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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

-- --Terry850324留言2024年2月22日 (四) 15:18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NPA&WP:NLT,已由-Lemonaka2024年3月20日 (三) 18:2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2024年3月

  请不要假定您对“202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条目的所有权。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请勿滥用编辑摘要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6:30 (UTC)回复

  请停止主张您对“202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条目的所有权。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破坏性行为,例如编辑战人身攻击。这样做也可能违背方针并且导致封禁 2024年3月18日 (一) 06:43 (UTC)回复

  这是对您的最后警告。下次您再主张对条目的所有权时,阁下将会被禁止编辑。 --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3:54 (UTC)回复

您好,百科条目所有文字都基于CC BY-SA 4.0而可被自由共享和演绎,因此是难以以“盗搬”这么一个概念来看待别人对百科内容的使用的。百科也不是个人网志,您不能在条目内加入与百科内容无关的文字,也不能宣示对条目的所有权(“任何情况以此列表编辑者通告为准。”),这样可能会被视为破坏。如果您确实对他人使用您贡献的信息感到不满,您或许可以不录入,但您应当注意本地自有的方针和指引,上边两位用户已经先后提醒过您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04 (UTC)回复
 
由于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主张条目所有权,您已被禁止1天内编辑维基百科。当封禁结束后,我们欢迎您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Mys_721tx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13 (UTC)回复

讨论

那个澄清写列表“讨论”那里吧--CHENjiajia2002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22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NPA&WP:NLT,已由-Allervous2024年3月20日 (三) 22:5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山高云阔乀 我理解您的心情,但是请勿滥用编辑摘要和在条目内加入与百科内容无关的文字。在条目讨论页表明您的观点或许也是一种选择。--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44 (UTC)回复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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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您用作申诉的账户亦会被封禁。Mys_721tx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