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0月

论Template:Or与Template:Fact

{{Or}}与{{Fact}}是两个使用在页面中标明出可疑叙述的模板,Or是标出疑似“原创研究”的文字,而Fact是标出需要“列明来源”的文字。现在问题来了,这两个模板的目的有何不同?
以我之见,这两个模板的目的没有不同,因为挂Or或是Fact的目的都是为了标出有问题的文字叙述,请求作者提供可信赖的来源佐证,只要作者提供了可信来源便可自文中移除那些模板。
既然Or与Fact的目的相同,为什么要存在两种模板,而且使用不同的颜色和注解呢?所以我认为Or与Fact保留其一或者将Or重定向到Fact即可,除了可明确统一挂模板的目的之外,也避免页面出现两种颜色交错的情况。基于以上理由,我将Template:Or提交了删除或重定向的讨论。--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02:53 (UTC)

我个人认为两个模板有著程度上的分别。使用Fact模板的文字,应是可信性较高,只欠来源证明;使用Or模板的文字,则被怀疑属于原创研究,可信性亦较低。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6:05 (UTC)
我可以认同这种区别,但实务上却存在著判断标准不一的问题,因为参与维基百科的用户在知识水平或熟悉领域上非常不一致。我认为判断的标准不一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除了在功能上会降低挂这种模板的参考价值之外,在感情上,错误地质疑他人的编辑为原创研究是伤人的。王镇恶条目是我一个印象很深的例子。王镇恶条目曾因被认为是小说体裁和原创研究而被两次提交删除,结果似乎因而造成创建该条目的新手离去,然而事实上该条目的内容大致是依据《宋书》原文译成白话而来的。另一个例子是先前被提交特色条目复审的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当时该条目中许多地方被标示为疑似原创研究,然而无独有偶地,其中有些地方也是出自《魏书》记载。所以说,原创研究的质疑很容易受到用户自己主观意见的影响,很不可靠。与其不小心冤枉他人为原创研究,不如请求来源更为实际。--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07:46 (UTC)
我认为这是对于Wikipedia:可供查证#举证的责任理解上的偏差。即到底将一段没有来源的东西,标示为原创研究或者来源请求,是出于对百科的负责呢,还是对于原贡献者的“伤害”?为什么一个根据任何史书添加内容的用户,却并不加入该史书作为来源?当然你可以说是新手等等,但是百科的用户尤其是广大不编辑的浏览者,并不会根据原来的贡献者是不是“新手”评价中文维基。就好像维基的用户在很多场合嘲笑百度百科、互动百科内容的时候,有任何人考虑过这些是不是“新手”贡献的吗?没有。所以对于新手的包容是社群内的事,很多取决于沟通的方法等,但是对于条目正文内容的审核是对外的事,直接影响维基的形象地位与声誉。
确实这两个模板基本上就是一个度的问题。所以你可能会将原创研究理解为对于别人的伤害(请注意原创研究模板显示是一个问题,而不是一个结论),但是我却可以将来源请求理解为对于暂无来源的贡献的有限度的宽容。比如说某用户写“张三曾经被任命为大将军”,我会假设这是真实的加上来源请求。但是如果某人写“张三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将军”之类非常明显的个人观点,我就会毫不客气的上“原创研究?”。这并不是针对任何人,而是维护百科的形象与标准。Msuker (留言)
意见同上。假如看起来像个人观点(或任何符合Wikipedia:原创研究的定义),应使用原创研究的模板,否则假如只是不太肯定是否正确,使用来源请求模板便可。两个模板有著明显的分工。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25日 (四) 15:21 (UTC)
当你质疑他人为原创研究时,你有多少把握呢?如果你不是很有把握,那么你不应该轻易质疑他人有原创研究之嫌;如果你已很有把握,那么你已经可以著手修正了,为什么要挂上怀疑原创研究的模板呢?难道在自己有把握的情况下还殷殷期盼原作者能补上来源佐证吗?--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15:55 (UTC)
原创研究本来就是着手修正前给其他用户机会,是一个较高规格的警示提醒。从个人来说,如果我看到一个来源请求挂在某普通的事实上(记得曾经有人把韦恩·鲁尼条目很多完全无争议的事实挂满来源请求),我并不一定急于去找来源。但是如果我看到一个我了解的可查证信息被挂了原创研究,应该会很快去找来源。本身,这还是保留一个程度、严重性的差异问题。现在我想既然很多人都认为原创研究比来源请求严重,这就已经是作用。如果全部并成来源请求,那最多以后大家手动、主观再区分比较重要的来源请求和比较不重要的来源请求?—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7:55 (UTC)
想要保留区分严重程度差异的意见也有道理,我也了解了,如果各位对区分严重度有需求,我也不坚持删除或重定向。但我还是认为{{Or}}模板的操作在实务上可能会常常发生冤枉他人的情形,因为用户的水平不一,对此模板的操作质量可能差异很大。而且我认为如果已经到了疑似原创研究的严重程度而且没有冤枉,那么有此判断能力的人应该立即著手修正,而不是期待原作者能很快修正或补充来源。--百楽兎 2008年9月26日 (五) 10:52 (UTC)
  • 赞同删除{{Or}}。就我认知,观看或动手查到很多很多的“没有来源”的文字段落,才会近一步善意推定该项次或全文为原创研究,换言之:要求附上可供查证参考来源属于点或线层次,善意推定条目内文为原创研究属于层面。应付点线所需的{{Fact}}模版可取代不适用点线用的{{Or}}。建议推定条目内容为原创研究者的维基朋友,利用较妥切的{{Original research}}模板。--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0:59 (UTC)
{{Or}} 现在本来就是包含问号的,没有看出与{{Original research}}有任何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后者的打击面积更加大,反而常常用来把整段都质疑,而不是针对一句甚至半句明显有问题的陈述。—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7:48 (UTC)

我对修订特色条目评选规则的意见

从本次事件,我感觉到投票制度确实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鉴于特色条目是维基百科的门面,有必要维持较高的门槛,因此我建议今后特色条目评选应该采取挑刺制:任何反对意见必须得到妥善回应,要么证明该反对意见不成立,要么对条目进行改善以使该意见无效。最终,当该条目要正式成为特色条目时,具体执行者应该能够很容易判断符合以上条件。

因此,在这一制度下,没有“支持”票,只有(!)意见和对意见的(:)回应。当讨论进行到指定的时限后,执行者根据他看到的版本判断意见的处理情况,来决定是否让条目成为特色条目。这里,执行者本身甚至不需要能看懂条目(比如有些太专门的条目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只要他能够确信反对意见已经被妥善处理即可。这样的管理行为容易执行也容易监督,且和投票制度一样公平合理。此外,我建议若采用这一方案,则如果没有人提出意见时,该条目应该被否决成为特色条目。理由是,我就不相信世上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如果一条意见没有,说明这个条目可能太晦涩了没人懂,也就没人敢发表意见,因此该条目应被否决。—地球发动机〠✆ - ✉✍2008年9月10日 (三) 15:01 (UTC)

很好的建议。以前我曾经提出是否能把“票决”改成“共识决”,只有所有异议都解决,也就是达成共识的时候才可当选。现在的制度只看支持票,而投下支持票的人并不需要为自己的这一票负责,甚至有些投票连把全文通读一遍都没有做到。我建议在你意见的基础上重订评选规则,最好能够量化、细化,每一条意见给出相应的扣分,最后按总分决定是否能够当选。
或者,以这种没有“支持票”、完全面向缺点提出改进意见的评选代替一直无人问津的同行评审,同时强制要求所有参评特色和优良的条目都必须通过同行评审。例如,同行评审90分以上可以参评特色,80分以上可以参评优良。那样的话,特色条目的评选还可以保留票选制度。同时,撤特和撤优也可以走相同的流程。--Alexcn 2008年9月15日 (一) 01:12 (UTC)
没有“支持”票,只有(!)意见和对意见的(:)回应。是个很大胆的的想法,也是共识的基础。如果要这样做,的确要比现在更加公平,但是为了防止执行者判断的错误,建议最好有2-3天的缓冲期。也就是评选时限到期后,如常由执行者根据条目内容和意见决定条目是否特色,但是只做结论,不更新相应的特色页面和加上特色标记,等待一个校验期,其他人可以在这个期间审查执行者的决定,检查是否有判断上的错误。校验期过后,再根据最后的意见修改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4日 (日) 13:26 (UTC)
打分的话,灌水的机会也不少。个人倾向支持只以讨论达至共识的方法。—Altt311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7:24 (UTC)
可以采取逐条扣分的方式。这和“没有支持票,只有(!)意见和对意见的(:)回应”是一致的,只是多一个评分。--Alexcn 2008年9月16日 (二) 00:48 (UTC)
“逐条扣分”有没有办法判定“扣分”是否有效?抑或只要有人提出扣分,并付上理由(不论其他人同意与否),都视作扣分?或者只要有人反对,该条扣分无效?刚刚看过User:Alexcn/条目评审意见汇总,似乎不少理由实属见仁见智,不见得所有人都会同意汇总的评批。到最后,会否同样走向粗暴的“投票共识”?我总觉得一些没有绝对标准的事情,很少能透过“讨论共识”解决(尤其人多口杂的时候),我想扣分制未必有效,只会增加评选的复杂度。不过,我认为“共识决”的确实可取,所以建议:
将评选分为“共识”(5天)和“票决”(2天)两阶段,在“讨论”时建立一个“Checklist”和“讨论区”,评选者以点列形式提出批评,而我们就在“讨论区”相讨各点批评是否合理,如达至一致共识,就将点列的批评删去,就毋须进入票决阶段,通过成为“特色条目”。如果无法达一致共识,就进入“票决”阶段,但投票者必须在“讨论”段阶发过言才有投票资格,以防一些人只投票不说话。—2014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8:04 (UTC)
不如这样,分成支持和反对的双方,各方提出论点,再由公正人决定。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02:49 (UTC)
2014的建议似乎比较可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日 (五) 09:55 (UTC)

条目评审意见汇总

我正在做条目评审(评特色、优良、dyk等)意见的整理工作。目的是,通过对这些条目的批评性意见的汇总,分门别类整理出在对条目的缺陷进行评价时所关注的各方面问题。希望最终整理出的意见能作为改进当前条目评审制度(评特、撤特,评优、撤优等)的参考。

这个工作的页面在User:Alexcn/条目评审意见汇总,目前刚完成对2008年成功评特的条目意见的整理。由于工作量不小,希望能和对此有兴趣的维基人一起完成这个工作。如果有同仁有意,请在这个页面签名,我会把它移动到wikipedia空间。谢谢。--Alexcn 2008年9月13日 (六) 06:45 (UTC)

一直没任何意见 等于 默认所有人认同?还是根本没有人注意、没人有兴趣看呢?厉害!这么大胆的想法。--122.100.148.50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2:30 (UTC)
等做出一个大概来再看有没有人有兴趣吧。--Alexcn 2008年10月1日 (三) 02:15 (UTC)

数学方面的格式手册

我翻了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的数学、物理书,里面阿拉伯数字或者字母在和汉字混用的时候前后都空一个半角的空格(紧邻标点符号的情况除外),但是我看了下Wikipedia:格式手册 (数学),里面却说不要加空格,以我的编辑体会来说还是加了空格之后看起来更清爽些,我建议格式手册是不是明确一下到底加不加空格,如果不加将来能自动加吗?  Mu©dener  留 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22:43 (UTC)

也许将来网页排版技术能针对英数字和东亚文字的字距做调整吧。--百楽兎 2008年9月17日 (三) 23:27 (UTC)
不加空格太丑了,如果和斜体连接就更不能看。--刻意 2008年9月29日 (一) 04:09 (UTC)

关于知名度

在下创建的条目304305User:Wing兄贴上了知名度模板。

当然,严格按照现行的Wikipedia:知名度,条目304305均难以找到两篇深入介绍的文献,因此在下认为User:Wing兄的做法完全合乎现行规定。在下也承认依照现行的规定,这两篇条目的确符合方针中所规定的“知名度不足”的问题。

但是,如果严格按照这样的要求,则许多数字条目需要贴上知名度模板。因为,大多数的数字条目均无法找到两篇深入介绍的文献。

甚至于,如果按此要求,则像现在大多数的年份条目(如2006年2007年2008年)和日期条目(如9月17日9月18日9月19日)都有需要贴上知名度模板的必要,因为很少有文献是专门深入介绍某个年份或者某一天的。

因此,在下在此提请大家讨论,类似于这种特殊条目,是否应该获得一定程度的豁免?

