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章
黄景章(1578年—17世纪?),字唐叔,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官员。
黄景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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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应天府府尹 | |
籍贯 | 浙江宁波府鄞县 |
字号 | 字唐叔 |
出生 | 万历六年(1578年)二月初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项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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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戊寅年(1578年)二月初四日生。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山东平原县知县,以治行闻,三十九年升工部主事,管器皿厂,四十三年升员外,四十四年升郎中,管理中河。泰昌元年(1260年),升广西右参政,天启三年(1623年),升湖广按察使,入觐,举卓异,赐宴礼部。五年升左布政,七年升南鸿胪寺卿。崇祯元年(1628年),升应天府尹[1],时逆珰魏忠贤势炽甚,景章力敦风节不少屈,一日以私书勖之,景章怒甚,适饮茗,掷瓯于地,视之得不碎,曰:是可瓦全。遂引年归。卒赠工部侍郎,赐祭葬[2]。
家族
曾祖黄泰,赠兵部主事。祖父黄绶,正德九年进士,官山东按察司佥事。父黄伯常,监生赠刑部主事。母王氏,赠安人。永感下。兄景韶,儒官。景送,南京光禄寺主簿。黄景峩,万历三十二年甲辰进士,刑部主事。景伊、景夔、景熙。黄国谦(贡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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