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存档7

RFA等投票的投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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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的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和平奋斗救地球/第3次中,有用户明确表示在先前的RFA中遭遇来自站外群组的威胁[1]。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第四章明确表示“用户不可对他人进行威胁”[2]。由于不肯定相关用户是否会寻求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帮助,而且即使相关用户寻求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帮助,维基媒体基金会也处理需时,然而投票人因投票而暴露在受威胁的风险中已成事实,而在受威胁的情况下,根本没有人会愿意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使投票的意义有所失却,此问题亟须解决。因此,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有责任在本地层面尽快处理相关问题。故此,现提出本站以后所有的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上任及解任投票均改采匿名投票形式进行。本站有相关匿名投票扩展套件,故技术上应具备可行性。请各位在讨论本议题时切勿进行指责受害人的行为,这有可能导致身心已受创的受害人陷入自责和自我厌恶的情绪,并提高受害人患上上心理疾病的概率或加重其病情,而这也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使用条款》第四章中“用户不可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条款[3]。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14:21 (UTC)

参考资料

  1. ^ 另外,我也留意到有另一位管理员用户表示因担忧他的投票举动会引来站外攻击而撤回其RFA投票。
  2. ^ 现节录《使用条款》第四章原文如下:
  3. ^ 现节录《使用条款》第四章原文如下:
@A2569875DrizzleD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14:27 (UTC)
匿名投票提议不错,技术上能够实现的话可以考虑。--AT 2021年1月2日 (六) 14:43 (UTC)
MediaWiki的SecurePoll功能介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14:45 (UTC)
或许可行,但对于社群认可度不太有信心。(?)疑问:如何避免合法傀儡重复投票,是否在结束后点票、公布身份。是否增加真人傀儡的概率和猜忌。是否不禁止自证身份,提问是否匿名。投票权的计算是否能自动完成,否则会有傀儡误导。--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15:26 (UTC)
@YFdyh000SCP-2000:我要向SecurePoll的原作者查询一下究竟(可设定成)谁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我认为应限制为仅行政员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如可设定)。【SecurePoll系统现时用于部分规模较大的维基百科的仲裁委员会投票,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比起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上任及解任投票更为重要,相信SecurePoll应具备一定的可靠性。】投票权的计算是否能自动完成这一点我想请求技术好的人求助,根据SecurePoll的设定,理论上可以设定成一点进去就会跟你说你是否有权投票(如果技术上不能的话,在仅行政员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和行政员负责人手点票的前提下,可以先设定为仅自动确认用户以上可以投票,然后由行政员验票)。结束后点票是可以的(在仅行政员能看到投票人和所投的票的前提下)。结束后公布身份不可,这和具名投票完全没分别,威胁者仍然可以照样对相关用户进行预先威胁。不禁止自证身份不可,我恐怕会出现冒认身份的情况。提问页技术上不能在SecurePoll开,故技术上不能匿名问问题(除非你改用IP问问题,现时IP问问题是可容许的)。本地RFA出现真人傀儡的可查证情况基本上都源于个别讨论区网站或个别新闻报导,因此如果肯定候选人并未牵涉个别讨论区网站帖文或个别新闻报导,我认为可先排除真人傀儡的可能性。在此前提下,用户对真人傀儡猜忌并不合理,应以文明方针处理。如果候选人有牵涉个别讨论区网站帖文或个别新闻报导,我认为真人傀儡很大机率会出现,候选人应考虑请求中止投票。【真人傀儡是非常严重的指控,此类指称应有一定证据理由,未有理据轻率指控他人行为不当已经是文明方针的一般制限范畴,我认为管理员应有责任严格执行文明方针,并提高因违反文明方针而被封锁或禁制者的解封或解禁门槛,以长远使文明方针得以有效落实。】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2:27 (UTC)
