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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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Admin或SysOp)是拥有“系统操作员权限”的维基人。目前的维基政策是将此权限授予任何人,只要此人已经活跃地在维基百科贡献了一段时间,在一般情况下也是为大家熟知并信任的维基社群成员。总体上,遴选标准已随实践变难。
管理员并没有特权,在编辑责任方面,他们与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部份维基人甚至认为“管理”或“站长”是一种误称,因为管理员只是一群维基百科的用户,他们看起来值得信任并提出了善意请求,而将基于正常运作及安全考量的某些功能限制从他们身上解除。应当指出的是,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维基百科运作之初,所有的用户都能做管理员的事情;现在,原则上,大家仍应这样。即使未被赋予额外的管理功能,任何用户都可以如管理员般行事,但他们不可冒充管理员。这样的用户更有可能被社群成员提名为正式管理员,最终更有可能被选为管理员。
社群的确期待管理员行使必要的清洁整理杂务,相关工作需要额外权限。这些杂务包括(但不限于):监视删除投票和请求,并按照社群的共识保留或删除有关条目;监视新建与更动的文章并迅捷地删除明显的破坏;应用户请求,完成需要管理权限的任务。因为管理员被认为是社群的经验成员,需要帮助的用户经常也会寻求管理员的建议与资讯。
权限
维基系统软件(MediaWiki)有一些重要功能可被限制。这些被限制使用的功能之中,管理员有下述权限:
保护页面和解除保护
- 编辑首页及其他被保护的页面。关于首页编辑的进一步说明与指引,可参见首页更新指南;你也可在Wikipedia talk:首页提出修改建议。首页一度经常受到破坏,保护此页是无奈的折衷方案,以免我们的门面被随意破坏。(editprotected)
- 保护或解除保护页面。只在某些少有的情况下,页面才被保护。进一步的说明与指引,可参见保护方针。(protect)
删除和恢复页面
- 删除页面(包括图像)及其历史。进一步的说明与指引,可参见删除方针与管理员删除指导。你在阅读上述方针后,如果觉得某页面应当删除,参见页面存废讨论及档案存废讨论。有时,删除只是一种技术性操作,例如重定向页被删除,以使其他页面移动到该题目;或者通过删除页面来合并分散的页面历史。其他时候,删除是清理简单无内容垃圾的手段,或者用于移除抄录自其他网站而侵犯版权的内容。有关图像利用进一步的说明与指引,可参见文件使用方针。在阅读上述方针后,如要提请删除图像,参见档案存废讨论。(delete)
- 查阅并复原删除的页面、图像及其历史。有关的指引可参见存废复核方针。对已经确定的删除决定提出异议,可参见存废复核请求。(undelete, deletedhistory, deletedtext, browsearchive)
- 使用Special:Nuke大量删除页面。(nuke)
- 按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或实际需要进行特定修订版本的删除。(deleterevision)
回退编辑
- 快捷回退页面。任何使用者(无论登入与否)都可以将页面回退至早期版本。管理员则有更迅捷的自动回退工具,以助他们清除破坏。当检查某一使用者贡献的时候,可在最近一次修改的旁边看到这样的[回退]链接。点击它就可回退到最近一次非此用户编辑的版本,产生如(回退A(对话)的编辑,改回B的最后一个版本)的编辑摘要,并标示本次修改为小修改。如果这篇文章的编辑者是该文的唯一作者,则无法回退。对于一些不是简单程度的破坏,请不要利用单按回退进行恢复;请利用手动方式恢复,并在编辑摘要中加入适当的回退原因。(rollback)
在最近修改中隐藏破坏
- 在贡献列表中点击回退链接,可以恢复到早期版本并且在最近更改中默认不会显示。这个机制用来防止大量的恢复工作在最近更改中的泛滥。您可以在最近更改中点击“机器人”链接设置为hidebots=0,将这些修改显示出来。这个编辑工作不会在贡献页面,历史页面和监视列表中隐藏。(markbotedits)
封禁与解封用户
- 管理员可以查封与解封IP地址和用户名。默认情况下只查封24小时。Special:Ipblocklist列出了当前查封的IP地址和用户名。(block)
- 查封一段IP,参见mw:Range blocks。(block)
- 查封用户时禁止使用电邮功能。(blockemail)
- 绕过IP封禁、自动封禁和段封禁。(ipblock-exempt)
- 解除自己对自己执行的封禁,以及在被封禁状态下封禁对自己执行封禁的管理员。[1]
- 在本地停用全域封禁。(globalblock-whitelist)
设计并修订维基介面
- 管理员可以编辑MediaWiki命名空间来改变网站的介面文字。并且防止其他人破坏MediaWiki。(editinterface)