另一个想提请大家讨论的是:自然数集是个无限集合,如果无限制的写下去,终究有些不妥。社群是否应该制定关于数字条目的特别规定?(比如规定多少以下的数可以创建,再大的数字则除了有特别的数学意义,否则不宜创建。)—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6:23 (UTC)

一般来说数字150以上的话,没有数学或者其他方面的特别意义,都不宜建立,像304305,没有一个语言版本建立的,英文版都是(►)重定向300,我想,数字类的条目,挂{{fame}},不是说要你找两篇独立文献,而是要在限定时间内在条目中写出这个数字的特殊意义和价值,要是不能的话就重定向的意思。—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9日 (五) 16:40 (UTC)
1.重定向到300在下认为是个相对合理的做法。
但是,由于现行的方针中缺乏数字条目的特别规定,这仍然可能导致争议。因为如果301-309可以重定向到300,那是否可以创建987654321-987654329重定向到987654320呢?
2.即便User:Wing兄的确如阁下所言,并非要求在下“找出两篇独立文献”,而是要求在下“在限定时间内在条目中写出这个数字的特殊意义和价值”。但是,由于现行的Wikipedia:知名度中缺乏相应的规定,因此可能导致争议。
3.在下依然认为,社群应当对数字条目、年份条目和日期条目予以特别规定。否则,这将可能是一个潜在的制度漏洞。—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7:12 (UTC)
WP:MM#为何要合并页面WP:NOTE#合并304305这两个条目除了纯数字意涵外没有内容,若无法扩充则应合并或删除。—RalfX2008年9月19日 (五) 19:14 (UTC)
在下并不反对合并条目。在下完全同意唐吉诃德的剑的处理意见。
在下提出讨论的意图是:建议社群对数字条目、年份条目和日期条目予以特别规定。至少确认下面这两点:
1.一般来说,数字条目,如果数字在XXX以上的话,没有数学或者其他方面的特别意义,都不宜建立。
2.对于年份条目和日期条目,以及满足第一点的数字条目,只要求其中的内容可供查证,不要求两篇或以上深入介绍的文献。
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9:37 (UTC)
补充一点,987654321-987654329要是重定向的话,不是到987654320,而是应该重定向到900000000,不过900000000也没有什么特殊性,因而也不会被建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9日 (五) 19:49 (UTC)
可参考en:Wikipedia:Notability (numbers)。--Mewaqua 2008年9月20日 (六) 06:15 (UTC)
感谢Mewaqua找出英文维基中相应的方针。在下认为,既然英文维基有相应的方针,这就证明了这些特殊条目有实行特别规定的必要。那么,中文维基社群是否可以考虑引入这个方针?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08:47 (UTC)

可参考280~300之间的条目,我认为400以内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写的。--Peterjiang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10:42 (UTC)

单看333这个条目,且不说其中的内容是否应该以这种形式收录,“在科学中:氯铂酸的熔点为333K”这一句,便让我对这个条目的知名度产生了怀疑。这种内容宁可删掉,也不值得加入到条目中来充数。—Choij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5:23 (UTC)

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应该维持特色条目

请大家看Wikipedia:特色条目复审/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某些管理员再次“选择性失明”,对此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请大家明鉴:特色条目的复审规则从来没有说过中立票不算数(候选的时候如果没达到临界情况则中立票不算,但复审不是),管理员却无视两票中立,更加无视该条目大大改善的现实(连当初最主要的支持撤销特色者菲姑也改为中立),强行撤销。就算按照候选的规则,但既然5票赞成是底线,刚刚达到临界点,就应该将中立票算在内。反正不管按照哪种规则,都应该算中立票,以百无一用是书生为首的部分管理员却无视规则,本人也不指望他们能悔改,所以只有自己动手恢复特色了。若有意见,请在互助客栈里提出,我虽不及诸葛孔明,却也不怕“舌战群儒”。

大家试想:需要8票支持才能成为特色条目,怎么可能用5票就撤销而且不考虑中立票,管理员的做法我十分不理解,只能理解为管理员凭着自己的喜好急于把该条目撤销,迫不及待罢了。——¤  2008年9月21日 (日) 06:28 (UTC)
管理员长夜无风的意思是中立票从来不算,但事实是如此么?规则是怎样就是怎样,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篡改、歪曲既定规则,哪怕规则有漏洞(比如特色复审的“5票以上”、没有说中立票到底算不算),修改的也应该是规则而不是在规则下达成的既成事实。我今天是上班偷偷上网,想说就这么多,望大家公正、公平地对待这件事,谢谢,闪人了。——¤  2008年9月21日 (日) 06:41 (UTC)
你去查找一下条目评选和撤消的所有记录,包括特色条目、优良条目、推荐新条目、特色图片和特色列表,看看哪一次评选和撤消有将中立票算进有效票里面来的?就算管理员申请的投票,也只是在临界的状态下,才会去考虑中立票。而此时,中立票也一样是无效票,仅提供参考而已。维基不是法律文书,不可能什么情况都事无巨细的说明的一清二楚,有些不严谨的地方按常理判断一下就可以了。—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1日 (日) 15:38 (UTC)
而且纵使按照管理员评选的话,这种情况也不算临界状态,现在是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比率为5:7,大概是71.4%,而要求的比率是2:3,大概是66.7%,已经超过4.7个百分点,差距那么大,还算临界状态?—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1日 (日) 16:00 (UTC)
(:)回应:不要对我说你自己的解释,我要的是白纸黑字,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我找到一个维基的正式规则,大家看这里(管理员别随便更改!),规定了Wikipedia:特色条目撤消:2周内至少8票支持(包括提名者),并且2/3以上的人支持。很显然,按照规则,本条目绝对不应该被撤销特色,因为8票没到。至于现在特色复审页面上的规则,应该是旧的规则没改。长夜无风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说?你曾经在本条目评选特色时对我说过:“我需要的是你提供参考文献,而不是需要你的解释。”我同样想说:“我需要的是你提供明文规定,而不是需要你的解释。”你没有任何权力解释规则,不要说什么按常理。维基规则确实不是法律文书,但是如果由你这样胡乱解释,完全背离中立原则,维基有什么存在下去的意义,干脆算你的一言堂好了。你不是一直标榜自己“中立”不“原创”么?现在怎么在这种问题上“原创”了呢?——¤  2008年9月22日 (一) 11:48 (UTC)
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这个条目是否应当维持特色搞编辑战没什么意义,但是条目重审标准确实应当检讨一下。一向如此之类其实就是中文维基百科长期以来恶性循环而很难有大的进步的根源。现行投票制度本身就是粗暴无理的,它仅仅看票数,现在中文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的门槛很高,但是选出来的条目却根本无法跟其它大语种相提并论。为制度作出更改,靠的还是不注重意见的投票,由这种本身就不合理的东西又怎么可能造成良性的变革?现有制度下,中立票向来不算,那么中立票到底有什么意义?那些中立者只写“意见:”不就完了?何必多搞这个模板?现在这种气氛,中立者提出的意见往往被视作空气,长此以往,更没有什么人愿意进行有意义的讨论,只是为支持而支持,为反对而反对,结果只能是服从多数人的话语暴力而已—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2:21 (UTC)
没错啊,现行的条目评选和撤消的投票制度明显是粗暴无理的,不单止中立者的意见,反对者或支持者的意见都不被人尊重,所以你可以看到存在很多问题的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这样的条目,可以带着这些问题一直通过提删、推荐新条目、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四个投票关卡,反对者的意见一直都被忽视,而原编者要通过这些投票关卡也很简单,到一些维基人的对话页拉拉票就顺利过关了,而那些被拉票者我怀疑可能连条目都没认真看过,基于和原编者的友情就草率地投了支持票。—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2日 (一) 02:43 (UTC)
观点不被重视的维基人很多,但是他们为了拿到话语权,尽可能表达自己想法,只好委屈求全的违心支持于自己相近的意见以集中票数,因为在统计票数的制度暴力之下,此为唯一的办法。而且还有人篡改已经结束的原有讨论。Wikipedia: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所上演的闹剧就是证明。要想治本,只有彻底废弃投票制度。在制度不改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独善其身,抵制各种不讲道理的投票。对不合理的规则,只能予以无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4:05 (UTC)
最重要的还是人,如果一位使用者他不仔细读完条目再投,而只是支持某一维基人而投,那么再好的制度都是枉然。一般读者由于不是专家,建议不要参与条目投票(尤其是特色条目、列表候选及复审),以免无意间支持错误多或内容不完整的条目(若要投最好先找专家评审)。--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4:27 (UTC)
如何建立这班“专家”的legitimacy?要这位专家出示大学文凭?还是靠“口碑”?我怕到最后都是诉诸“投票”解决,无论如何都会出问题,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法。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的问题出在讨论太迟,大家还在辩证当中,支持票就已经冲上去了。我在此诚心请求各位讨论恢复“同行评审”的功能,要求特色条目先经过评审,才能付诸评选表决(优良条目或许可以宽松一些,凸显跟特色条目的差别)。而“同行评审”必须是实质讨论先行,不一定要投票进行,可能是先讨论,直至真的无法达成共识才投票表决。
但废除投票是没有可能的,因为有一些东西并无绝对结论,没法明确判断,例如冰热海风曾质疑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存在价值,我就大表反对,因为我认为他乎合重要性的要求,讨论只会相持不下。随便祭出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恐怕维基无法畅顺运作。—2014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9:07 (UTC)
关键在人这一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不好的制度会使好好的人变质。你看看现在某些投票,有多少票都是被绑架的!!!!专家评审更是可笑,任何专家到了中文维基,只怕也会丧失专家的操守。有些东西没明确结论,那么当然应该把这类东西挡在维基百科之外,写上维基的东西必须是明确有来源的,连这种起码的认识都需要讨论吗?我提出不墨守成规可不是什么“随便祭出”,而是维基已经无法正常运作时的无奈之举。—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10:03 (UTC)
(:)回应:请大家不要扯远了,我现在说的是针对这个条目的问题。管理员长夜无风先生,你简直是在睁眼说瞎话,甚至是血口喷人了。大家请看他说的原话:“所以你可以看到存在很多问题的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这样的条目,可以带着这些问题一直通过提删、推荐新条目、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四个投票关卡,反对者的意见一直都被忽视,而原编者要通过这些投票关卡也很简单,到一些维基人的对话页拉拉票就顺利过关了,而那些被拉票者我怀疑可能连条目都没认真看过,基于和原编者的友情就草率地投了支持票。”首先,提删根本不应该,当然应该通过;推荐新条目也没有问题,没有人在投票时提出任何问题,当然也应该通过;至于评选优良和特色,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反对者的意见真的如长夜无风先生说的“一直都被忽视”么?简直是诬蔑!就是因为反对者(包括长夜无风先生本人)提出的宝贵建议,使得条目不断完善,终于成为优良和特色条目,难道长夜无风先生你要推翻自己的行为么?不过也难怪,你就是一直在推翻自己曾经说过的话,比如你同意设立重审的冷静期,后来却为了尽快使本条目撤销特色而收回自己的话,现在又在Wikipedia: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中投赞成票,反复无常之作为大家一目了然,反正你就是仗着自己是管理员,你说的话就有理,没有人敢提出异议。至于说我拉票的事情,我确实拉票了,但这也基于条目的素质本身够格,况且其他人没有拉票么?所谓“友情”种种,不好意思,我从没有将友情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你这么说简直太恶毒了,而且我不认为自己和投票支持我的人有多少实际的友情可言。长夜无风先生,你大言不惭地说出这些无耻的话,我觉得你不配做一个管理员,你有自知之明的话还是辞职吧,好好把功夫花在编辑条目少,少来勾心斗角。——¤  2008年9月22日 (一) 11:32 (UTC)
顾心阳兄,讨论不要人身攻击,这不会有益于讨论问题。另外善意推定,我相信长夜无风是对这个条目的质量不满,而非对你不满。 长夜无风同意设定冷静期,但目前并非规则(或社群的共识)。抛开条目是否应该撤销特色条目不谈,你这次的做法很有问题,应该先讨论,而不是重新加上特色条目的标签。
至于这次投票的情况,5:2不是太大的比例,但也不算边界条件。按照目前实施的规则(讨论中的不算),中立票没有计算在内,除非处于临界。另外重审的投票通过条件也是不小于5票,这是目前的规则。
我的建议是延期。让更多的维基人来发表意见和投票。
当然,我也是投反对票的,原因是质量还不够特色的标准,比如文章的组织,语言这两方面还有差距。
最后,希望能够平心静气的讨论问题,带着情绪甚至人身攻击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22日 (一) 12:53 (UTC)
我投的是中立,对这个条目和这个事件我还是中立。但我觉得顾心阳处理这件事时的确有多次人身攻击,这本身就是违反规则的。—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4:13 (UTC)
大家晚上好,我是苏州宇文宙武。我被管理员百无一用是书生错误地封禁了(大家可以看我以下的申诉),最迟到星期四才能解禁。他连我的初始IP都封了,所以我只能回家上网吧,可到了网吧后我发现没带身份证,只好回家拿(我家距离网吧10分钟步行)。我为什么这么执着,就是因为我实在受不了长夜无风和百无一用是书生的做法,不吐不快。
回答我苏州老乡用心阁的话,请饶恕我无法对长夜无风这种人善意推定,因为他诬蔑我利用其他人的友情,这明显是诬蔑我的人格,其用心险恶不亚于直白的人身攻击,难道就不许我反击?!况且我说的都是事实,没有什么愧疚的。长夜无风同意设定冷静期,但却执意在冷静期期间提出撤销本条目特色,虽然并不违反维基规则,但其原则性和职业操守值得怀疑,除了对于我和我这一条目有偏见之外我看不出有其他原因。另外,重审页面所说重审通过的条件是5票以上(用算术来说就是大于5票)而不是你所说的不小于5票,且不用说这次重审本身就没有达到标准的大于5票,就算达到了也是刚刚好,难道不算临界情况?所以中立票是一定要算的。况且,在Wikipedia:投票中明明白白写着重审通过条件是至少8票,所以这次重审明摆着是无效的。对于不想放弃兄弟的话,我只想说,就算我有人身攻击,但也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进行的反击,你没看见长夜无风说我利用别人的友情,这比人身攻击更伤人你懂么?!219.234.213.23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5:57 (UTC)
Wikipedia:投票页面是User:Markus于2007年7月11日更新时,将特色条目撤消需要的至少5个支持票改成至少8个支持票,请参见:[1],很明显是一个错误,因为他当时是批量比照相应的页面作更新,而并不是执行投票达成的共识,同时出现错误的还有优良条目撤消的票数,由3个支持票变成6个支持票,我都已经作了纠正。—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3日 (二) 03:29 (UTC)

(!)意见:计票的问题我就不探讨了,但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被撤销特色条目的原因好像是因为多人认为有原创研究之嫌,希望认为哪里有问题的人能在条目或讨论页中标明,以供他人参考。--百楽兎 2008年9月23日 (二) 03:08 (UTC)

原创研究的问题已经在特色条目复审的过程中,由菲菇去图书馆翻查到了相关的文献,并依据文献对条目有问题处进行了逐一的删除和修改,大部分都解决了。但条目仍然有其它的一些问题存在,具体可以参见Wikipedia:特色条目复审/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3日 (二) 03:56 (UTC)
(!)意见:总算有空来这里了。风波可谓过去一阵子了,我也冷静想了想,觉得做法是有些过了,在这里向各位说声抱歉。其实这次风波完全是规则不健全造成的,我也认了,反正管理员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没有功夫再和他们纠缠。但是,我强烈要求将此条目恢复为优良条目,一是经过多番修改,即使离特色条目标准还有距离,但绝对够格成为优良条目了;二是该条目本来就是优良,尽管被以各种理由撤销特色了,还是优良,不用再次评选,管理员长夜无风先生不是最喜欢举先例么,我就举困在衣柜里香港国际机场好了,这两条目本为优良,成为特色后又撤销,然后未经评选又恢复优良,可以作为我的要求的先例。已经有管理员将此条目恢复优良了,但是长夜无风(大家可以看条目编辑历史)却多次回退,再次“睁眼说瞎话”。请长夜无风先生不要搞特殊化、双重标准,谢谢。还有,请将该条目解锁,我不会再恢复特色,但为了再次成为特色,必须再加强改善。——¤  2008年9月28日 (日) 09:54 (UTC)

