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芝(1518年—?),字应生,号瑞山,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龚芝
大明漳州府同知
籍贯浙江绍兴府会稽县
出生戊寅年五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朱氏
亲属(子)云从、云仍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1552年)顺天府乡试第三十九名举人[1]。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六十二名,三甲第五十四名进士[2][3]。大理寺观政,授广东南海县知县,三十八年升南京刑部主事,四十四年降调河南泌阳县知县,隆庆元年升福建漳州府同知。

家族

曾祖龚球,通判;祖父龚锷,赠兵马司指挥;父龚溥,兵马司指挥。母金氏(赠孺人);继母朱氏(封孺人)[4]。弟芹(巡检)、荩、萃、著。

参考文献

  1. ^ 《嘉靖壬子同年录》:龚芝,字应昌,号瑞山,行一。戊寅年五月二十六日生。贯浙江会稽县人。国子生,治书经。曾祖球,通判。祖锷,赠文林郎兵马指挥。父溥,北京兵马指挥。母金氏,赠孺人。継母朱氏,封孺人。娶朱氏。具庆下。弟芹(省祭官)、道敬、荩、荐,俱庠生。莘、著。子云从、云仍。乡试第三十九名。
  2.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袁祖荣
明朝南海县知县
嘉靖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继任:
陈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