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列表评选

维基百科特色列表

这里是特色列表的评选页面。特色列表是维基百科最佳列表的典范。请参看特色列表标准来了解评选的标准。

您在提名特色列表之前,也可以先到Wikipedia:同行评审中接受意见和反馈。如果您认为一个特色列表不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您可以把该列表放在本页(注明“重选”),重新评选该列表能否成为特色列表。

如果一个提名的列表超过了规定的评选时间,无论是否成为特色列表,都将会被从这里清除并存档。

目前有5个提名列表。

特色内容

特色列表工具

提名程序


  1. 您可以在评选前将列表放入同行评审征求意见,润色后再提交评选。
  2. 请确认您是自动确认用户(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编辑至少50次),否则提名无效;
  3. 仔细审阅提名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4. 请勿在条目上一次优良条目特色列表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便重复提名,否则提名无效,惟上一次评选由提名人于提名后48小时内撤回者不受此限。
  5. 若将优良条目递交特色列表评选,评选期间可提出优良条目评选(重审)。特色列表评选在优良条目评选期间暂停,暂停时在特色列表评选投票无效但仍可提供意见。优良条目评选结束时:
    • 如条目丧失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无效并存档;
    • 如条目保留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继续且评选期延长补回暂停时间;
  6. 不是列表的条目提名无效;
  7. 存在侵权内容的条目提名无效;
  8. 如果提名为新评选(当前不是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C}}模板;如果提名为重选(当前为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R}}模板;
  9. 如果条目是要重新评选特色列表,建议提名人查看条目修订历史或讨论页,并在主要贡献者的用户讨论页上告知,好让条目能在投票期间进行改善;
  10. 点击这里提交新的提名。填了提名模板之后保存编辑即可。


投票程序


  1. 请确认您具有评选资格,即为自动确认用户,其标准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有至少50次修改行为;
  2. 仔细审阅被提名的列表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的标准
    • 如果要收回或改变意见,使用删除线“<s>...</s>”划去原意见,说明理由并签名。
  3. 如果有其他意见,使用“{{意见}}”,说明意见并签名。
请使用以下代码表明您的立场,除{{yesFL}}外,其他须附上理由!
表明立场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中立 意见
代码 {{yesFL}} {{noFL}} {{中立}} {{意见}}
效果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中立 (!)意见


存档程序


评选/重选期分两阶段,分别为基础评选期(14日)及延长期(14日),如有效票数未达8票则进入下一评选期。如基础评选期除提名者外无人投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则不延长评选。任一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经是特色列表)。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特色列表评选的整理步骤如下:

评选 重选
  1. 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在列表条目顶部加入{{Featured list}}
    • 删除列表条目讨论页的{{FLC}},并同时使用{{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列表条目列至Wikipedia:特色列表
    • [[Wikipedia:特色列表/<列表名稱>]]为当选条目撰写一篇简介页面。
  2. 未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列表条目讨论页的{{FLC}},替换成{{Article history}}模板。
  1. 撤消特色列表状态
  2. 维持特色列表状态


参选条目内容问题处理程序


侵犯版权:
  1. 在参选时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若在投票期结束时,侵权内容仍未完全移除,则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落选。
  2. 在获选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除非另有明显共识认可该条目在移除侵权内容后仍然符合标准,否则该条目须立即进行重审,条目的资格以该明显共识或重审结果为准。
  3. 在获选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
提交新的评选提名
中文维基百科内容评选
条目 新条目推荐 · 优良条目 · 典范条目 其他 新闻动态 · 同行评审 · 特色列表 · 特色图片

🎯 评选标题 👍 👎 状态 ⏲️ 💬 👥 🙋 最新发言 🕒 (UTC+8)
1 南达科他州市镇列表 9 已达标 1天后 9 9 Suicasmo 2024-09-22 14:26
2 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1 1 - 10天后 24 6 Patrickov 2024-09-23 23:2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2 反对2 10天后 13 4 Patrickov 2024-09-26 02:08
4 河南省国际友好城市列表 5 5票 13天后 5 5 SickManWP 2024-09-26 23:4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列表 1 1 - 14天后 9 5 Hehua 2024-09-27 21:21

南达科他州市镇列表

南达科他州市镇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美国—市镇,提名人: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8月31日 (六) 18:42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8月31日 (六) 18:42 (UTC) 至 2024年9月14日 (六) 18:42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14日 (六) 18:42 (UTC) 至 2024年9月28日 (六) 18:42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一) 18:43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一) 18:43 (UTC)起