User:Shizhao对于封禁苏州宇文宙武的行为作出解释

我是苏州宇文宙武,管理员百无一用是书生先生以“不遵守投票结果的共识”为由封禁了我三天,连我的初始ip都封了,但我没有明白,因为这个理由并不能成立。暂且不说管理员先生所谓的“共识”是他自己认为的还是大家公认的,首先请看Wikipedia:封禁方针,里面没有写我的所谓“不遵守投票结果的共识”属于哪一条,大概属于破坏吧?但再看看Wikipedia:破坏,但里面明明白白写着“固执己见:一些用户不能同别人达成共识,甚至不顾其他所有人的反对顽固的进行编辑。这的确令人遗憾,但不是破坏行为,请参考Wikipedia:争议的解决。 ”不属于破坏行为。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不遵守所谓的“共识”,但也没有作出破坏,那我为什么会被封禁呢?请Shizhao先生作出解释。219.234.213.23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6:11 (UTC)

请不要绕过封禁发言(后果似乎比较严重)。另外,在未达成共识前擅自移除/挂上任何管理模板也算是破坏吧,而且阁下是在搞编辑战。--121.32.105.252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6:34 (UTC)
(!)意见:苏州宇文宙武在封禁前的部分修改的确属于编辑战,按理应该封禁1天,而不应该用“不遵守投票结果的共识”为封禁理由。这件事——本来是应该妥善解决的,但是顾心阳兄也太过执著了,为什么偏得为了一个虚的荣誉而酿成这么大的争执?如果管理员们认为封禁3天是合理的话,那么请网开一面,不要计较他绕道发言而延长封禁;如果是维持3天封禁的话,期间也请顾心阳冷静,大事化小,不要操作IP。让这件事尽早结束吧,再闹下去只会对社群造成伤害。—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2日 (一) 16:51 (UTC)
(!)意见,我赞同书生的处置,因为顾兄的那几次争议编辑应属“不遵守投票结果的共识”的破坏,而非编辑战。这样看待好了,我认为他现在这种编辑行为等同把未经特色征选程序或不是特色条目的条目硬加特色标章,很显然的,若这样解释,他的行为就等同破坏了。--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9:36 (UTC)
(:)回应这里是时昭百科,独裁的百科全书。您要编辑自由的百科全书的话,请往别处。-Nthgd 2008年9月23日 (二) 01:32 (UTC)
顾兄参加了编辑战,属于正常封禁。BTW,请N兄不要人身攻击。—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0:17 (UTC)
(:)回应:哈哈?!我绕过封禁为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没有搞破坏。维基竟然有这种规则,还不让人说话了?!无语了。——¤  2008年9月28日 (日) 09:58 (UTC)
(:)回应:维基百科有的规矩就是这样,你遵守了,就没法维护自己权益;不遵守,别人就可以横加指责了。很久不来评论这些事,想安静的编编条目,没想到老顾都被封禁了。念在12级维基创作奖的份上,没有功劳也有份苦劳,没必要动不动就封禁啊。找些熟人来劝劝不是更好?毕竟封禁那都是针对纯粹的破坏啊,我觉得没有理由相信顾心阳会存心破坏。哎...不说多了,维基有些东西已经积习已深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保佑家人,感谢大家对四川的援助! 2008年9月30日 (二) 19:34 (UTC)
(:)回应:基本同意上面的观点。--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10月1日 (三) 03:25 (UTC)

要搞动员令吗?

上次动员令距今超过1年,虽然之前有人建议搞,但无深入研究和执行。中文维基百科有大量小作品需要改善,另外有一些条目需要建立,加上近月优良条目的参选数量大减,表示维基的良好条目数量越来越少;因此希望搞一个动员令,来改善维基条目质素质!-- 期望坦克把联建民碌成肉饼(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9月24日 (三) 15:21 (UTC)

计划建议

  • 时间:12月
  • 模式:类似第五次动员令
  • 大动员令主题:不限
  • 小动员令主题(主题可再商讨):条目翻译(不限语言),地理专题,科学专题
  • 投票结束时间:10月10日,看投票情况才决定是否举行

支持

  1. (+)支持-- 期望坦克把联建民碌成肉饼(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9月24日 (三) 15:21 (UTC)
  2. (+)支持,不抱有太大期望,但偶然冲击一下还是好的。—LokiTalk 2008年9月24日 (三) 16:18 (UTC)
  3. (+)支持-- z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8:12 (UTC)
  4. (+)支持--Billyliang@天天砍书记 2008年9月24日 (三) 22:29 (UTC)
  5. (+)支持,没有甚么理由可以反对的。—JNIV 2008年9月26日 (五) 09:03 (UTC)
  6. (+)支持,--烂Gag大帝(skjackey_tse) 国会 政绩 直谏 2008年9月26日 (五) 10:06 (UTC)
  7. (+)支持,但也应该动员消灭机械翻译。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12:50 (UTC)
  8. (+)支持,动漫主题也该搞搞了,大把坑,也应该注意现有条目质量提升与扩充,很多内容严重过时了,有些条目落下原语言版本一大截。错字 笔误 粗劣翻译等都是需要解决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3:46 (UTC)
  9. (+)支持KK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1:38 (UTC)
  10. (+)支持,我希望来个香港剧集条目和迪士尼条目提升—Leungkaiyin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9:27 (UTC)

反对

  1. (-)反对,先表个态,建议发起人先检查一下上一个动员令产生条目的质量吧,条目小没关系,别净是语句不通,翻译错误,似是而非的。小条目尽管没有提供丰富的内容,但也不至于误人子弟是吧。翻译的条目起码术语得符合吧。参考良知消费(参见修订记录),建议先清理一下。最后提一个建设性的意见,动员令最好分多个角色,创作/翻译,校对(文字和语句上的),评审(内容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否则很难收拾的。我可以容忍维基百科条目少,内容单薄,不可以容忍谬误流传,害人不浅。--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25日 (四) 11:44 (UTC)
  2. 现时(-)反对:请发起人想清楚如何保证条目质素。zzz......很困 吵醒我 2008年9月25日 (四) 15:17 (UTC)
  3. (-)反对,宁缺勿滥。与其创造大量半成品和C&V作品,然后一段时间后再搞提删,不如考虑如何改善现存条目。—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2:44 (UTC)
  4. (-)反对。另外,冠上Wikipedia字眼的“动员令”名称容易被人误为是以中文维基社群之名所发动,其弊端或不妥行为(例如:广发通知至维基用户)亦会被社群所概括。除了赞同用心阁建议;该“动员令”举行必须由社群共识才能产生外,建议未取得共识的该类似相关活动,另取他名。--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3:54 (UTC)
  5. (-)反对,不支持未有共识的行动,另外,根据长年来更新DYK的经验,动员令与产生优质条目并无绝对关系,更多时候为了推荐而推荐,造成更多争议,所以如果因为了想要利用动员令来增加优质条目为理由,我亦不支持。—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9月26日 (五) 07:27 (UTC)
  6. (-)反对,我本来是持(=)中立,但在未经过充分讨论便擅自开动员令我绝对不支持,也有违以往做法。Dragoon17c还好,先在这里提草案,但这个连基本草案在客栈都未有定好就开专页。在动员令的最终目的方向未落定前,本人(-)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9月26日 (五) 17:43 (UTC)

意见

  • (!)意见,是否举行动员令,个人没有意见,敝人有新建条目的动力时,会尽力配合(不过已经“熄火”很久了)。但请在用户页留言宣导动员令的人,确认该用户不拒绝动员令及其他讯息,以尊重用户。—ellery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3:06 (UTC)

请问条目中出现日本人(真实人物或虚拟人物)的简介时,是否应该在姓和名之间加一个半角空格呢?

  • 因最近去日本维基时,好像他们有时候是这么做的,在正文中不加空格,但在人物简介处是有空格的,应该是为了比较清楚的分割姓和名,因为日本人的姓和名有时实在很难分界,尤其是某些虚拟人物——不过好像也没有达成共识的样子。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这么做呢?——202.99.224.*--2008年9月25日 (四) 12:45 (UTC)
这跟人物是真实或虚构似乎无关,姓与名中间空一格是日文中惯用的格式,但因为中文中并无此格式习惯,我们并不需要去跟进才是。—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9月26日 (五) 01:57 (UTC)
归根到底,中文读法与日文读法不同。如德川家康,日文读Tokugawa Ieyasu,中文就不会如此读法。中文没有与日文一样的中间停顿。HenryLi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2:06 (UTC)
  • 我不是说姓名分离与是否是真实人物有关,只不过虚构人物的姓名一般更加不靠谱,所以更难区分姓和名的分界而已。我认为既然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那么应该不遗余力的消除所有相关歧义才是,假如有人查询相关的条目,条目中应该至少有一处能够让他了解鸟山明姓“鸟山”而不是姓鸟,药师寺凉子姓“药师寺”而不是姓药师……而要做到这一点,最简单的就是在人物简介的姓名中加一个空格吧。--202.99.224.*2008年9月26日 (五) 02:37 (UTC)
  • 至于中文的习惯……中文之所以没有这种习惯,只是因为汉族的复姓数目已经少到不会产生歧义的地步,我们翻译西方人姓名的时候,还不是要把姓和名分开,还要加个圆点以示区分?-202.99.224.*2008年9月26日 (五) 02:42 (UTC)

汉族姓氏未必就都那么好分辨。譬如台湾有位官员叫做贺陈旦,他是姓“贺陈”而非姓“贺”,但经常被人搞错。何况使用中文的不是只有汉族,很多少数民族的姓名也用中文表记。

日本媒体在刊登中国人姓名时,同样会把姓跟名空一格,这是他们对姓名表记的习惯。反过来说,在中文领域按中文习惯就可以了。何况维基的方针是记录现状,中文领域没有将姓名分开的习惯,维基不该自行创造。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3:03 (UTC)

中文里的姓名可不见得比日文好辨认喔!我也认识有人姓‘范姜’,除此之外台湾有很多原住民的名字,不特别说明很难判断何者为姓何者为名。除此之外还有种常见的混淆状况:台湾早期就很常见到女性冠上夫姓之后,姓氏变成两字的情况,此时如果正好又取了单名,姓被当作名的误会机率几乎接近100%。但如同大部分的人都同意的,中文中没有的写法就不要自创,顶多日文原名的注解中沿用日文格式即可。—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9月26日 (五) 03:11 (UTC)
正如大象所言。只需打开中文报纸,就会发现日本政要的名字都是不加空格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26日 (五) 10:25 (UTC)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山田 太郎
假名やまだ たろう
平文式罗马字Yamada Tarō

我习惯这样:山田太郎山田 太郎(やまだ たろう),但基本上只用在第一次出现名字的时候。—Eky- 2008年9月26日 (五) 12:47 (UTC)

我认为Eky兄的做法应该可以解决IP兄的问题了。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考虑日本有和字,本就该加上日文汉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26日 (五) 13:07 (UTC)
嗯嗯,我想我明白Eky先生和大家的意见了,就是说:1、在日本人物条目中,无论其姓名原写法上是否采用汉字,都应该应该加日文原名模板。2、当作品条目中出现虚拟人物介绍时,应该在姓名后标明其日文原名。这样的确可以最大限度的消除歧义,谢谢大家的意见。----202.99.224.*2008年9月28日 (日) 10:34 (UTC)

欧联命名问题已展开投票

请各位到Wikipedia:投票/欧联命名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06:59 (UTC)

投票前讨论在哪里?—RalfX2008年9月27日 (六) 10:39 (UTC)

上面,展开讨论已达近一个月,只是因为无人问津(演变成批斗),在投票的讨论区讨论还是可以的,请明察,谢谢。—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1:48 (UTC)

该投票发起之前并无讨论,请注意所谓上面的“讨论”其实就是另外一个投票,完全不符合Wikipedia:投票的相关规定,即必须在方针页先行讨论,然后根据多数人观点才可以发起投票。最不可思议的是投票页已经演变成不需要理由,不是参与投票者不提供理由,而是发起者根本不充分解释支持各选项的理由。

从维基客观性中立性角度出发,这种有明确拥有者的现存国际性事物,是世界商标知识产权等的保护对象,其主人至今已知唯一使用的中文名称,根本不可能以什么投票改变。难道我们维基用户一起投票,“联合国”明天就可以叫“国联合”了?—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8:29 (UTC)

