黄家瑞(?—1645年),祯臻,山东济宁府滕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黄家瑞是万历十一年进士黄中色的孙子、万历三十七年举人黄昌年的儿子。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2]崇祯七年(1634年)登进士,授山西汾阳知县,调任良乡,此后历官祠祭主事员外郎,外任扬州卫佥事[1]。不久,因为抵御流寇有功擢任佥都御史,督理淮扬盐法与军饷。南京失陷,他和沈犹龙、周兰、崔腾鲤、眭明永、陈子龙、李待问、王雄、章简等人募招义士数千人起兵支援吴志葵黄蜚隆武帝召任大理右少卿松江沦陷后在浦口投水自杀[3]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六·列传第二十二》:家瑞,字祯臻,滕县人。崇祯七年进士,授汾阳知县。调良乡,历祠祭主事、员外郎,出为扬州佥事。
  2. ^ 道光《滕县志·卷二》:天启七年丁卯(举人)……黄家瑞 书,昌年子、中色孙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六·列传第二十二》:南京亡,(沈)犹龙斥私资五千金,与黄家端、周兰、崔腾鲤、眭明永、陈子龙、李待问、王雄、章简等募士数千,……与吴志葵、黄蜚合势。……以却寇功,擢佥都御史,督理淮扬盐法军饷。绍宗立,召大理右少卿。嵩江陷,转展至浦口,赴水死。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武清周
明朝汾阳县知县
1634年-1635年
继任:
张首标
前任:
戴运昌
明朝良乡县知县
1638年-崇祯年间
继任:
张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