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2:51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9日 (一) 02:51 (UTC) 至 2024年9月23日 (一) 02:51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23日 (一) 02:51 (UTC) 至 2024年10月7日 (一) 02:51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2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 (三) 02:52 (UTC)起
  • (=)中立:提名人票。又被提出存废讨论了,根据U:红渡厨在存废讨论的提交理由关注度不足。有使用者提出“删除或移动至维基学院”的意见,也有使用者提出“移回其使用者页面”的意见,欢迎大家共同讨论本篇条目是否不再有特色列表资格,谢谢。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2:51 (UTC)[回复]
  • 我记得之前提过根本没必要重审吧?若列表被删,特色列表资格就自然消灭,反之则重审理由消灭。是不是不要浪费社群资源比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2:59 (UTC)[回复]
    不过优特内容重审以目前的方针来说是无法适用“即时不合标准”的,那原先有GA、FA、FL资格的条目被存废删除后是否能直接适用“即时不合标准”?谢谢。--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07 (UTC)[回复]
    另外@Ericliu1912有道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36 (UTC)[回复]
    条目不存在,何来符合标准与否?即所谓“自然消灭”。此乃常识推知可得,毋庸置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3:55 (UTC)[回复]
    知道了,谢谢解惑。--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58 (UTC)[回复]
    如果要浪费社群资源就浪费吧,有差那几笔编辑是吗?啊你们就没有人敢直接对这个列表撤销FL资格,哪有什么办法?懒得废话了。如果要撤销FL,麻烦就请放满28天评选期因为8月24日的存废就已经讲过了,不要再重复讲一次或者再次撤销FL提名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5:27 (UTC)[回复]
    我觉得还是请@Z7504提早关闭本评选吧!不好意思打扰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5:31 (UTC)[回复]
    没,如果是我的话就一定放满28天,谁知道这次存废是不是又会没共识?嘛的,难道您们还要重复8月的动作?--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5:32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6:03 (UTC)[回复]
    上面就讲了:因为没有人敢直接对这个列表撤销FL资格,哪有什么办法?维基百科的社群又开始犯这种重复询问一样问题的毛病了,没救了。讨论看了跟没看一样的,真的有回复的必要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12 (UTC)[回复]
  •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出面做一次恶人吧,抱歉我投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条目确实有关注度的问题。我其实本来是同意Eric Liu的意见的,如果存废讨论以保留结案,那条目自然可证明其关注度,此次的评选也自然不需要再进行下去了,若以删除结案,则FL资格自然消退,我认为程序上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我在存废那边也说过,本来这两个事情是比较平行的,FLR不一定要以存废为衍生,既然关注度有待商榷,那就在这里以FL资格的标准去评价它,在存废那里以条目存在的合理性来评价它。我不希望大家老是围绕这个问题吵来吵去,既然Z7504阁下认为“没有人敢直接对这个列表撤销FL资格”,那我就来做这个投票的人,让它进入正常的重审程序吧。当然,如果本条目最终证明了其关注度,或者存废讨论以保留共识结案,那么它绝对值得{{yesFL}}票。--氡钫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10日 (二) 09:55‎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其实这里有没有人认真查过列表所引的参考脚注呢?虽然本人手上没有一些相关的书本资料,但是从表面上看,《民国职官年表》那种来源肯定会按时序排列相关人士,那很明显列在表上最后的人就是末任。而现在中华民国的官网还是会按时序列举自己在大陆时期的各级首长官员,表上最后一人就是末任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列表的 63 号资料)。而且上面也有一些资料(如67号资料)直接写明有关人士是“国民党政权最后一任”。这些事宜至少可以证明列表的概念(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是有关注度的。诚然这可能比有专著专门列举所有末任者差一些,但这个列表顶多就跟演员的演出作品列表同级(因为这些列表不少也是在维基百科以外没有专著介绍),跟本人在原创总结看到的东西是有分别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1日 (六) 06:18 (UTC)[回复]
    感谢Patrickov的意见,我相信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多有意见的交流才能促进维基百科长足的进步。既然派翠可夫阁下提了这些问题,我也认真看了一遍这个列表,我想说一些对于列表本身的困惑与意见。
    首先,既然派翠可夫君说了参考文献,我也看了一下,我发现有许多参考文献已经失效了且没有存档,即使抛开关注度争议不谈,这些也是需要注意并改善的。另外有些参考文献有警告标签(如258号文献有“参数|journal=与模板{{cite web}}不匹配(建议改用{{cite journal}}或|website=)”这个警告标签),也需要清理,维护分类也非常多,至少从这些点看,若没有清理也是迟早需要提FLR的。另外我觉得这件事不能完全只看民国政府,尤其是官方的论述,我认为也要从实际控制的观念去考虑,如果政权被军事意义上消灭或和平移交,而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任命了那个省份的政府首脑,我觉得也是一种无力的任命(当然我不会乱说非法,战争双方都会相互指责对方非法,这都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只是从实际角度来看待事件),或者也不符合“大陆时期”的“末任行政首长”的定义。
    另外,我个人也认为这个列表也存在原创定义,或者至少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他视角的观点,比如新疆省政府主席和云南省政府主席,我个人觉得这个非常难以界定究竟谁是“末任”,从条目标题来看,这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末任政府首脑,那请问尧乐博士真的是“大陆时期”的首脑么?虽然他被任命的时候还在新疆,但我个人认为他既然没有控制新疆,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政府在运作,这个所谓的政府主席也难以论说,更何况那个时候中华民国政府已经迁台了,这还算大陆时期吗?我认为这已经算是迁台之后任命的行政长官了,而不是大陆时期;如果站在中共的观点来看,末任主席无疑应该是包尔汉,毕竟移交政权以及顺带的合法性的是他,云南也是同理,卢汉移交之后,哪怕李弥继续被民国政府任命为云南省主席,但他也只是在缅北活动,我也觉得这并不算是大陆时期首脑,而应该是迁台后的民国政府任命的。包括福建省政府主席我也有类似的想法,我更认为末任主席算给胡琏有点勉强。