还有,有些足球员到内地纹了自己的大陆译名,那我们要使用吗?不过长夜无风您似乎不明白讨论的问题,既然“官方名称”是欧洲冠军联赛,那么noteTA便没有用啦,而您所举的例子是全部华人应以什么简称,和地方无关—Jacky~回答我~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9月28日 (日) 10:26 (UTC)
个人是个人,与法人、其它法律或注册产物有明显的区别。举例来说,你如果要起名、改名叫David Beckham,没有人能够阻止你。但是如果你要举办一个足球赛事,名字叫欧洲冠军联赛或者UEFA Champions League,就违反世界很多国家的名称权保护。
现在没有人要求消灭noteTA,但是作为主导的名称必须秉持中立性选择遵从主体拥有者的选择。其它的地区名称、简称、俗称甚至常见误称,都可以保留,但是不存在根据什么“投票”在一个以中立性客观性为生命的百科全书取代主名称的理由。—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1:09 (UTC)
Jacky,我当然明白你们讨论的是什么问题,在维基上又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争议了,“名从主人”和“先到先得”谁更优先一直都在讨论。而在之前的讨论中,基本上最后都是以“名从主人”来决定条目名的,只不过没有形成相关的方针或指引而已。比如“ASEAN”的中文译名,中国大陆大部分译为“东盟”,台湾大部分译为“东协”,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大部分译为“亚细安”,出现争议之后,有维基人认为,应该“名从主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是ASEAN的成员国,所以应该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主要报章的译名“亚细安”做为条目名,而大家都认为合理,这个条目就被移动到以“亚细安”做为条目名。再过了一段时间,有个有探索精神的维基人去了一封电邮给ASEAN,结果得到的答复是中文译名为“东盟”,所以后来又把条目移动到东盟的全称“东南亚国家联盟”上。现在的“UEFA Champions League”的译名争议和“ASEAN”的译名争议基本上相似,而这种争议在维基上也不算少见,所以我才认为有必要对“名从主人”和“先到先得”两个原则谁应该更优先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希望达成共识写进Wikipedia:命名常规里。而不是今天针对一个条目投一次票,然后得出结果说应该“先到先得”,明天针对另一个条目发起另一次投票,然后得出另一个结果,说应该“名从主人”。这样只会搞得越来越混乱,而且下一次出现同类问题时,又得讨论,又得投票,多烦啊。—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8日 (日) 18:20 (UTC)
除了先到先得和名从主人外,亦请注意一下名称的常译,例如条目秦始皇并不用赢政。Musker的名从主人明显是靠不住脚的,现在的名称明显比“名从主人”的名称更广为人知,不但是体育新闻在用,就连博彩公司都在用。--122.100.144.79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2:19 (UTC)
开玩笑吧?你想讨论这两个译名哪个在中文世界比较常用、更广为人知?尊重赛事拥有者意愿,是维基客观中立性使然,远比什么常用、最常用、某地区最常用这种变化多端的“标准”重要。 -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3:24 (UTC)
自然人(尤其是历史人物)与其它有当今世界明确拥有者的事物的区别,上面已经简述。秦始皇不是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你明天想改名叫秦始皇也没有问题。欧洲冠军联赛则不同,维基作为客观的世界性百科全书不应该也不可能回避使用准确选定的名称的责任和义务。-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3:28 (UTC)

已撤销特色的原优良条目还需要投票恢复么

如题。优良条目成为特色,又撤销特色,然后在没有投票的情况下就恢复优良的有困在衣柜里香港国际机场等,而也有很多再次经过了投票才加以恢复。这是规则和机制上的一个漏洞,请大家来完善。——¤  2008年9月28日 (日) 10:42 (UTC)

虽然我几乎不参与评选,但支持顾兄所说的“不能存在双重标准”。--百楽兎 2008年9月28日 (日) 15:16 (UTC)
支持,已撤销特色的原优良条目必须重新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8日 (日) 15:23 (UTC)
我的看法和不想放弃相同,也认为必须重新投票。—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8日 (日) 18:31 (UTC)

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结果公布

致社群,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现已正式结束,通过方案如下:

  1. 同一条目不可以第一度重审未完结时,就进行第二度重审;第一度重审完结后,应设一道“冷静期”,才可提交第二度重审;
  2. 冷静期至少1个月;
  3. 重审提名无须附上理由(但提名者自动视为支持,以防破坏),所有支持或反对的意见,包括提名者的意见,均于投票区以{{支持}}、{{中立}}、{{反对}}、{{意见}},再附加意见来表达。但提名者必须表态,并只视之个人见解,不影响重审的“合法性”,而不附理据的投票,将视之无效;
  4. 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审成立票就有多少。

特此告之,以上方案在通过之后立即生效,不只适用于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亦适用于优良条目候选、特色条目候选、特色图片及特色列表的评选及重审,然而新条目推荐除外。

感谢社群踊跃投票。—Iflwlou [ M {  2008年9月29日 (一) 14:58 (UTC)

  • 对第3点不大明白,能不能举例说明一下。—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29日 (一) 19:02 (UTC)
    • 例如,某人对某一优良条目重审,除提名者外,其他投票必须附上理据,而所谓“表态”,则指要附上{{支持}}模板。这里不限定提名者必须要附上理由,但建议写好,因为他还要说服其他维基人支持他。—Iflwlou [ M {  2008年9月30日 (二) 06:04 (UTC)
      • 因为第3条那句话太长了,我试着拆分一下,并在括号里面说明一下我的疑问:A、重审提名者提名时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如果真有提名者不给出理由的话,那么会不会引起争议,而且别的投票者怎么知道提名者究竟因什么原因而提交重审,这好象不合理啊?)B、重审提名者一定要附上支持票。(这条倒没什么疑问,只是要不要补充一句,说明如果没附上支持票的话,此次提名无效。)C、所有投票者都必须在投支持票或反对票时,附上支持或反对的理由,如果没附上理由的支持票和反对票无效。(这条也没有疑问,但我觉得意见和中立票就不用限定了,他们只是表达意见,不计入有效票内的。)我试着拆分完之后,发觉得就是对A规则有疑问,其它补充一下就没问题。能解释一下为什么重审提名者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吗?理由是什么?—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30日 (二) 09:46 (UTC)
      • 此外还有两点疑问,首先,这个方案实施应该有缓冲期,也就是说至少对9月29日之前提名的条目,但投票期还没结束的,不应该追溯。其次,是不是1、2、3点全都适用于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等的评选?—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30日 (二) 10:07 (UTC)
      • 如果1、2、3点全都适用于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等的评选的话,又有三个疑问了,第一种情况,一个条目刚刚投票通过特色条目评选的话,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冷静期才能提名特色条目复审?第二种情况,一个条目刚刚投票没有通过优良条目的评选,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冷静期才能提名特色条目评选?而第三种情况,一个条目刚刚投票通过优良条目的评选,是不是不需要冷静期就能再次提名特色条目评选。这几种组合都在投票没人讨论到的,应该怎么办?—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30日 (二) 10:23 (UTC)
        • 其一,根据我在投票前讨论的理解(其实此方案并非我提出),重审提名者提名时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是因为希望投票者自己发挖重审条目的不妥之处,不要只看重审提名者的理据而人云亦云。不过我承认这一点我也看出有一些矛盾,我会询问方案提出者Baycrest了解,然后再作解释。
        • 其二,我认同“9月29日之前提名的条目,但投票期还没结束的,不应该追溯”的理据,新规则应用在9月29日之后提名的条目。
        • 其三,当时投票前讨论的确没有讨论(也没想到)阁下所提出的组合,实在是疏忽,正所谓有洞就要补,不怕麻烦,应立即进行方案修订投票,唯要得到Baycrest的回应,是不是“重审提名者提名时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都要修订。—Iflwlou [ M {  2008年9月30日 (二) 18:26 (UTC)
          • 第三点似乎是改编自小弟的意见,详见原先讨论。我的意思是“需要以意见形式表态(即是须附上理由),但不影响投票的正当性”,例如之前有人误会,某优良条目的当选票数不足,误提重审,当时大部份人都以“重审理由不成立”而反对,但并没有正视条目的质素问题,所以我才提出这样的想法。长夜无风的提问很好,当初一切都太快了,讨论未成熟就赶著投票,没有想周到。如果真的再有讨论的话,我希望更全面的修改优良和特色当选/重审的机制,有很多地方价值讨论,例如:
        • 我试著分段回应,其实上面的对话加上之前投票页的内容一下子颇难消化:(
          • 一,回应长夜无风提到的ABC三个问题及Iflwlou的第一、三点。我在投票页提议的“重审提名无须附上理由(但提名者自动视为支持,以防破坏),所有支持或反对的意见,包括提名者的意见,均于投票区以{{支持}}、{{中立}}、{{反对}}、{{意见}},再附加意见来表达。但提名者必须表态,并只视之个人见解,不影响重审的“合法性”,而不附理据的投票,将视之无效。”及其他人附加须要提名人表态,看似有漏洞,但只要提名者遵从规则,把所有意见附加于自己的投票内,即可解决问题A。问题B我认为应容许提名者投{{中立}}票,我自己在特色图片除名也会作为提名者同时投{{中立}}票,有实际需要。原则上赞成问题C的解决方法;再补充,若有人只投票而没有附上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由其他人点名提出,要求补充理由,否则该投票即时作废。目前是部份新规则尚需要讨论,或可“斩件”先推行已无异议的规则。
          • 二,支持Iflwlou的第二点做法,以免造成混乱。
          • 三,长夜无风关于冷静期的三个进一步疑问,我觉得是属于新提出的问题,即使目前的冷静期方案也不需要受此问题影响而延期推行,即是说可以一边推行冷静期方案一边讨论这三个进一步疑问。
          • 四,这是我要提出的方案修订,请大家予以考虑。特色图片评选以前是以比例计算投票结果(赞成票占2/3以上),目前则只采用净票差通过投票。按照新的方案,特色图片除名需要采用计算比例方式,会使规则太过复杂,实际操作也十分困难。因此我请大家修订新的方案,特色图片除名采用“目前规则规定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审成立票就有多少”,而不是“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审成立票就有多少”。—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日 (三) 16:33 (UTC)
根据Iflwlou和Baycrest的说明,我大概了解了该次投票所达成的共识,我已经直接在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的规则里进行了相关的更新,主要包括:
在“提名程序”上添加了三项:
  1. 该条目如果在之前的一个月内有提名过特色条目评选但未通过或者是有提名过特色条目复审并获得通过,那么请暂时不要提名该条目,等满一个月后再进行提名,否则的话,该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2. 请不要对正在该页面进行投票的条目进行重复提名,否则的话,重复的提名会被视为无效。
  3. 提名者在提名的同时需要明确的投下{{支持}}票,并注明理由,如果提名者没投支持票或没注明理由,该提名都会被视为无效。
在“投票程序”上修改了一项:
  1. 注意:2008年9月29日开始,每个投票者投下支持票或反对票,都必须附上投票的具体理由。而没注明理由的支持票和反对票,在计票时,会被视为无效票。
请大家看看还有什么问题?—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2日 (四) 06:52 (UTC)
其它几个评选和撤消页我还会陆续更新。—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2日 (四) 06:53 (UTC)
我建议第三项可以稍微修改“...并注明理由,该理由不会影响重审的“合法性”。如果提名者没投支持票或没注明理由,或者不具提名资格,该提名则被视为无效。在此情况下,其他人可以即时对条目重新进行提名。”。—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4日 (六) 05:03 (UTC)
Wikipedia:特色条目复审也已经更新,除以上几条之外,另外修改了一条,将通过票数由至少5个支持票提高到和特色条目评选相同的至少8个支持票:
在两周(14日)内,如果有至少8个以上的支持票(包括提名者,如8支持4反对),且反对票低于或等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如10支持5反对;12支持6反对。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条目就会被撤消特色条目资格。—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2日 (四) 11:52 (UTC)

关于不当用户名

user:福尔摩沙犬的用户名被认为不当,因此封锁了这个用户名,他私下跟我提到说,他自己是饲养台湾犬的人,取这个用户名并无不妥之处,我也觉得有一定的道理,似乎不至于不能使用这个名字,请大家讨论看看对于这个用户名的观感,谢谢。--ffaarr (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6:32 (UTC)

我觉得这个封锁有点太矫枉过正了!(如果用户名叫‘台湾弥猴’或是‘皖北猪’,也要封禁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9月22日 (一) 06:58 (UTC)

IMO,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the user name that he has created. He is from Taiwan, and a proud owner of Taiwan dog. By no means, he is attempting to casting sarcasm or insult with his user name. Should let him re-possess the user name "福尔摩沙犬" and contribute positively with his specialty in Wikipedia. One additional opinion, the Mod who initially handled the case seems to jump the gun and overreact, and in an extend was being dictating, on making the decision on permanently locking him before conducting any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From my understanding, the user's blog was being hacked and some provoking messages were left on his blog. Such behavior should not be tolerated. I sincerely wish the mod. group should take a good look on this case to ensure such discouraging event ever happening again to any other user.--Taiwan alive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8:44 (UTC)

这个用户名让我想起了User:影武者在日语维基捣蛋时曾经用过的同名帐号:User:台湾犬。是巧合还是有关连?--百楽兎 2008年9月22日 (一) 08:35 (UTC)

我认为这个封禁一点都不过分,请注意一个名字是否冒犯其他用户,不是取决于本人的意愿而是取决于读者的理解,容易理解为有贬义的用户名就是不恰当。就好像如果有人的孙子叫陈波,他写“孙子陈波”可能确实充满了爱意,但是并不表示中文世界中几百万名叫陈波的人看了之后不会误解为恶意贬低。还有上面SElephant忽略了猪、狗和猕猴在中文中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一般骂人都是骂前两者。—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9:20 (UTC)
虽然该用户的本意只是起个与自己关心的动物有关的网名,并无恶意,但是这个网名会在不少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看来是严重的冒犯—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2日 (一) 11:41 (UTC)
1.一个曾经被恶质使用者用过的中性名字,不该就此遭到污名化。除非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判断福尔摩沙犬就是User:影武者,否则不应该以名称相近就先给予负面评价。
2.是否所有跟动物有关的名称,尤其是猪、狗,都不能用?譬如“秋田犬”、“粉红猪”、“迷你猪”是否都不能用?
3.如果有人的真实姓名就叫“孙子陈波”呢?
就我看来,这样去定义“有冒犯性质”未免过当。我的意见是,若该名称属于自然界存在的物种,则应该允许其使用。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2:17 (UTC)
您误解了楼上各位的意思了,1.冒犯的不是“犬”,而是“福尔摩沙犬”,这个词语看上去有“台湾人是狗”的意思;2.因此,封禁这个用户不是因为怀疑他是影武者的分身,而是名字本身。3.没有人的名字会叫“孙子陈波”,即使有,那就是他父母特意帮他娶个这么怪的名字,要是这样他都拿自己的名字当用户名,就冒犯了叫“陈波”的人。—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2日 (一) 12:30 (UTC)

我相信该用户使用这个名字不是为了侮辱别人。但是考虑到许多其他用户还是有可能感到自己被侮辱,而且该用户不可能对所有现在和未来的用户解释他的动机,此外还有可能其他不如此善意的用户可能借此为先例效仿,我个人认为劝说该用户不使用这个名字,选择一个其它名字,比较好。也希望该用户理解这个解释。--Wing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3:14 (UTC)