@Sanmosa:需了解软件接口是否支持现有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部分可能有困难,可能需行政员用自动化脚本检查。如果最终不公布身份,建议要求至少额外两名行政员对点票结果复核确认,以加强公信力。“禁止自证身份”的强制力,“安全投票”是否不支持投票时发布意见?那么这对于管理员选举的形态可能产生一次“变革”,意见区、提问区可以放在同一页或两页。投票不附意见,感觉更难避免WP:STEALTH/真人傀儡,不清楚是否能列投票时间表。如果投票匿名,部分指控就更难由普通人做出和/或理解。从恶意角度想,攻击者更容易通过撞库一批达标账号来秘密投票或改票,以达成目的,前例。界面演示,是否可显示当前票数等。--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3:06 (UTC)
@YFdyh000:【需了解软件接口是否支持现有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部分可能有困难,可能需行政员用自动化脚本检查。】现已向SecurePoll的原作者查询,候复。暂不排除需行政员用自动化脚本检查的可能性。另一种处理方法是将所有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者设为进阶确认用户(但不实行进阶确认保护等配套,仅用于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届时直接限制仅进阶确认用户(=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者)可投票即可,但进阶确认用户名单就需要随时更新。【如果最终不公布身份,建议要求至少额外两名行政员对点票结果复核确认,以加强公信力。】同意可如此为之。【“禁止自证身份”的强制力】可规定自证身份者及要求他人自证身份者所投之票无效。【“安全投票”是否不支持投票时释出意见?那么这对于管理员选举的形态可能产生一次“变革”,意见区、提问区可以放在同一页或两页。】“安全投票”应不支持投票时释出意见。意见区和提问区会和投票区分开。【投票不附意见,感觉更难避免WP:STEALTH/真人傀儡,不清楚是否能列投票时间表。如果投票匿名,部分指控就更难由普通人做出和/或理解。】现时RFA投票也不强制投票附意见,如果如此理解,所有在先前RFA投票中不附意见者(其中有行政员)皆有真人傀儡的可能性,我认为此推论不合理。如果技术上可行,我认为可以列投票时间表。未有理据轻率指控他人行为不当已经是文明方针的一般制限范畴,我认为这样做至少也可以制止无的放矢的不当指控,并非坏事。【从恶意角度想,攻击者更容易通过撞库一批达标账号来秘密投票或改票,以达成目的。】我不认为这样会更容易助长这类行为发生,顶多只是没有改变进行这类行为的容易程度,毕竟现时RFA投票并不强制投票附意见。另一方面来说,这或许代表投票资格需要再收紧。【界面演示,是否可显示当前票数等】不清楚,可能要后续再查询,但即使技术上可行,我也不赞同这样做,这或会助长冲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3:29 (UTC)
投票匿名性应该主要面向于选举票之呈现,此应配合技术保障,加之以可信中立之查验。然意见观点之呈现如可合理衡平呈现,也可同版示意,但可以与选举票分开:即认为为细化后续,可于选举案中分别设立独立计票区、基本立场分类(意见)区(支持、反对、中立三个)、提问与答疑区、未尽事宜之讨论区等。--约克客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3:08 (UTC)
(-)强烈反对首先,本人未见到当事人提供有关“因投票受到威胁”的证据,因而无法证实或证否这种类型威胁的存在。以下讨论仅仅假定这样的威胁确实存在。若情况如此则应直接找出该种威胁的来源,并从本站甚至全站(wmf)层面加以排除,必要时可采取法律行动。因此等威胁的存在而降低本站投票的透明度,是对恶势力的一种妥协,今天是管理员投票,明天可以是封禁申诉,后天可以是编辑争议的处理,难道日后出现管理员因封禁申诉/编辑争议的处理而受到威胁,也要为保证管理员能够公正处理相关请求,而要求该等处理的过程匿名进行?早前影武者曾威胁要用武士刀杀死管理员,本站非但没有退缩,而部分当地维基人通过法院起诉影武者并最终胜诉。“站外威胁我们中的一个人,就是站外威胁我们所有人”。--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4:22 (UTC)
@Antigng我们不可能要求受害人将证据公开在这里,这样可能会令受害人遭受更多的威胁,因此我认为你现在正在进行指责受害人的行径,我恳请你收回相关言论,否则我会请求其他管理员根据《使用条款》办事。此外,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遭封锁的,如果相关威胁者和受害人位处中国大陆,我可以肯定中国大陆法院根本不会处理这类案件,因为中国大陆法院首先要处理的是他们违法翻墙;影武者的情况可以处理是因为他身在台湾。用户所在的区域可以决定同一情况是否能以同一方式处理,而这次正是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处理的情况。另一方面,投票的透明度不应由具名投票体现:综观世界各地的投票,只要投票的其他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即使采不具名投票,也不会影响投票的透明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36 (UTC)
  1. 请不要树立稻草人。没有人要求当事人将证据公开,他/她可以选择向unblock-zh报告,也可以选择向行政员列表报告,也可以选择向WMF直接报告。但是作为一名准科学人,在没有看到证据之前本人不应有任何预设立场,不应预先假定任何一名维基人的指控为实,不应预先假定某一名维基人或非维基人为受害人或施害人,这是本人的基本素养。是故本人拒绝收回上方已发表之任何言论,如您有不认同之处欢迎向其它管理员汇报。
  2. 提案人没有回应这种修改作为一种妥协所传达出向(假定存在的)恶势力让步的象征意义。--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4:44 (UTC)