- 可修改全站JSON页面。(editsitejson)
- 可修改任何用户的JSON页面。(edituserjson)
建立具有结构化讨论特质的页面
- 管理员可以建立具结构化讨论特质的讨论页面。(flow-create-board)
特殊页面
- Special:Unwatchedpages,浏览没有被任何用户列入监视列表的条目。(unwatchedpages)
- Special:CreateLocalAccount,强制为全域账号创建本地账号。(centralauth-createlocal)
移动权限
- 管理员可移动档案。(movefile)
- 管理员可以移动时并不保留重定向。(suppressredirect)
- 管理员可移动主页面时一并移动子页面(上限100个)。(move-subpages)
巡查
- 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autopatrol)
-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patrol)
防滥用过滤器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包括私密的。(abusefilter-modify)
其他
- 无视欺诈检查,可注册任何用户名。(override-antispoof)
- 不受速率限制影响,没有每日可注册用户上限。(noratelimit)
- 一次将一条信息发送给多个用户。(massmessage)
用户权限授予与移除
- 可向任何用户加入及移除以下用户权限组:巡查员、回退员、档案移动员、巡查豁免者、确认用户、IP封禁豁免者、活动参与者及机械人用户*
- 可向自己加入及移除以下用户权限组:机械人用户
带*号者为只能移除不能加入。
限制
在管理员拥有比其它用户多的管理权限的同时,管理员的行为也有以下限制,并受到所有维基人的监督:
避嫌
人在自己牵涉争议中或具强烈情感的情况可能无法作客观判断。由此,管理员在所牵涉事宜中应避嫌——换言之,用户应避免以管理员身份参与所牵涉事宜,包括行使保护、封锁及删除等权限或结案等。此情况下,涉事管理员应作为普通用户身份参与争议解决,循一般途径(如维基百科:布告板)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
管理员面对当前或过往有冲突的用户或在曾参与争议的特定议题当中都可能被要求避嫌;惟若过往仅曾以管理员身份与有关用户互动或参与有关议题,或者过往的参与程度小或明显客观无偏见,则不应被要求在处理这些用户或主题相关事宜时避嫌。管理员警告、探讨警告、对遵守社群规范的建议、建议文句和立意等均不构成“牵涉”事宜,无需因而避嫌。管理员不会仅因用户反对自己而需要避嫌,但亦不得仅因用户反对自己而对其采取管理行动。
显而易见不会存在争议的情况(即任何其他管理员正常也会得出相同结论的情况,如执行社群共识或针对破坏、侵权、公开个人隐私的封锁及删除)亦不适用避嫌原则。虽然有提供此越过避嫌执行的例外情况,但最佳处理仍是经维基百科:布告板将事宜提交其他管理员处理。
管理员的权限取得与丧失
申请
如果你觉得自己或他人有资格成为管理员,请见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的申请标准及程序。
离任
管理员离任的具体办法,或提请取消某位管理员的权限,请见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
复任
无论管理员为何离任,皆可以上方提及之一般程序重新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而在自愿辞职或因不活跃而离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提出管理员复任申请,由行政员审核。基本上,复任申请除有以下情事外应可获通过:
- 牵涉争议而辞职:若当事人过往是在牵涉重大争议(例如被提起解任投票)之情况下自行辞职,则应循一般管理人员申请程序重新上任,或至少先经社群广泛讨论,直至对于当事人之地位达成共识为止。
- 长期不活跃而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此时行政员应当否决复任申请,而当事人应循一般管理人员申请程序重新上任:
- 当事人在自愿辞职后已至少二年没有编辑,或因不活跃而离任后至少一年没有编辑;
- 在因不活跃而离任之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复任前已至少五年未从事管理操作。
- 无法保障当事人帐号之安全性:有合理根据,可认为当事人帐号之安全性不受保障,以至于不适合直接取回重大权限。相关证据应当向行政员提出,并附详细说明。
管理员复任申请应在行政员布告板提出,由行政员依据权限恢复程序操作。授权前,行政员应确信当事人已恢复活跃或将恢复活跃,并至少待申请提出达七日。若过程中他人有所疑虑,行政员应推迟授权,并予社群充分讨论,直至达成共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