1.我没有误解各位的意思,前一则发言第一项是回应百乐兔君的发言,他暗示“福尔摩沙犬”有可能是影武者的分身。
2.我明白“福尔摩沙犬”可能产生“台湾人是狗”的联想,但我认为维基的管理不宜事先扩大联想的范围,去封禁过多原本并无恶意的名称。上纲上限,有朝一日会变成思想审查。
3.“台湾犬”是否会让人产生“台湾人是狗”的联想?“秋田犬”是否会让人产生“秋田人是狗”的联想?因此维基都不准许这些名字的使用吗。
4.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很多人姓名不雅,可能是因为他的家人教育程度不高,所以给取了难听的名字。其中有些人会选择改名,也有很多人骄傲地一辈子使用父母给的名字。如果当事人都不介意他名字的不雅,在各种正式文件和公众场合堂堂然地使用(譬如印在身份证和名片上),维基又有什么立场宣称他的名字不符合雅驯原则。我可以举个真实的例子,我有个朋友叫做“蓝英经”,因为谐音的关系,朋友都叫他“BLUE BIRD”,但他并不打算改名。如果他到维基来,用“蓝英经”注册,维基也要封禁他吗?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3:19 (UTC)

这人的贡献记录全是破坏。—瓜皮仔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14:03 (UTC)

是的,我同意他的贡献破坏居多。但对于破坏者,应该援引禁止破坏的方针加以封禁。这和用户名称适当与否是两码子事。犯了偷窃罪应该被关两年的人,法院不能用其他罪名判他两年徒刑。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4:10 (UTC)
我只是顺带提提。—瓜皮仔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14:18 (UTC)

"这人的贡献记录全是破坏。—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14:03 (UTC)" According to what? Your standard? Could you please provide the proof that all the user's contributions were destruction. By the way, I could accuse your user name as defiling to people whose name ended with the word "仔" or being called "仔" by their parents and elderly, if I interpreted "瓜皮" as unless and redundant. --Taiwan alive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8:44 (UTC)

我看过该用户的编辑记录,看起来并不像是破坏,反而像是不懂规则的新手错误的编辑行为居多。我认为不明就理就以帐户名称不宜的理由进行封锁还是过头了,尤其是一看用户编辑记录就知,他注册帐号后第一个编辑的就是与用户名相同的条目,很显然其取名的理由是因为对于这种犬类的兴趣,而非有意冒犯任何人。如果觉得该用户名有冒犯人的疑虑,以此案来说,应该柔性劝导建议他改用户名,或至少在自己的个人介绍页上解释一下取名的理由。二话不说就进行帐户的封锁让其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我开始担心粗暴的管理方式会造成越来越多不必要的冲突与误会。—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9月23日 (二) 02:04 (UTC)
看过[2]之后,就会感觉是在蓄意破坏—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9月23日 (二) 03:04 (UTC)
赞同大象的看法,即使他曾在编辑上有不合规定之处(理由不够充分而删除他人贡献内容)。至少在用户名这点上,他并非意图用用户名冒犯别人,即使社群觉得该名称不妥,也应该先行告知建议改名,而不是直接以此理由封锁。--ffaarr (talk) 2008年9月23日 (二) 03:10 (UTC)

编辑内容是否破坏与用户名选择无关,用户到底是否与其它账户有关系也不是本事件的重点。关键是,如果一个用户名,可能引起误解,即使使用者能够做出似乎可信的合理解释,也应该视为不恰当用户名。“可能”当然并不是说100个或者1000个人中有1个人会误解就叫可能,这个度仍然需要就事论事,但是大原则必须是客观的第三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理解,而不是主观的当事用户针对质疑提出的理由与辩护。否则,就如上面“孙子陈波”,谁能怎么样,你还能叫他把户口本扫描来?在当前世界的反歧视言论准则中,听众的感受远远比发言者的出发点重要。—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2:20 (UTC)

1.维基如何认定某一个用户名会引起千分之一观看者的误解,还是一半观看者的误解?标准何在?谁来认定?事实上无从认定。
我的意见是,如果是明显的污辱性名称,譬如“台湾人是狗”,自然应该加以封禁。但“秋田犬”、“台湾犬”、“台湾弥猴”这种自然界存在的物种名称应该尊重。“福尔摩沙犬”应视同后者。
2.姓名是人格权的一部份,维基没有立场去指责某个人的真实姓名不雅,并加以封禁。一个名叫“蓝英经”或“孙子陈波”的人,若政府户政单位都承认他的名字并登录在案,他堂堂然地在各种场合使用,他的朋友和社会都接受他的名字,偶然做了好事或坏事登上媒体,自然也会以本名呈现;对于一个广受社会接受的名字,维基有什么立场说,“对不起,你的名字可能引起某些观看者的不快,我们不接受”?维基没有这么伟大。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3:15 (UTC)
(!)意见,除非具明显争议性或宣传性的(这个标准难以具体定义),否则,除非收到投诉,无须特别处理。—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4:26 (UTC)
维基当然可以否决某些政府都接受的内容,因为我们的百科是以全世界观点和中立性准则为出发点的,这还用多说吗?举例来说你可以在台湾成立一个名叫“反对共产党”的组织,出于政治自由台湾当局肯定不会制止你,可以通过一切法律审批,但是并不表示这个名字可以用在维基作为用户名,即使你是它的主席。同样,维基还要考虑各地、各语言、各种族用户的情感,比如你在中文世界中使用诸如 Negro 之类的名称,99%的人不会有感觉,可是任何了解世界种族歧视历史的人都知道此类词汇的敏感性,如果你要在中文维基作为用户名,我认为大家就有资格反对,因为这里很可能有其他肤色的用户,甚至不懂中文的外文使用者但是仍然能看到这些词汇。
至于标准,我已经说了应该就事论事。据我所知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 Discrimination law 方面能够对语言使用作出一刀切的规定,即某种表述一定是不合理或者某些词汇一定如何如何。真正的司法界都做不到的规则,我们想要讨论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显然也是痴人说梦。我只强调这种讨论的准则必须是客观的听众理解,而不是主观的始作俑者出发点。
就举现在的例子来说,该用户是否真的有一只狗,是否是"proud owner",是完全无关的考虑,因为这是主观意愿、特殊情况,就如同是否有个孙子叫陈波一样,维基社群按照客观的标准就必须忽略。每一个看到这些用户名的维基浏览者,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就获取这些主观信息,所以误解造成后基本不会被消除,而是认为维基纵容此类行为。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的只是一个普通用户,在看到这个名字时,会不会认为这是对于某个地区的贬低。我的个人意见是,会。显然上面还有其他用户也这样认为,那么这个用户名就应该算作不恰当。
请注意,所有关于管理员操作程序的问题、是否应该先通知、是否应该等待投诉等等问题,在我的理解都不是现讨论的症结。现在的提议者不是在讨论管理员此操作的程序合理性,而是试图辩护该用户名的恰当性。即如果该讨论通过,提出者试图达到的目的是继续使用这个用户名。而如果已经有一些用户认为这个用户名是容易被误解的,显然这已经不能被允许。至于管理员操作的过程,我不了解,也不准备参与讨论。但是即使再不公平的操作规程,最多也就是让管理员表示歉意而已,并不能恢复一个被其他用户认为不合理的用户名作为补偿。这是大原则。—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6:21 (UTC)
您举“Negro”和“反对共产党”的例子,引喻失义。“Negro”本质上就是一个蔑称,“反对共产党”也是直接表明对共产党的恶感。福尔摩沙犬并不是。福尔摩沙犬本身是一个中性的名词,而可能使某些人引起被冒犯的“联想”。
您强调“这种讨论的准则必须是客观的听众理解,而不是主观的始作俑者出发点”,问题就在这里,客观的听众理解如何认定,如何测量?
1.维基应该把关的是本质上有冒犯性的名称,而不是人们可能的“联想”。
2.客观的听众各自会有什么联想,不是维基可以测量的。我们无法得知,某个用户名称,究竟只是让千分之一的观众有不悦的联想,还是让一半的观众有不悦的联想。
3.维基没有资格为社会大众决定,哪些名称会引起被冒犯的联想。这是一种思想审查。维基必须在这点上有所节制。
4.用户真实本名尤其应该加以尊重。前面已经说过姓名是人格权,维基宣称某人的姓名不雅而加以封禁,就是侵犯当事人的人格权,也是对当事人最直接而强烈的歧视。
5.如果因为某个“用户名称”可能造成阅听者不悦的联想就必须加以封禁,那么“条目”名称跟内容呢?黑鬼堕胎强奸台独乃至台湾犬这些条目都应该删除了不是吗。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7:39 (UTC)
Negro 在某些场合、语境并不一定是蔑称,几大著名领袖都曾经使用过这一词汇,所以我在上面只说了这是敏感词汇。同样,反对共产党也并不一定要附加“恶感”,我可以反对很多人、事、政策,这只是一个立场,并不一定要牵涉个人好恶。但是,为什么这两个名词都不能作为用户名?因为用户名是可以在完全不相关的场所下出现的极小特例。我可以在共产党条目添加十条二十条批评的信息,只要符合维基可查证公信力的原则,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我在一个完全不相关的讨论页,发表一个完全不相关的言论,然后签名的用户名是“反对共产党”,这就是不恰当的做法,因为这是容易引起误解的片面陈述。
去看台独条目的浏览者,只要这个条目是中立性没有问题的,其中自然会对该观点的正面反面、广泛性认知度进行阐述,所以不会对维基产生负面的影响。但是如果在牧羊犬条目的讨论中,莫名其妙看到某个用户的署名是“台独”,就容易误解维基的原则和纵容度。-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1:33 (UTC)
我虽然不认同Msuker的“感受论”及“讨论管理员此操作的程序合理性”等等他指,但是我赞同禁止该用户名的作法。在普罗认知,犬,狗,猪都是骂人的话。以维基实务立场著想,如果此‘自然界存在的物种’例一开,user:台湾猪种user:台湾猪之类的用户名就可依例应用,这样就伤脑筋了。文献中,真的有台湾猪这种说法勒--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9:08 (UTC)
存在论如果可以接受,为什么要仅限于物种?User:北京精神病院 客观存在吧? User:台湾吸毒犯 存在吧?User:清华大学无业毕业生 存在吧?是不是都可以做用户名了?问题的关键是,有这么多用户名,仍然非要选某些已经被提出容易误解的,且不说用意,就问对百科的形象有什么好处?谁希望看到一篇正常的讨论,参与者都署名是什么地方的动物、什么地方的病患?- 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2:22 (UTC)
关于存在论,您举User:台湾吸毒犯这个例子够有说服力,而且风趣(User:清华大学无业毕业生我倒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不过说到使用者名称跟讨论页的关系,请容我借用管理员的名称做例子,譬如在儒家的讨论页有发言者署名User:百无一用是书生(得罪了),似乎也会产生某种态度上的联想。这样的事情延伸解释起来恐怕要封禁一堆人了。
问题还是在标准怎么订定。超过几位管理员认为不妥就可以封禁吗?
别忘了在我们这篇正常的讨论里,至少就有两个使用动物作为名称的朋友。动物本身是无罪的,不应该跟病患相提并论。而且照这个标准,恐怕大多数的动物都不能用了。因为在全世界的不同文化里,各种动物都是可以拿来骂人的。光是十二生肖就通通都不能用了。
又如果有名叫“犬养”、“鬼冢”、“土肥”的日本人来中文维基注册,也是不得使用他们的真实姓氏了。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2:46 (UTC)
建议Kleistan兄针对开版主题来作讨论,别再扩大解释或另涉他指,不然不但不容易达到共识,且依Msuker讨论往例,可能又会衍生出“昨日可为何今日不可”的没完没了风波。就我认知,实务上,用户名称的审核,真的是只要管理员认为不妥就可以封禁,我也认为这种程序,对于以编写条目为主的中文维基,并无不妥。我建议主张“福尔摩沙犬”完全不是贬抑词者(如Kleistan兄),提出该主张的数量化证据(如网路搜寻,其他网坛完全相同容许命名者),不然管理员并没有解除封禁必要。--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4:48 (UTC)
这么神经紧张有点不大好吧。一方面恶意用户名不像编辑破坏那样急迫,另一方面用户查封是永久的,还是问头一些。这种恶意用户名的封禁最好有一个地方讨论,如果很多人都认为违反方针,再永久封禁不迟。--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25日 (四) 05:50 (UTC)
  • 依照以往经验,在这里提出此(特)例的另两建议,那就请福尔摩沙犬用户在自己熟悉网页或部落格(如:[3])贴上“我于维基中文亦使用福尔摩沙犬用户名”类似字样,并将此公告连结,以电子信件通知任一管理员;最好是封禁用户名的管理员,请对方再行参酌封禁决定。倘使仍不行,就请该用户使用另一社群较无争议的名称。若因此造成该用户的不便与困扰,在此深深致歉,也请该用户能见谅于维基防范破坏琐例,在不违反自我广告前提下,多加自由贡献其学。谢谢。--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0:19 (UTC)
我赞同用心阁兄的看法:恶意用户名并不像编辑破坏那般需要急迫处理。我认为除了即时会造成严重破坏的情况(例如vandalism、编辑战之类的),无论怎样都不能倚靠单一一位管理员的个人判断、在未经慎重讨论的前提下就贸然封禁一名用户,这原则不应只限制在不适当的用户名这方面,而是一个一般性的原则。上面有人提到该用户的编辑行为像是破坏,但我稍微看了一些相关的过程之后与他寄给我的多封信件内容之后(相信有很多其他的管理员也有收到),的确该君的言论是越来越偏激不理性,但是争议一开始的源头还是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封禁行为。所谓‘不教而杀之,谓之虐’,我觉得我们应该得小心处理这类的细节,以免陷入残虐之道却不自觉。—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9月26日 (五) 03:31 (UTC)
原来维基百科只理狗名,“碌成肉饼”之类引起不安,需要家长指引的名字则不用理。--122.100.144.79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2:34 (UTC)

签名档有规则吗

附带一问,签名档有规则吗?有些用户名四平八稳,签名档却有点劲爆。而实际上阅听人看到的是签名档。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17:58 (UTC)

关于 global bot

现在已经有了global bot,这需要本地社群的批准才可以在中文版实行。见Bot policy/Implementation,我们的wikipedia:机器人的内容也需要作调整,以符合standard bot policy。下面是标准的global bot提议文本:

Hello. The standard bot policy was updated to allow global bots, which are now technically possible. These are trusted bots that will be given bot access on every wiki that allows global bots (the local policy or request page must explicitly allow them, or they won't get access on this wiki). The current requirements for global bots are:

  • a global bot must only maintain interlanguage links or fix double-redirects;
  • a global bot must have already been active on several wikis, with long-term contributions demonstrating its trustworthiness.