(1)但你却表示你‘未见到当事人提供有关“因投票受到威胁”的证据’,请问你究竟是可以用甚么方式取得unblock-zh内容/寄往行政员列表/WMF的电邮?这句说话的意思其实就等同于要求他在这里公开。我会和行政员讨论你上方的发言的恰当性。(2)我认为我没必要就此点进行回应。如果现有的其他防护措施未能即时有效解决问题,那就应该实行能即时有效解决问题的防护措施;如果以“向(假定存在的)恶势力让步”作为反对实行能即时有效解决问题的防护措施的理由,那网络世界根本不应该存在任何安保措施,因此我认为你的这个理由完全不合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10 (UTC)
  1. 仍然是在树立稻草人。“未见到当事人提供有关“因投票受到威胁”的证据”、“究竟是可以用甚么方式取得unblock-zh内容/寄往行政员列表/WMF的电邮”与“要求他在这里公开”之间存在哪门子的逻辑关联?您的问题就像是本人陈述“未见到隔壁邻居昨天晚上进入小区便利店偷窃”您反问“请问您昨天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潜入便利店观察/调取监控录像观察”一般,四个字,莫名其妙。
  2. 防护措施不是没有限度的,在面对(可能存在的)站外人身威胁的情况下,不应该退让妥协。--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5:25 (UTC)
(1)我不认为你有能力确定当事人是否有提供有关“因投票受到威胁”的证据,因此我才有此问。(2)但这不代表我们只能选择如此,你并没有权力剥夺社群对措施应用的选择权。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35 (UTC)
  1. 这稻草人树得越来越奇怪了。“本人见没见到”=“确定有没有”?本人是谁?上帝么?——顺便一提,我们科学人是不认为上帝存在的。
  2. 同样本人不认为要求投票公开透明的权利应当被某种(假定存在的)哪怕在言论自由如美国的国家都涉及刑事罪行(人身威胁)的行为的存在而剥夺,故称其为向恶势力妥协。--Antigng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5:41 (UTC)
(-)倾向反对:不可靠、不可控的匿名不见得会利大于弊。 --安忆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04:35 (UTC)
@AnYiLin:然而社群不可能将相关威胁问题视而不见,这是社群的责任,社群不可能放任用户遭受站外威胁,否则这样会动摇维基百科的根本。而且转变为匿名投票并不会影响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我不能理解你的忧虑点在哪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36 (UTC)
这个扩展我暂时不太熟悉,请问如何保证匿名下的人是“一一对应”的(即不是开小号)。--安忆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04:42 (UTC)
行政员把关。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58 (UTC)
旁观此次RfA,行政员团队内部或有不一,让我很难不去假想到了核验匿名票时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情况。 --安忆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05:03 (UTC)
所以需要几个行政员一起验票(见上我和YF的讨论)。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10 (UTC)
(-)反对RFA改为匿名投票,理由如下:
  • 公开的RFA兼有讨论和投票的成分,候选人和社群成员可以在讨论中互相反馈。而匿名投票就仅仅是个投票,讨论的成分预计会大大减少,而且由投票带来的大多数问题(拉帮结派、党同伐异)仍未得解决。
  • 英文维基百科的仲裁委员会是在管理员里面选举一些人,不大再需要讨论(候选人成为管理员说明已经得到基本的信任),与RFA不同。(经查证仲裁委员会不要求候选人是管理员,此条删除)
  • 对于傀儡等问题,少数人(如行政员)的监督一定比不上所有人的监督
  • “遭遇威胁”的情况并非只在RFA发生。如因存废讨论而遭威胁,是否要将存废讨论改为秘密进行?
--Lt2818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4:45 (UTC)
@Lt2818:(1)然而如果参与公开投票者受到威胁的话,受威胁的社群成员根本不敢在讨论中进行反馈,再者实际在公开RFA中的互相反馈少之又少,有很多投票人都是投票后就不做任何回应,因此我质疑你所声称的公开投票的成效。(2)中文维基百科与其他语种维基百科不同,自然可以有与其他语种维基百科不同的举措。(3)然而监督者同时兼具威胁者的身份的话,监督者的监督实际上就会无效,因此我只能提议将监督者的范围限于一群可信用户以内。(4)存废讨论并非投票,即使某一倾向的意见比较多,也不代表最终结论亦如此,因此可操纵性极低,与投票不具有类比性。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4:58 (UTC)
(1)我说的“互相反馈”指的是:社群从候选人的发言而知其为人,候选人从他人的发言而知自身何处不足。这是讨论而非投票的成效,RFA本应着重于讨论。英文维基百科的做法是不设硬性标准,把裁量的权力交给行政员,甚至有以64%支持率通过RFA的例子;然而该做法在这里应不可行,我知道有几位行政员会党同伐异的。(2)你说得对。不过我比较的是仲裁委员会选举和RFA间的差异,没有说一定要和其他语种维基百科一样。(3)监督和威胁是两回事。匿名投票让RFA变成黑箱,反而更容易操纵。(4)存废讨论只是举例,说明用户可能因为任何原因遭到威胁,而解决威胁者才是应该做的事。--Lt2818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06:04 (UTC)
这个议题我打算明日再来看,我需要一些沉淀的时间。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05:36 (UTC)

