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州 (东魏)
东魏设置黎州,一说北周宣政元年(578年)置,治所在黎阳县(今河南省浚县东北)。下辖黎阳郡。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黎州、黎阳郡,黎阳县改属卫州。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黎州,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再废黎州。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复置黎州、黎州总管府,下辖黎阳县、临河县、澶渊县、内黄县、观城县、顿丘县。武德四年(621年)灭窦建德后,下辖黎阳县、临河县、澶水县、内黄县、繁阳县、荡源县。之后,废除黎州总管府,下辖黎阳县、临河县、内黄县、繁阳县。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下辖黎阳县、临河县、内黄县、澶水县。贞观十七年(643年)废黎州。黎阳县改属卫州,临河县、内黄县改属相州。
隋代行政区划变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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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 开皇元年 | 区分 | 大业3年 | ||
州 | 卫州 | 黎州 | 郡 | 汲郡 | |
郡 | 汲郡 | 黎阳郡 | 修武郡[1] | 县 | 卫县 汲县 黎阳县 隋兴县 内黄县 临河县 汤阴县 澶水县 |
县 | 朝歌县 伍城县 | 黎阳县 | 修武县 获嘉县 |
- 黎州刺史
参考文献
- 《唐刺史考全编》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