Does anyone object to allowing global bots on this wiki? I'll update the local policy in a week if there are no objections. Thanks.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4日 (三) 00:28 (UTC)

也就是机器人不用辛苦的一一去各语言的维基媒体计划注册并取得许可吗。—ellery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2:42 (UTC)
是的,但是global bot机器人只能作interwiki和修复重定向的工作,其他的还需要到本地社群申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4日 (三) 03:48 (UTC)
是否需要循例办一个正式投票?还是只要这里没有反对意见便视为社群同意?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25日 (四) 15:22 (UTC)
对,没有反对意见,一周后便视为社群同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7日 (六) 06:47 (UTC)
meta:Bot_policy/Implementation#Implementation

Implementation

If there is no objection after one week, follow the steps below or contact User:Pathoschild.

Add the following line at the top of the page (if there are no active local bureaucrats):

If there are active local bureaucrats, add this:

Add a redirect from "Project:Bot policy" on that wiki to the bot request page. Update the list below.

-zzz......很困 吵醒我 2008年9月28日 (日) 15:11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6日 (一) 13:26 (UTC)

关于俄国人命名的问题

关于俄国人的命名,以前似乎已经有定论了,就是按照传统:教名+父名+姓氏,但是前些天我被封禁的前夕和管理员User:Shizhao对于列宾巴甫洛夫条目的命名产生了分歧,管理员将伊万·彼得罗维奇·巴甫洛夫移动到巴甫洛夫,理由是“没有歧义”,而将伊利亚·叶菲莫维奇·列宾移动到伊利亚·列宾,理由竟然是“通常不用父名”。由于不久我就被封禁了,故无法再移动,现在我也不想再发生所谓的“编辑战”,所以请大家决定。——¤  2008年9月28日 (日) 10:06 (UTC)

还有对于俄国女性名字的翻译是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其他国家的女性名字也同样存在),到底应该完全用女性化汉字还是看情况,举个例子:“费奥多罗维奇”的阴性形式到底应该翻译成“费奥多罗夫娜”,还是“费奥多罗芙娜”,还是更为女性化的“费奥多萝芙娜”,我看了最后一个译法(是俄国末代皇后的教父名)都无语了,竟然用了“萝卜”的“萝”字。——¤  2008年9月28日 (日) 10:36 (UTC)

为什么双重标准,请书生作出解释。  Mu©dener  留 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2:04 (UTC)

依据命名常规,最常用的名字作为条目名。而且俄国人通常称呼的时候是不用父名的(作为条目名称的话,除非有重名,否则不需要父名。条目的命名原则就是常用,简洁)。至于女性译名问题,我们不应该原创译名,应该尽量使用已经有的译名(至于翻译的对不对,不是百科全书的责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8日 (日) 15:17 (UTC)
(:)回应:看似有道理,但是名从主人也是很重要的,我看俄文版无论哪个俄国人都是有父名的(我看《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书也一样都用全名),况且以前都有定论应该加上父名,比如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不管怎么样,俄国人名字“教名+父名+姓氏”的形式都是最标准的,不应该违反别人的传统。——¤  2008年9月28日 (日) 16:12 (UTC)
按照书生所说的原则,大部分外国人的传记条目都只以其姓命名就可以了,但对于俄国人名书生似乎倾向以“本名+姓”的方式命名,好像有点矛盾。不过命名常规还有使用全称的惯例的,我以为全部传记条目都使用全名可以保持页面命名的一致性(相对于只在有歧义的条目使用全名),而俄国人的全名是“本名+父名+姓”应该没有争议,所以我创建的俄国人物条目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命名的。至于那个阴性父名应该译作“费奥多罗芙娜”。—Quarty 2008年9月28日 (日) 15:58 (UTC)
列宾巴甫洛夫则是另一回事,这两个都是传统译名,除了我们的那两个条目之外,没有人会用“伊万·彼得罗维奇·巴甫洛夫”和“伊利亚·叶菲莫维奇·列宾”的。—Quarty 2008年9月28日 (日) 16:04 (UTC)
:使用“伊万·彼得罗维奇·巴甫洛夫”、“伊利亚·叶菲莫维奇·列宾”的人大有人在,不信你可以google下冰热海风(talk)
看回英文WP的版其题目名也是省略了父名, 这是因为英语圈的人没有斯拉夫人的父名语尾变化习惯, 我认为这在中文WP也是适用的. 不过巴甫洛夫的单姓标题名就不能接受, 否则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也该移动回爱因斯坦(现在redirect), 因为单以人名计, 爱因斯坦也是没有歧义的. -- 同舟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6:12 (UTC)
根据《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巴甫洛夫”就是对“Иван Петрович Павлов”这个全名的翻译,其他的“Павлов”译作“帕夫洛夫”。类似的传统译名应该独立处理,不能一概而论,否则就会出现什么“勒内·笛卡儿”、“亚瑟·叔本华”、“埃尔温·薛定谔”这样的怪物了。
另外根据Google搜索结果,含有“巴甫洛夫”和现在的条目名“伊万·巴甫洛夫”的网页数量为1:123,而“爱因斯坦”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则为1:28,由此可见“伊万·巴甫洛夫”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常用程度的差异。-Quarty 2008年9月30日 (二) 16:53 (UTC)
全部只写姓的问题在于处理有歧义人名时要多写几节,页面命名会变得混乱。您不喜欢网络搜索没问题,去参考一下《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结果都是一样。—Quarty 2008年10月1日 (三) 02:46 (UTC)
不是我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网络搜索结果本身存在的弊病,我在以前已经解释过很多次了。您既然有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就完全不应该去参考网络了。有重名的现象就应该把全名写上(包括父名)。但是没有重名时,显然列宁的使用频率远高于弗·伊·列宁。--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2:53 (UTC)
笛卡儿,叔本华的名字写全了实在是不必要,他们的全名几乎没有一本书会写出来....我们只要在正文中写出就行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2:58 (UTC)
不明白为什么{名·姓}作为名人条目的标题名是不伦不类, 姓氏始终只是姓氏. 反过来说如果华人名人条目的标题名都只用姓氏那又是什么后果? 在有共识前我会支持引用别的(非斯拉夫语系)WP的命名法, 即{名·姓}, 英日韩WP都是如此, 不是有没有歧义的问题, 而是标题名最起码需要有的百科性.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04:48 (UTC)
同舟兄,您理解错了。这里并不是在说名·姓的名字不伦不类,对于名字只有两节的民族,当然可以。但这里讨论的是俄语人名的问题。俄国人的名字有三节,名·父名·姓,父名一定会有。把它写成两节才是不伦不类。另外,你举华人的名字为例,非常不好。完全是两码事。西方国家习惯只称姓,在媒体中会把中国人的名字也简化为姓(比如mao),与我们大量相同姓氏的情况不具备可比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4:56 (UTC)
我知道, 我也学过(点)俄语, 但英日韩WP这做法的出发点是他们自身的语言都没有斯拉夫人的父名语尾变化习惯(上面已经说了)而在标题名中被省略了, 这做法在国际体操总会都存在的, 例如之前争论过的安娜·贝索诺娃. 再加上父名的汉语音译在不同编者间出入更大, 因此我支持只用{名·姓}减少误会.
P.S. 巴甫洛夫Pavlov, 科罗廖夫Korolyov在英文WP都分别有18, 4篇文章, 两个都有被用作地方/城市名, 更加不能作为一个人的条目标题名.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05:06 (UTC)
  • 第一,您要知道同等消歧义和非同等消歧义的区别。这就是一个例子([4])。这种情况下,应该建立科罗廖夫 (消歧义),而不是把科罗廖夫本身作为消歧义;何况其他的“科罗廖夫”都是为了纪念这个人而命名的。您会把唐朝作为消歧义吗?一个道理。第二,请不要拿外语维基做例子,我们有自己的完全系统的做法。我们自身的语言不符合任何印欧语言的命名习惯,但我们采用了完整音译的做法;否则为何不把英国人的姓按中国人的习惯放在前面?所以“这做法在国际体操总会都存在的”完全被否定,至少在大陆会被完全否定。同样的,你会看到匈牙利人名的姓氏被放在名字前面,这是因为我们采用了完全按原形式翻译的方法。第三,父名的翻译出入从来不大,不知道您是怎么得出出入很大的结论的。请参考俄语姓名翻译手册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第四,在任何刊物上,一些最著名人物通常都是只被写出姓氏。这是符合习惯的。我从来没见过写出叔本华和薛定谔的名字的书籍。当然在正文中是应该给出全名的,但作为条目名,完全不必。第五,基于以上理由,我请你把科罗廖夫条目移回只有姓氏的形式,要么就移动到包括父名的完整形式,现在的形式完全不可接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7:30 (UTC)
按照这逻辑,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也该移动回爱因斯坦了, 反正不是特地查百科我也不知道这物理学家的名字是Albert.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11:23 (UTC)
没错。--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4日 (六) 11:34 (UTC)
我刚才查了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common names), 就算是美英名人的文章题目名都不会用"全名"而是在"简单易输入"和"减低歧义"两者中取个平衡点, 例如前美国总统en:Bill Clinton.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5:29 (UTC)

关于优良与特色条目的标准

最近优良条目和特色条目评选和复审出现不少争议,而现在中文维基对优良和特色条目的要求亦跟初期相差很远,但近日有不少优良和特色条目当选后不久就被提请撤销,是否意味着评选过程有漏洞和没有客观标准去界定“优良”和“特色”?此外,优良条目入选特色条目后,若特色条目被撤销,是否应自动恢复优良条目资格?--Ws227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8:28 (UTC)

我认为再修修补补已经无补于是,现在需要全盘检讨整个优良与特色条目的评选/重审制度,其实这么多重审条目是病态的,明显是当初共识不足,审核草率、标准飘忽所致。有没有“志士”能抛出一套完整个“条目级数”评核的制度?—2014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9:42 (UTC)
做个广告:我现在正在分类整理过去几年特色和优良条目评选中提出的意见(条目评审意见汇总),打算以此为参考提一个“同行评审”的评分草案。如果有兴趣的话请一起来做这个工作。--Alexcn 2008年10月1日 (三) 02:20 (UTC)
即使现在要求投票必须附加理由,但是看看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中,“不错”,“内容详尽”一类,可以算作理由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6日 (一) 12:41 (UTC)

建议提倡简单的用户签名

现在的用户签名搞得越来越炫,用到了图片,特殊字符,各种颜色和格式,这当然是维基人个性的表现,也是维基百科不禁止的。 但是我认为有必要提倡简单的用户签名,这是因为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所见即所得的编辑器,编辑者还得面对Wiki的脚本,在投票和讨论页的复杂的用户签名就给辨识和阅读造成麻烦。因此我建议中文维基百科在用户签名方面提倡简单的,编辑器内可辨识的用户签名。--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29日 (一) 03:38 (UTC)

建议一并检讨用户签名的整体规范。大家才刚刚讨论过关于不当用户名的问题,维基方针规定不得使用会冒犯他人的用户名,但某些用户名称四平八稳,签名却十分劲爆。阅听人实际上看到的是签名,是否也应该有基本的规范?--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03:59 (UTC)

模板的命名

“名从主人”还是“先到先得”

能否建立一个足球维基人的组织

在下是个足球迷。最近发现中文维基的足球类词条大都质量平平,而且小作品很多,有很大提升空间。很多中国球员和教练的条目都是空白。中国的俱乐部除了北京国安广州医药辽宁足球俱乐部这三个词条做的不错,剩下的实在不敢恭维。即使是一些欧陆豪门球队的词条比起英文版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想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能否成立一个足球维基人的组织,帮助提升足球条目的质量呢? —约拿单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00:08 (UTC)

当然可以啊,其实目前已经有Wikipedia:专题/足球这个页面可以利用,你也可以由Wikipedia:用户框/体育里的分类去找其他同好一起来参与。--ffaarr (talk) 2008年10月2日 (四) 00:56 (UTC)
没问题,只是你看看上面就有好几条是因为足球引起的激烈争吵,要进这块的话 得要有点准备才行 特别是M这种人,现在似乎盯着足球了。维基有大量的各类名称需要补充修正。—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04:26 (UTC)
不好意思,我不是从现在开始盯着足球,从一年多以前第一天注册开始就盯着足球了。目前中国足球运动员类别中的200个条目,大约50%是我建立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09:01 (UTC)
维基百科,就是一个可不用讲道理,只要有50%建立,就能意气风发地乱改的地方,我懂了。要不要向其他人宣传一下?标题:
足球專家Msuker:歐洲聯賽冠軍盃並不常用

122.100.153.232 2008年10月2日 (四) 11:43 (UTC)

香港译名是否常用与维基是否应该坚持使用国际组织确认的正式名称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件事。—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3:46 (UTC)
国际组织给中国大陆使用的名称,就代表是全华文的正式名称?很多机构在大陆使用的正式名称都不同于其他港台地方使用的正式名称。--218.189.229.171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8:23 (UTC)
你说给大陆用,就是给大陆用?UEFA 官方网站称这是“中文”版,有说过是“中国大陆”版吗?没有,你凭什么质疑该组织唯一已知使用的中文名称?—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9:33 (UTC)

关于xx网络审查

最近在整理{{Recent changes article requests}}时,发现当中有两个请求用语并不一致,前者为俄罗斯互联网审查,后者为巴基斯坦网络审查,之后我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路审查把此二请求条目统一改为xx网络审查,但还是觉得更名为xx網際網路審查较好,毕竟网路在中文中虽常指网际网路,但网路事实上在中文有其它含义,如人际网路、电脑网路(不只网际网路,也包括区域网路等二台以上电脑所串成网路)等,而且这样也比较正式。不知其他维基人有何看法?我想先了解一下再移动该页面。--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07:13 (UTC)

互联网审查或网络审查是最常用的词汇,应该使用常用名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日 (五) 10:03 (UTC)
(+)支持互联网审查+地区词转换--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10 (UTC)

关于Tripoli

最近因为要追加2008年9月中所条列的新闻事件(中文维基的Portal:新闻动态国际化程度不足,条列的非大中华地区新闻数量明显少于en:Portal:Current events),并于9月29日中追加黎巴嫩的黎波里所发生的汽车爆炸案,当中发现的黎波里已经指向利比亚首都。虽说英语版的Tripoli也是指向该城市,但世界语版等语文版本却是指向消歧义页。想在此了解一下究竟的黎波里在中文中多半是指何处?如果指利比亚首都的情形并未比黎巴嫩第二大城来的普遍就应比照世界语版套平等消歧义,因此需要更动不少条目 中内部链接及英语版跨语言连结,所以想请问大家关于中文中该词实际使用情形。我对此并不了解所以拜托各位,谢谢!--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09:05 (UTC)

应以首都为主,连到消歧义的跨语言连结应修正为正确的地方。—ellery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12:27 (UTC)

方针?

