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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愈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6:53 (UTC)回复

Re: 致阁下

我没有要在Talk:高雄市跟谁吵架,除了少数一两句是个人评论外,其他都是事实陈述。谢谢!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9日 (一) 17:25 (UTC)回复

我也没有要跟谁吵架,只要有人来讨论,我当然会礼貌地做出回应,我说这话完全都根据事实陈述。谢谢!--Yashigano留言2013年12月10日 (二) 01:18 (UTC)回复
首先,我同意那样的内容根本不该在讨论页出现。但有人提问,我只是尽我所能回答,总不能摆著不管。原本这个对话已经结束了,您要做隐藏或是灰色处理我完全同意。但您指涉我“吵架”,我就不得不回应,因为我不认为我有吵架。对方一直用情绪性语言,非我所能控制。另外也请留意,Wikipedia:讨论页指导#编辑意见已写明“编辑他人的留言总体上是不允许的”,我的发言也不涉及例外情况。您本来就不可以移除我的留言,又说“我并不会移除”很奇怪。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5:29 (UTC)回复
您当然没有。但移除本来就不是您的权限,又何必说“我并不会移除”?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7:36 (UTC)回复
一开始就用“指责态度”的人是您(涉我“吵架”),后来又自我膨胀的人也是您。我原本都不觉得我在跟User:Yashigano吵,只是跟他陈述事实,但现在却真的觉得跟您在吵,我自己也感到可笑。这个原本已经结束的事情,您自己要“公亲变事主”、搅一池春水。同样都是地理人,可能跟您有许多共同认识的人,何必呢?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7:50 (UTC)回复
我真的觉得您话说得很怪。什么叫做“明知故犯”?什么叫做“若阁下自认为没吵架,又怎会觉得别人说的话是在指责您”?意思是不管别人说我做了什么,只要我自己觉得没做,都不该感觉被指责吗?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2日 (四) 08:25 (UTC)回复

请问我在哪里“造谣是非,胡乱中伤”(后者勉强还有主观成分,但前者的“谣”在哪?),是否请您说清楚?我的观点您可以不认同,但我说话时应该都有提出根据和理由。我确实因为您一开始就说我“吵架”而不满,请恕我有点难将此举视为“善意”。过去User:Yashigano有在内容移动过后感到困惑的先例,请见Wikipedia:讨论页#我之前许多问题都被拿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下我只想尽快把这个问题结束掉。您自己先用不是很善意的方式处理,又要别人用Wikipedia:善意推定。请注意“向他人高喊:‘假定(我的)善意’,并不能免除你解释自己行为的责任”。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00 (UTC)回复

我确实很早就发现离题了,否则不会有这种无奈感。但您不针对我问题回答,只是一直说一些没有根据的事,我同样遗憾与不解。如果只是因为跟人有歧见就会被封禁,那我真是太惊讶了。接下来一天无法上网,请见谅。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36 (UTC)回复
请问我在哪里“造谣是非,胡乱中伤”(后者勉强还有主观成分,但前者的“谣”在哪?),是否请User:Urbangeography说清楚?我的观点User:Urbangeography可以不认同,但我说话时应该都有提出根据和理由。您自己先用不是很善意的方式处理,又要别人用Wikipedia:善意推定。请注意“向他人高喊:‘假定(我的)善意’,并不能免除你解释自己行为的责任”。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02 (UTC)回复
与上述话题内容重复,已回应。--Urbangeography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07:38 (UTC)回复

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Talk:高雄市有讨论出现处理上歧见该如何做比较好?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我完全不明白。究竟是我哪里让您误会,还是您想刻意扭曲事实?您现在说跟“吵架”无关,我先前也早说过“原本这个对话已经结束了,您要做隐藏或是灰色处理我完全同意。”所以我不知道“处理上歧见”到底在哪?请您明示。当初在Talk:高雄市/存档2#MIT台湾志介绍的高雄与我知道的高雄怎差那么多?讨论的,扣出后来就未再出现的冥王欧西里斯,就只有您我两方及User:YashiganoUser:KolymaUser:Kolyma在您提交互助客栈之前根本没有参与我们私下的讨论,我也看不出来User:Yashigano现在跟您还有哪里有歧见。您想说什么、您想要什么,是否请您说清楚?您既然知道“封禁的问题是看管理员的决定”,也知道您无权更动他人在讨论页的内容,为什么要不停imply that(抱歉,想不到好的中文词)这些事情有可能发生,甚或您自己有权利影响?如果这是您认为的“善意”、“提醒”,我完全不敢恭维,因为在我来看根本是威胁。我在维基百科多少年了,很清楚这跟封禁根本无关。另外,我不知道您“这其实犯不著要让自己不来维基百科”是指什么?但我当时是真的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无法上网,不是刻意不来。Ernestnywang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23:58 (UTC)回复

Re: 致阁下

发生这种事,首先我特别向阁下致歉,因为我没想到Talk:高雄市会害到你,不过我看的出你是出于善意,我也看了你们的对话,再加上之前他对我在Talk:高雄市的交谈,如此反思下来可以确实发现问题不在于你我之间,因为一个明事理的人是可以做到得饶人处且饶人,不会看见别人有错就拼命一直往这敲,更何况我好说歹说,还将我在询问处不能问的情况对他说,最后你也看见他是怎样的人了吧,也不是我故意对他吵,一开始是他自己跳下来插话。搞到最后,使得我只好找一旁回应的Kolyma询问,还好有他才让我明白每一个地方该有什么样讨论去交谈,否则再继续遇到Talk:高雄市这事,可能一辈子我一直手拿著问题都不知道该怎办。看到你这样子对我说这些话,我不会去太在意他,只是看见他迁怒于你,无论是不是我,任何人见著都会路见不平地上前理论,所以我刚也向他理论一番,看他自己说的话能不能做的到。此外,很感谢阁下的鼓励,你也可以多写些地理条目,这并没有特别值得佩服之处,所以你就别太抬举我了。--Yashigano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14:08 (UTC)回复

Re:Re:Talk:高雄市有讨论出现处理上歧见该如何做比较好?

根本就没啥事!人家两人之间对彼此措词上的意见表达完毕,心情获得解脱就好,又有什么值得大家讨论的?我只是表达个人意见而已,如果您还是觉得此举很有意义,那就请便吧!-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34 (UTC)回复

做什么?您指关闭讨论吗?不急,这种事情先试水温,看看反应再说。-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39 (UTC)回复
当然如果开版者(阁下)同意,便可立即进行。--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42 (UTC)回复
摆者当然也可以;但如果已经确定没有讨论价值,关闭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客栈页面秩序,毕竟一挂就是十几天,不仅碍眼,也影响页面开启时间。--Kolyma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9: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