现在我沉淀完了。我决定撤回此提议,抱歉打扰大家。我认为以后如有用户再提议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上任及解任投票均改采匿名投票形式进行,他们应考量点票人、可公开的资讯范围、傀儡、冲票四点如何处理。我也希望各位能关注用户参与RFA投票被威胁的事件,并能提出其他长远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后,我仍完全不同意Antigng在上方的论调。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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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管理员候选人违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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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中,两名用户和平奋斗救地球KirkLU分别自荐或被提名为管理员。这两位用户均表态同时参选介面管理员。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参与方式中提到:

如果为“一票两投”,则请于以下相应段落投票,相应段落包括“支持同时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管理员但反对授予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员但反对授予管理员权限”、“反对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及“中立”。

这段文字在特殊:差异/50969288加入,属于特殊:Permalink/50969232#“介面管理员”任命及解任程序‧意见谘询二的共识。目前,二人的投票页中仅有“支持”、“反对”及“中立”三个选项,而非上面所提到的五个选项。有碍于此,或有用户因不希望候选人担任管理员/介面管理员之一,而投票无相关选项,导致未投票或投下另一立场的票。几位候选人可否解释为何不在投票设立相关选项,是未阅读及不熟悉方针指引、或一时的无心疏忽,还是有其它特殊原因? --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02:20 (UTC)