Msuker的惊人之语“如果你要强调“第三方”问题,则请看WP:V的正式方针英文版(中文版只是翻译的参考,并不是方针)”,以上节录自Msuker给某维基人的留言回复,此话当真?—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12:19 (UTC)

中文版不是方针,这是肯定的。—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4日 (六) 07:12 (UTC)

有来源但不正确的话?

2个问题

1、网际网路为什么是转为因特网而非互联网?感觉意译应优先于音译,同时:

互联网
[编辑首段]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因特网)

2、:此段内容移动至Wikipedia:移动请求/当前

此类内容是subst了哪个模板?为什么不用{{moveto}}(我比较喜欢这个)? —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16 (UTC)

是否对Wikipedia:命名常规进行增补的讨论

关于Template:小天使迎新

关于飞行器的命名原则

建议删除日本行政区划条目上方的导航条

问:关于播放日期格式手册

因为太长,所以省略了该页的讨论内容。

问:用YYYY.MM.DD或YYYY/MM/DD方式是可以接纳的吗? —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57 (UTC)

我反而想,为甚么要用“YYYY.MM.DD”或“YYYY/MM/DD”这些格式手册不同的日期用法的?技术问题或是其他的?如果个个人都用和格式手册不同的用法的话,会出现编辑混乱和阅读问题的。—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15:44 (UTC)
其实只要统一用YYYY__MM__DD__式表示(而__则自行决定),就不会用阅读问题。14岁妈妈‎正义的伙伴……这些部份如用YYYY年MM月DD日,在800X600会比较难看(会显示为2行),而且,在这部份的年、月、日条目也相对的较少人会点击。—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osquitopang对话贡献)于2008年8月26日 (二) 00:59 (UTC)加入。
顺便一提这部分的日期没有必要加内部链接似乎。—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6日 (二) 04:01 (UTC)
“YYYY年MM月DD日”是很多地区使用的方式之一,这样做是减少很多令人误解的地方,特别是有关历史的条目,显示方面这个只是小问题的,请在这个问题上考虑整个中文维基百科的可读性。—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3:55 (UTC)
现在讨论的是非历史的条目Mosquitopang 2008年8月26日 (二) 14:26 (UTC)
历史的广义是指过去的事件或行动,所有的条目或多或少都是有历史的成分在内的。播放日期使用格式手册中的日期格式有机会分成二行会做成一些不变外,我实在看不到原因要在Template:电视节目的变迁中使用其他没有格式手册中使用的日期格式。使用统一的格式是会方便所有维基人编辑和其他使用者阅读时会减少误解的机会—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6:27 (UTC)

Template:日期格式

感觉这……太画蛇添足了。不应该为了维基百科的形式而不是内容添加太多模板罢……—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7日 (三) 04:19 (UTC)
小希你都是解释不到为甚么要使用的其他日期格式的不能为了个别条目而影响得到社群认同的Wikipedia:格式手册。—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4:59 (UTC)
ja:正义の味方ja:女王の教室………这些条目也是用这类格式,为什么他们也不提出要使用Wikipedia:格式手册的格式?请不要忘记Wikipedia:格式手册的其中一句:以下的规则并没有声明不能变动。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1:13 (UTC)
如果只是为了迁就某个模板,应该是修改该模板的显示方式(例如字的大小,模板的大小等),而不是修改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7日 (三) 10:58 (UTC)
格式手册不是方针而是指引。其实我觉得没必要变动原有的日期格式——我们可以再加一个格式进去。其中“2008年8月28日”这种格式就作为“长日期格式”,而“2008-08-28”或者“2008/08/28”作为“短日期格式”。两种格式由编者根据使用场合选用,互不冲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7日 (三) 20:13 (UTC)
  • 先草稿一下:

长日期格式:YYYY年MM月DD日,短日期格式:YYYY/MM/DD、YYYY-MM-DD或YYYY.MM.DD。在历史事件、人物等条目,必须使用长日期格式;其他的条目可按实际情况选用任何一种。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1:02 (UTC)

为了一个模板,有必要搞的这么复杂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3:41 (UTC)
错!是大部份的日剧条目!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4:56 (UTC)
其实短日期格式在其他场合可能也会有作用,因此个人觉得可以引入。不过我不赞成YYYY.MM.DD的写法,因为这种写法不能被#time魔术字识别。—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8日 (四) 06:08 (UTC)
YYYY-MM-DD的方式在“YYYY-MM-DD - YYYY-MM-DD”的情况下,间隔号太相似,在这场合的话,用YYYY.MM.DD会比较好。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0:08 (UTC)
如果要引入的话,也应该是符合ISO格式的才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8:44 (UTC)
指的是YYYYMMDD样式?不太建议使用这个样式,因为此样式和一般的数字差不多。另,已修订了Wikipedia:格式手册 (日期和数字)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0:54 (UTC)
参见ISO 8601。另,连字符请用全角“-”。—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31日 (日) 05:09 (UTC)

:提案移至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 (日期和数字)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0:37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 (日期和数字)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此样式作为一个短日期格式,而YYYY年MM月DD日作为一个长日期格式(在历史事件、人物等条目,必须使用)。两种格式由编者根据使用场合选用,互不冲突。请问可以吗?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0:34 (UTC)

投票区:关于格式手册是否加入短格式日期

  • 现时的格式:YYYY年MM月DD日
  • 要求引入的短日期格式:YYYY/MM/DD、YYYY-MM-DD、YYYY.MM.DD
  • 投票限期至:2008年9月20日 00:00 UTC2008年10月1日 00:00 UTC
(:)回应:请看这页面:无线电视外购日本剧集列表‎,光是2005-2009年中日期一项的年月日已占用了504字元。阁下真的认为是因为“好看”的理由吗?以上的Template只是一个例子而已。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23:52 (UTC)
(:)回应:YYYY/MM/DD、YYYY.MM.DD在英文维基可能做成阅读问题(因为有英式、美式写法),但中文维基应该不会做成阅读问题,使用Template:日期格式模板稍微提示一下便可。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23:50 (UTC)
(!)意见:已将限期延长至10月1日。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5:10 (UTC)
  • (-)反对,任何变革都是有代价和成本的,而我现在看不出有任何做这种改动的必要性。这种改动不仅会带来长时间的混淆和困扰,也是一种不必要的EN化。—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3:58 (UTC)
  • (-)反对:既然是中文版,日期当然要以中文来显示了,这才能突显语言本身的特质,实在没必要增加其他格式了,会造成混乱的啦。-David Jackson(talk) 2008年9月25日 (四) 09:31 (UTC)
(:)回应:如果要突显语言本身的特质,那么,1,234,567,890应该写成十二亿三千四百五十六万七千八百九十、2008年9月25日应该写成二千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对吗?这样的表达方式不是更麻烦、更难看吗?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1:40 (UTC)
(:)回应:目前是讨论日期格式,而不是日期本身,请不要误会了。-David Jackson(talk) 2008年9月29日 (一) 09:07 (UTC)
(:)回应:那就不要说“日期当然要以中文来显示了”吧?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5:00 (UTC)

欧洲联赛冠军杯/欧洲冠军联赛?

此条目是讨论有关香港和大陆译名的差异,为什么叫这名字呢?这是因为欧洲联赛冠军杯/欧洲冠军联赛曾被多位维基人激烈争论。

历史及简介

由于维基会员msuker极不重视港澳地区已沿用多年的“欧洲联赛冠军杯”的译名,不断将有香港人创建的、使用“欧洲联赛冠军杯”的条目改为大陆称的“欧洲冠军联赛”,却自称必定要使用所谓“先到先得原则”,既然是先到先得,但还不断移动页面,最近期的事件“2008/09赛季欧洲冠军联赛”,便是最新一宗事件,msuker还称这是uefa的注册译名,但球会、球员名称msuker却没有像欧洲冠军联赛般坚持/反对,只是不断地引用“先到先得原则”解决一切球员问题,最近被修改的条目是“荷西·苏沙”。

目的

创立此讨论区的目的是为了讨论得出一个结论,研究日后再出现如此情况时现如何处理,现大致分为三个处理方法:

  1. 一律改为“欧洲联赛冠军杯”
  2. 采用“先到先得原则”
  3. 一律改为“欧洲冠军联赛”

讨论

就此以上的问题作讨论,希望能得出结果,意见后请签名。

我先对msuker提出“1998/99赛季欧洲冠军联赛条目出现严重错误,作为主编之一的你,请就该条目的严重错误作修改,多谢合作”,但msuker并没有修改,反而扯开话题,并删除该信息。之后,我再提出对msuker大量有关这译名问题,但msuker再次删除全部信息,显然对本人极不尊重而且“狗眼看人低”。现希望大家在这里讨论,解决清楚。—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28 (UTC)

投票

一律改为“欧洲联赛冠军杯”

一律改为“欧洲冠军联赛”

(+)支持,个人意见。-Stargate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33 (UTC)

先到先得原则

  • (+)支持,关于简繁问题,维基人早有公论,应坚持先到先得原则。“欧洲联赛冠军杯”是香港用法,“欧洲冠军联赛”是大陆和台湾用法,将这加入足球栏的简繁转换就行了啊。至于源码,自然应尊重原作者,秉持先到先得的原则处理。再说一句,不尊重原作者的简体使用者的确很多,但是无故将条目中简体字改为繁体的人也不少(尤其是匿名香港用户,我碰到好多个了)。所以无论是繁体还是简体使用者,都希望大家能尊重和理解对方。谢谢。—Gneisenau (留言) 2008年10月7日 (二) 08:49 (UTC)
  • (+)支持,意见同Gneisenau,建议采用简繁转化。—阿斯特·纳罗 (留言) 2008年10月13日 (一) 06:33 (UTC)

文库文章

可否考虑在这边用{{softredirect}},毕竟这边比较有名,经常有人来创建只有原文的重复条目 —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6:44 (UTC)

或别的提示模板--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6:46 (UTC)

(+)支持使用{{softredirect}}。—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22:53 (UTC)

好像有类似功能的模板,想不起来放在哪里。--百楽兎 2008年9月29日 (一) 02:02 (UTC)
{{srd}} -- bypasser 2008年9月29日 (一) 06:23 (UTC)
没看懂srd怎么用--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1:51 (UTC)
现在已经可以空白保护,还需要这些模板吗?我一般都是空白保护1个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日 (四) 13:05 (UTC)
保护了后,新手会有疑问:这么有名的篇目为什么不给创建?倒不如给个提示转到文库--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07 (UTC)

(+)支持使用{{softredirect}}代替空白保护,方便读者查阅,也加强不同维基计划之间的联系。—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27 (UTC)

英文版的{{softredirect}}是过1个月就删除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6:52 (UTC)
你的意思是这里也需要1个月后删除{{softredirect}}?—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4日 (二) 05:10 (UTC)

特色列表有,那优良列表呢?

特色列表有,那优良列表呢?希望有人可以解答这个无聊而颇重要的问题。—JNIV 2008年10月2日 (四) 14:32 (UTC)

请观Category:优良条目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22:02 (UTC)
原则上可以有优良列表,但可否简单说说优良列表与特色列表的区别?—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56 (UTC)

对于日本艺人

问:RT,在已经使用了{{japanese}}模板的情况下且原名中全是汉字,而没有假名,甚至是没有和制汉字的,是否还要在{{艺人}}中填写原名和罗马拼音?如田中理惠。因为这俩信息在{{japanese}}模板均已给出。

但对于名字中含有假名而中文翻译为汉字的,我觉得{{艺人}}中也填写一下原名会更加醒目。

同样的问题还有:已经使用了{{japanese}}模板的日本人,符合上面那些条件的,比如高村和宏,是否还需要在第一句中标注其原名?我个人倾向于不标,{{japanese}}模板就是用来干这个的,我觉得只有事物、人物原名与中文名相差较远时(如含有假名)可特别在第一句话再次标出。 —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8日 (三) 23:29 (UTC)

