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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402.A1 - 快速删除方针A1准则实施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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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Kirk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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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是
User:KirkLU
编制的《
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实施导则集
》的一部分(收录在
中文维基百科图书档案馆
方针指引资料库
),其本身仅具有
论述地位
;虽然其中的部分内容由于是对方针指引原文、原始共识或情况的转载或转述仍具有正式地位,但这种地位并不是本页赋予的,而是对应的原文、原共识或其他原始情况本身所具备的。如管理员等在站务操作中适用本导则,则对本导则的适用,是方针指引原文、原始共识或情况和方针指引所赋予管理员的自由裁量权所综合的结果。
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情形一适用细则
3
第三章 情形二适用细则
4
第四章 情形三适用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基础和适用范围
本实施导则根据《
快速删除方针
(
PL402
)》(下称“方针”)对于A1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形成的惯例编制,适用于以A1为理由提请的快速删除。
第2条 适用对象
根据方针规定,A1准则适用于“内容空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定义)”条目的快速删除。
第3条 适用的情形
根据方针规定,A1准则在以下具体情形中适用:
(情形一)条目的内容笼统;
(情形二)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
(情形三)没有明确描述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对主题作基本定义)。
第4条 转移适用的情形
根据方针规定,“没有实际内容”的情形包含在“内容空泛”中,但适宜转移适用G1准则。
第二章 情形一适用细则
第三章 情形二适用细则
第四章 情形三适用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