    还有就是一直有争议的蒙古地方和西藏地方首脑,这个问题从DYK评选到后面的零星讨论都有说到这个问题,看完讨论以及条目内的说明之后我并没有非常接受主编对其的解释,如果硬要聊,说不定还能聊出原创研究/总结的可能性。西藏写达赖和驻藏官员还勉强可以接受,但我也认为外蒙古真的不应该算在列表里,毕竟中华民国政府重新不承认外蒙独立的时候已经是台湾时期的1953年了,所以这些问题实在是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需要社群的各位再讨论讨论(当然如果后面被移到条目以外的页面去了就无所谓了)
    所以虽然派翠可夫阁下说了这些意见,但在我的视角来看,条目确实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也请主编Ericliu1912阁下看看我上面的陈述,如果各位觉得我的说法有什么问题,欢迎批评指正。----氡钫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21日 (六) 09:26 (UTC)[回复]
    (:)回应:网上来源的问题完全可以用更新连结或加入存档解决,在这方面本人认为不论哪一方,如能身体力行改善之则应以此为先。至于部份人士是否末任的争议,个人认为,如果多个说法皆有可靠来源佐证,那就依它们各自所言加以并列;如果多份来源皆指称是某一人,就算当时实际形势使其不能执行该职,也只能把此人列出一途,顶多在后面加上有关注明(当然也是有可靠来源支持的论述),不然就真的是原创研究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1日 (六) 14:29 (UTC)[回复]
    对于第一点,我不是条目主编,在这方面也不算经验特别丰富,所以贸然替换来源的话我也不是很能做得好,还是希望能者来做;对于第二点,恕我无法完全认同阁下的观点,把各种说法尽可能铺陈开并列出可靠来源这个做法本身没错,但在这里用各方观点搞一锅大杂烩本身就有点原创研究,因为没有人做过这个事情,而且我一向主张这种争议的解决办法就是删除之,除非有强大的证据支持其中一方观点并解决争议。----氡钫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21日 (六) 15:17 (UTC)[回复]
    关于身体力行一事,当然并非针对一人,甚至也包括本人自身;而因为您所举的例子仅属列表中的少数,本人认为按有关来源的说法、必要时作出并列,并不会令列表变成大杂烩或原创。另外一句( π )题外话:本人其实不认为您所举的问题会因为页面被移去而消失。例如,虽然本人没有参与维基学院,但顾名思义,本人相信该计划对资料真确性要求可能比维基百科更严谨。您所列举的问题,代表该列表在那边可能会受到更大的质难。--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5:06 (UTC)[回复]
    本人相信该计划对资料真确性要求可能比维基百科更严谨”果然是“顾名思义”望文生义了。学院可是知名的维基百科垃圾场 。(当然不要当真,这是一种调侃。学院和百科只是性质差别,不必然有质量问题。只是因为学院可发表原创研究,那么下限就低,自然成了“收容所”。但同时也因此上限更高。比如如果这篇列表移过去,那显然就是顶级的不差于正式出版物高度的原创研究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15:10 (UTC)[回复]
    因为FradonStar君提出的问题涉及资料正确性多于可查证性,本人才有此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3日 (一) 15:28 (UTC)[回复]
    按你同样的逻辑,我完全可以找到来源说“可以证明‘第二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第三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第X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有关注度的”。而且你没有发现你的思路就是明显的原创研究思路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0:00 (UTC)[回复]
    是这个道理,更别提“末任”这个定义都存在争议了----氡钫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21日 (六) 10:32 (UTC)[回复]
    本人正是在论证该列表引用的来源能证明其主题和收录标准并非原创研究,您却反指此为“原创研究思维”加以否定。请恕本人感到这种言论跟某些政权以国家安全为由打压异见的言辞非常相似,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说下去才对。--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1日 (六) 14:29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4:38 (UTC)[回复]
    您可以不同意自由雨日的观点,但请您不要贸然举这种例子,这我感觉有点冒犯。----氡钫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21日 (六) 15:27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3日 (一) 08:28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23日 (一) 08:28 (UTC) 至 2024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 至 2024年10月21日 (一) 08:28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 (三) 08:29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三) 08:29 (UTC)起

河南省国际友好城市列表

河南省国际友好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与地点—其他—友好城市,提名人: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6日 (四) 04:57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26日 (四) 04:57 (UTC) 至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57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10月10日 (四) 04:57 (UTC) 至 2024年10月24日 (四) 04:57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 (六) 04:58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 (六) 04:58 (UTC)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7日 (五) 05:36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27日 (五) 05:36 (UTC) 至 2024年10月11日 (五) 05:36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10月11日 (五) 05:36 (UTC) 至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6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7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4日 (日) 05:37 (UTC)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