我是认为只要标示原来的名称就好了。例如“田中理惠”只要标示“田中理”。如果繁简中文写法和日文写法完全一致,则可以省略不标。除非以学日文的观点,否则我始终不理解为什么每个日本条目都要用{{japanese}}模板。--百楽兎 2008年10月9日 (四) 00:19 (UTC)
同意百楽兔的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9日 (四) 06:06 (UTC)
每个日本条目(其实也不是每个)之所以要用{{japanese}}模板,我个人认为其主要目的是标注读音,所以我觉得有必要保留。—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9日 (四) 08:35 (UTC)
所以我说这目的仿佛是为了推广学习日文。因为我这么感觉,所以我从不使用{{japanese}}模板,但我也不会把别人加上去的拿下来就是了。--百楽兎 2008年10月9日 (四) 08:54 (UTC)
读音亦是需要的……特别是日本的人名,有读音会与汉字常用读音不同的情况。--218.189.229.171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9:16 (UTC)
(!)意见:其实可不可以像动漫电子游戏的模板一样,将艺人模板中原名、外文名和中文名一并在模板中标示,不另外用japanese模板?(这不仅对日文有效,其他外文亦可)另外,有些艺文的小条目可能是连模板都没人写的,应否允许这种情况例外?(还是应写在内文,不用模板)--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0月9日 (四) 10:48 (UTC)
个人还是喜欢对于人物单独使用{{japanese}},可能是某种强迫症……orz而且艺人模板现有参数没有这个详细,也不必为了日本艺人特地开发某些参数,保持现状即可。—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9日 (四) 11:37 (UTC)
(!)意见,的确可能会有IP兄说的这种不容易判断读音的情况,比如后藤邑子的名字念ゆうこ而不是むらこ等等。可是我实在是想象不出来一种情景需要正确的念出她的名字……如果我见到后藤邑子跟她打招呼,可能需要这些知识,不过这几率也太小了……绝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必要知道读音。再举个例子魔法禁书目录的“禁书目录”四个字念インデックス,不过对于中文的使用者,无论是和现实的朋友聊天,还是在网上讨论,如果说“今天我看了魔法目录,如何如何……”,那么无论是现实的朋友还是网友,都不可能吐槽说“你不能那么念”。所以就算知道它念インデックス,也不会有什么区别。当然,如百乐兔兄所说,如果学日语的话,知道读音是有益的。 —A02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2:50 (UTC)
我也同意你们的意见,不过大家是否也赞成这{{japanese}}留着也没什么大问题?如果搞成把这个模板给弄没了我就罪大了……—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9日 (四) 14:44 (UTC)
我想留着没啥问题,我对模板本身没有抵触,只是有点纳闷它为什么如此流行:) —A02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23:44 (UTC)
  • 老实说,我个人对这个{{japanese}}是颇感冒的,主要原因是美学角度上,它非常丑、破坏版面(尤其在与其他资讯模板同时出现时),真是恨不得它们全部消失掉算了!如同上面小琛儿提到的,应该要把它融入资讯模板里面比较妥当(其实很多其他语版,当提到与中文领域有关的条目时,也常会把中文汉字原文与各式拼音写法放入作为资讯模板的一部份)。至于本文开头部分的括号中,如果日文汉字与中文写法不同,应该是有把原文汉字列出的必要(类似英文领域的事物列英文原名的作用,可以方便搜寻,但是啥平假名、罗马拼音的就免了,又不是学语言......);那万一日文汉字与中文汉字一模一样时该怎办呢?我个人意见比较中立点,这主要是同样的写法重复一次虽然看似没必要,但其实它又具有一点‘让读者知道此人日文汉字写法与中文相同’的意义,各有利弊,反而难下意见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0月9日 (四) 18:08 (UTC)
    • 说到丑,我个人的观点是如果只有{{japanese}}这一个模板,比如高村和宏,倒也说不上丑,反而我觉得还不错;但是如果“与其他资讯模板同时出现”,确实丑了点…如果真要合并,可以先从比较日本化的资讯模板,比如{{配音员}}开始,在该模板内加入相应参数(假名、罗马字,还可以做成折叠型?),然后这样至少对于声优条目就不会再有两个模板;但是{{艺人}}来说,就还是慎重考虑,暂时还是保持原状再列一个{{japanese}}比较好。大家意向如何?—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0日 (五) 03:43 (UTC)
      • 其实并不一定只有日文,世界上大部分语言的名词也都有‘原文名’‘罗马拼音名’的存在,只是日文的原文名可能还分为汉字写法与平假名拼法两种而已。因此建议可以把关于名称部分的栏位保留至少三栏,包含‘原文名’‘拼音名一’‘拼音名二’,并用不输入资料时折叠隐藏的方式,就可以兼顾日文与其他语言共用的问题了。当然,如果要更完整的功能,连栏位名都可以改成功能变数,使用弹性更大。届时除了完全没有资讯模板的条目之外,根本用不著像{{japanese}}的模板破坏版面美观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10月10日 (五) 07:16 (UTC)
  • 小希觉得要标名日文的读音,因为某些字是一字多音,加上会有音变,有必要保留。
  • 有标注必要,因为台湾人说台语时,若提及特定日本人名或地名一定是以日语称呼,如同现今日本人称呼特定中国或朝鲜人名及地名般。不过以{{Japanese}}、括弧(比照英语版)或于资讯框中称呼我是认为要以维护页面简洁及易于查找此类资讯为原则。如果比照英语版作法页面仍能符合上述原则那么就应该将{{Japanese}}废除(我是觉得比照英语版就好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9:54 (UTC)

现在才看见 这事我自己也有份,只是不知道原来百乐兔反对{{japanese}}模板?我自己现在倒是已经习惯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2:26 (UTC)

罗马天主教会的作品是否拥有版权?

在下留意到:条目德蕾莎修女收入了《真福德蕾莎修女祷文》的全文。

德蕾莎修女是2003年10月被教皇若望保禄二世列入真福名单的,因此《真福德蕾莎修女祷文》不可能在2003年之前出现。如果罗马天主教会的作品拥有版权,那么《真福德蕾莎修女祷文》就不属于公有领域。依据维基百科的方针,条目德蕾莎修女就不宜收入《真福德蕾莎修女祷文》的全文。而如果罗马天主教会的作品是没有版权的,那么条目德蕾莎修女就不存在版权问题,可以保留《真福德蕾莎修女祷文》。

因此,罗马天主教会的作品是否拥有版权就成了这个问题的关键。对这个问题,在下实在难以确认,只能在这里邀请大家共同讨论,形成共识。—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3:17 (UTC)

无论是否侵权,这样作都不太合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0日 (五) 08:27 (UTC)
在下认为:《真福德蕾莎修女祷文》是罗马天主教会对德蕾莎修女事迹的官方概括。如果不侵权的话,收入到条目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0日 (五) 09:17 (UTC)
按惯例全文转载应放在维基文库,全文转载可能会影响条目整体的中立。121.29.188.213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52 (UTC)

关于XXX (a年至b年)

最近我在整理WP:ENFA时注意到英语名称中(a–b)在中文中的译名并不一致:History of Arsenal F.C. (1886–1966)译为阿仙奴足球会历史 (1886年至1966年),而“历史”部份除中德关系 (1911年-1941年)外在面对这类名称都是译作(a-b年)。原先我是想把这类名称(中德合作除外)都改为(a年至b年),但后来感觉(a-b年)比较简洁,所以阿仙奴足球会历史 (1886年至1966年)应改为阿仙奴足球会历史 (1886—1966年)。不知道其他维基人看法如何?我想听听其他人的意见再做决定。--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9:54 (UTC)

括号内的应该用连接号就行了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11日 (六) 10:21 (UTC)
只是个人喜好,个人对于改为-反对—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1日 (六) 12:39 (UTC)

关于小作品类别

最近在整理Wikipedia:小作品类别列表时,发现有不少应建立的小作品类别仍未建立。查阅该列表后,发现它们都属于某些小作品类别。不过也有不少小作品类别依该列表属于其他小作品类别,但这些类别并非那些类别的子类(当然也有不少小作品类别为特定小作品类别子类,如Category:日本学者小作品)。请问这些类别是否都应该照该列表将它们都列入某一小作品类别子类,还是全部直接隶属Category:小作品类别即可?而若要列入某一小作品类别子类,是否就不须将该类别直接隶属Category:小作品类别以求简洁?涉及范围颇大,我想先多听其他维基人想法再做决定。--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9:54 (UTC)

Category:小作品类别是一个索引类别,列出所有小作品类别子类。你可以参考英文维基整理一下Wikipedia:小作品类别列表。—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6:03 (UTC)

谴责极恶劣的用户User:Stargate756

User:Stargate756的前科:

这位用户过去曾因不喜欢他人修改而以IP攻击过他人而遭封禁,也曾恶意使用过傀儡但未受惩罚,也从未道歉过,现在他又在王仕福条目不断无理地回退,刻意排除我的编辑。我严厉谴责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恶劣行径,也要求管理员惩治这种恶劣的用户,维护我编辑的权利。--百楽兎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25 (UTC)

  • 奇怪,我又怎么了。假如你对王仕福的编辑有意思可以谈谈,何况我有根据参考资料来编辑,我认为我编的内容也没有不妥的地方,假如你有意见,可以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编辑方式或内容,只是你一再做这种事有什么意义?-Stargate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31 (UTC)
User:Stargate756所做的只是不断无理地回退以排除我的编辑,并以新增编辑假装不是回退,请管理员查阅王仕福条目的编辑历史。--百楽兎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47 (UTC)
个人观点:Stargate此次所作编辑在内容上有所增加,并非全然无理回退。二位都应有雅量接纳不同观点和形式,不做无谓编辑战。--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16:34 (UTC)
我说过了,假如你对于王仕福的编辑有意见,可以谈谈,我想可能是我误你要表达的方式,我又太过坚持我的表达方式,使我们双方均不认同对方的编辑,造成误会,这样真的不太好,我并不想和你做争吵,可是这样做一点也没助益。-Stargate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31 (UTC)
请注意善意推定以及有争议的时候尽量找第三方解决而不是编辑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1日 (六) 17:34 (UTC)

请注意,User:Stargate756是以回退后再编辑的形式来伪装。我对User:Stargate756新增的内容没有任何修改,也没有新增不同的观点。如果你们不愿意细看编辑历史,请不要做错误的指摘。这并非第一次,前述的IP攻击事件即导因于此条目。但既然大家仍愿意善意推定前科累累的User:Stargate756,他也在我抗议之后声称愿意改变态度,我也可以暂不追究,以观其后效。--百楽兎 2008年10月12日 (日) 00:27 (UTC)

请多阅读善意推定,并多做沟通。-Stargate 2008年10月12日 (日) 04:28 (UTC)
我想请两位阁下消消火,暂时把那个条目放一放,我们在这里讨论一下,再去添加也不迟对吧?我想请问一下你们关于王仕福条目的主要争执在哪里?请恕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究竟,两位阁下能否不辞辛劳再在这里列点写一下,在下感激不尽。—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28 (UTC)
这不是对内容的争执,而是在谴责User:Stargate756以回退后再编辑的形式来排除他人编辑与意图规避3RR的恶劣行径。另外我还必须指出,User:Stargate756长期在新增编辑时趁机蚕食地将简体中文转为繁体中文,严重违反共识。--百楽兎 2008年10月13日 (一) 02:41 (UTC)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而且有时内容我认为没问题,你不跟别人遘通,与其做这种事,不如把时间花在如何贡献维基百科上吧。-Stargate756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17 (UTC)

可否创建普通话脏话列表

en:Mandarin Chinese profanity翻译,暂时列在User:Wmrwiki/Mandarin Chinese profanity。—Wmrwiki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16:02 (UTC)

应该可以吧,不过英文维基都在提议复制到维基辞典,我也不知道这究竟算百科内容还是算辞典内容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0月11日 (六) 17:26 (UTC)

标题中的标点

总有一些管理员自作聪明将带标点符号移动到不带标点的标题并将剩下的重定向也删掉。“心连心”艺术团银河号事件。(这个艺术团的正式名称就带引号的,搜一下它演出的图片;“银河号”事件报道时也带引号;另外“三个代表”也要加引号的。)--刻意 2008年10月12日 (日) 09:53 (UTC)

“三个代表”为什么要加引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33 (UTC)
“银河号”事件和“心连心”艺术团的问题是大陆新闻报道的要求,而不是事件或团体本身有引号。我搜到许多图像里都是没有引号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35 (UTC)
银河号事件不应该加引号,如果要加的话,你会发觉很多新闻报道把轮船、飞机、宇宙飞船等事物的名称都加上了引号,比如“挑战者号”、“奋进号”,难道我们维基也要全部加吗?而心连心艺术团我觉得可以讨论一下,虽然“心连心”艺术团大部分演出图片都带有引号,但我也查到少部分是没有引号,如:[5],所以我觉得使用没有引号的也适合,而且便于搜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13日 (一) 16:20 (UTC)

内容扩充:英国内阁 及 英国政治人物香港译名列表

最近无意中发现了这个档案,里面部分资料好似对标题之二条目有用,未敢一次全改了内容,还望诸位请教。 —想同吹水 2008年10月13日 (一) 12:11 (UTC)

但似乎未有结论。是否把上表之内容转至维基?想同吹水 2008年10月14日 (二) 05:25 (UTC)
中国大陆的译名在中国大陆通行,英国外交部的驻港领使馆及其他汉化译名,在港澳地区通行。不论中国抑或是英国外交部的译名都并非官方译名,但这些都是普遍而常用译名。现时英国外交部提供的译名表,表内的名称宜加到英国政治人物香港译名列表条目内。—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10月14日 (二) 15:42 (UTC)
我的天哪,你到底读没读那封信啊,真能胡扯啊。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8:43 (UTC)
如果你想要比较有建设性的讨论,就请写一些较有建设性的东西,免得浪费时间和位元组。—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10月16日 (四) 13:50 (UTC)

“中立”等方针真的在严格实行吗?

我参与User:影武者User:EleganceUser:Koika、中文转换标签大战等等一堆恶心事件后深感力不从心,2008年一直都没在中文维基登陆过,只做匿名编辑。

现在违反中立的情况似乎更严重了……“中立”等方针真的在严格实行吗?

其实已标记POV模板的不中立条目只占极小一部分。Category:中立性有争议的作品本身也很乱,翻找里面的条目不方便。

希望大家除了动员写新条目,也注意处理大量积压的不中立条目。我本人最近已经中立化了n多条目(都是匿名的,嘿嘿)。

另外共识即独断、善意推定=恶意推定、讨论页=《诡辩法全集》等情况,参观Wikipedia:互助客栈本身即可,不用多说吧?—121.29.188.213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37 (UTC)

深表同意。—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6日 (四) 01:17 (UTC)

特色/优良条目评选和review页面合并的可能性

现时nomination的页面和review的页面,受欢迎程度相差太远,根本要够票是很难做到的。如果合并或者会解决相关问题,希望各位可以认真审视我的建议,并提出意见,谢谢—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2:42 (UTC)

此外,合并原意是为了让投特色/优良的人顺道看看review,这样不是会更好吗—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5日 (三) 12:54 (UTC)

(!)意见:最好先给出这两个条目的地址..orz—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6日 (四) 01:18 (UTC)

{{进行中的内容评选}}—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6日 (四) 08:33 (UTC)

小建议

分开是可以的,但可不可以将review部份copy到nomination那页?最后一个建议,可否将那些review那过来讨论?—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6日 (四) 08:33 (UTC)

例子

大家对中银香港这个条目觉得如何?{{进行中的内容评选}}中已略作解释,可否看看?—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6日 (四) 08: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