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候选/科举

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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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支持1, 反对3 => 未合最低票数要求 核对者HW 欢迎参观新用户页 2012年5月17日 (四) 13:50 (UTC)[回复]
投票期:2012年4月30日 至 2012年5月14日
说明:本身已经是优良条目,内容丰富详尽,注释非常得当,又经过编修与扩展,本人认为已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吃白菜的企鹅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11:41 (UTC)[回复]

支持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支持}},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1. (+)支持,提名人票。--吃白菜的企鹅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11:41 (UTC)[回复]

反对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反对}},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反对:参考资料不足以支持全文。113.97.91.8留言2012年5月1日 (二) 13:29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1. (-)反对,很多内容缺乏参考来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2日 (三) 02:27 (UTC)[回复]
(-)反对,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5月02日 (三) 18: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无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1. (-)反对,参考文献格式错误:1、单独的标题连接,无作者,出版者,出版时间等信息,如:“中山世谱”、“人物往事:金榜题名──封建科举考试在中国的终结”等;2、参考文献书写使用全角符号,如“刘海峰,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学术月刊》,2006年12月刊”等;3、疑似哈佛脚注的非模板标注,如“刘学铫,312页”;4、参考文献与注释混杂,如大段大段的原始文献及类似“部份人被禁止考科举。清朝时规定:祖上三代为妓、为伶、或为隶者;曾犯大罪者;为家奴者;不可应考。雍正以前的贱户亦不可参考。”的文段。乌拉跨氪 2012年5月3日 (四) 15:22 (UTC)[回复]
  2. (-)反对,来源不足,佐证无力。Wjfy留言2012年5月6日 (日) 03:54 (UTC)[回复]
(-)反对,同上。E1191371611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09:33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中立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