个人猜测可能是因为申请页的初始化模板里只有三个选项,而不是后来的五个,大家也习惯了三选一,所以一时没有想起来。可以考虑修改模板。--安忆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2:31 (UTC)
(?)异议,目前的计票系统Module:RFX_report并不支援此种计算,请提议者提出改善方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日 (六) 03:47 (UTC)
如果这样估计得大修module……--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3:57 (UTC)
(!)意见:上方绿色背景文字仅摘录自对应指引页。自动计票系统不支援,可以说是当时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更新草案2018及相关讨论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当然,现在也有一些牵涉自动计票或者是同类功能的模板,需要因此而修正或改造。如果这个安排有缺憾、技术无法做到的,应该去修订指引。因有用户不甚满意此安排,邀请原更新草案的撰写人User:Wong128hk前来发表意见。--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04:11 (UTC)
好像没有什么安排被人不满意…即使不修改模块及模板,按照现有的方针指引,投票人也是可以自己加个标题说一下不同意候选人的某权限的,只是最后行政员会麻烦一点,需要手动计票。--安忆Talk 2021年1月2日 (六) 04:27 (UTC)
  • 按常识判断,“支持”应视为“支持同时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因为选举人若是要反对候选人取得什么权限,通常会写出来。请考虑相应修改指引。——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2日 (六) 04:49 (UTC)
  • (?)异议建议你改一下标题,候选人违反指引,根本是技术不支援吧,模板没有此功能,难道以后参选还要先自己写程式后才能参选吗?这根本不是候选人的责任吧。你有看过哪个国家选举,候选人要自己写投票系统?这问题更大吧,候选人自己写投票系统谁知道他有没有舞弊?我寻思这个议案根本刻意刁难、鸡蛋里挑骨头。—-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2021年1月2日 (六) 04:51 (UTC)
  • 基本上不反对修改条文,因为界面管理员权限是从管理员处分割出来,当初修订精神就是希望以最简便方式处理此项额外授权要求。此事情亦不至于复杂或难以解决。亦正如安忆君所言,“即使不修改模块及模板,按照现有的方针指引,投票人也是可以自己加个标题说一下不同意候选人的某权限的,只是最后行政员会麻烦一点,需要手动计票。”提案人似乎誓要找人负责?不断提控,这对解决问题究竟有什么帮助呢?--J.Wong 2021年1月2日 (六) 05:13 (UTC)
  • “用户通常应该遵守此指引。如果出现例外情况,最好使用常识判断此指引是否合适。”,如因技术原因未符合指引要求,称之违反可能用词过重。--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日 (六) 17:04 (UTC)
我有一个大胆提议:以后如果有人想同时参选/提名他人为管理员和介面管理员,该人可同时为之,不受90日冷静期制限(另外,或亦可容许为管理员但不为介面管理员者可在90日冷静期后同时参选行政员和介面管理员),两个权限分两页处理:管理员投票页仅处理管理员权限,介面管理员投票页仅处理介面管理员权限。这样就完全不用修改模组和进行任何手动修改,不过就需要修改对应指引条文。(个人意见,大家看看就好,不用太认真:和奋球担任介面管理员的争议性应远小于其担任管理员的争议性,我认为在上述提议获通过的前提下,行政员或可考虑容许和奋球被提名至介面管理员选举一次,并不受90日冷静期制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3:53 (UTC)
@BookwithAnYiLinA256987530000lightyears@Ericliu1912Wong128hk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3:59 (UTC)
我的这个提议其实增加了投票人的灵活性:投票人可以选择仅对其中一个投票进行表态,而对另一个投票完全不作出表态。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4:01 (UTC)
大意是,两个权限分两页申请?感觉没什么大问题,大家到对应权限的申请页针对这一权限提问或投票即可。不过上面的例子不太好,当选行政员后可以自我授权,同时因为行政员的权限高于界管(包括其他大多数位置的权限)太多,可能会被人怀疑是在收集帽子,或者说是在留后路。个人认为申请行政员时不应同时申请其他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14:14 (UTC)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现行情况若行政员需要用权的时候都是直接授权自己,用完之后再自行除权。)——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3日 (日) 15:30 (UTC)
我没什么意见,这样其实更好。--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23:05 (UTC)
不清楚当初怎么设计的,我感觉界面管理员应该单设权限申请页面,是模板编辑员而非管理员的进阶,前置条件可以有管理员,冷静期感觉30天也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日 (日) 14:09 (UTC)
个人认为是中维界管权限过少,给人一种“界面编辑员”的感觉。相比之下,隔壁日维的界管,与管理员比较,只缺少删除常规页面、封禁与授权等几项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3日 (日) 14:17 (UTC)
那我的正式提议修正为以下:如有人欲同时参选/提名他人为管理员和介面管理员,该人可同时/在得悉提名后即时为之,不受90日冷静期制限。介面管理员权限不可与行政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权限同时申请。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19 (UTC)
申请界管权限的同时申请行政员权限,显然界管不是主要矛盾。就是说,行政员权限不可与其他权限同时申请。(可以另开一个提案?)--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29 (UTC)
@AnYiLin:话反而不能这样说。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候选人必须年满18岁,并达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龄,并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但介面管理员不必。这种情况下,实际上的意义就等同于介面管理员权限不可与行政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权限同时申请。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56 (UTC)
个人认为还是按权限范围由大到小排列更好一些,毕竟行政员可自我授权绝大多数权限。把我上面提到的“其他权限”展开说一下就好了。--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4:02 (UTC)
我删去后句好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4: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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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等投票的延长

现时,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容许行政员延长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申请的投票时限(对应条文:“当结论不甚明确时,行政员可考虑中立票自行判断或决定延长投票期。在极特别的情况下,行政员可以宣布该次投票无效,并开始一轮重新投票。”)。然而,最近的RFA都出现有用户因行政员延长投票时限而投票反对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对候选人并不公允,因为权限申请投票应以候选人自身的因素为惟一考虑。因此,我有以下两个提议,这两个提议只需要实行其中一个

  • 提议一:任何人以“行政员延长投票时限”为由投下的反对票均告无效。
  • 提议二:以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容许延长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及监督员申请的投票时限。

请社群考虑哪一个提议较适合现时社群本地的情形。两个提议都会牵涉修改方针指引,因此我会在社群对两个提议有所表态后就较受支持的提案提出正式的修改方针指引提议。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32 (UTC)

  • 一、个人认为,只要某用户具备投票资格,就无权限制他的理由,他的结果(想表达的)就是“我反对”,在不考虑文明的情况下,理由甚至可以为“我就是看不上你”,何况,理由岂是能限制得完的,限制了这个,人家用另一个就好了;二、过于绝对,或许可以更改为“当结论不甚明确时,经多数行政员同意后,可考虑中立票或决定延长投票期。在极特别的情况下,这些行政员可以宣布该次投票无效,并开始一轮重新投票。”--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40 (UTC)
    • @AnYiLin:(1)我个人认为如果不走匿名投票制度,那反对票的理由会很重要,这可能是投下支持票的人重新考虑其投票决定的因素(现时,多数在RFA投反对票的人都有给予理由)。我长远认为应要求投反对票者给予理由,并要求理由必须和候选人本人有关(比照条目评选),至少他们换出来的反对理由会比较有建设性。(2)我认为对数仍会有争议,最终有可能导致管理员选举的问题延申至行政员选举,因此为慎重起见,我只能提案禁绝。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50 (UTC)
      • 一、这点通过后,可能是在变相逼迫一些人更换理由或不带任何理由投票(直接表达反对),“理由岂是能限制得完的”;二、行政员是受大多数人信任的用户,显然他们之中多数人的意见更具有可信度,往大了说,现时所有的选举或其他活动说白了就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如果连“大多数”都变得不受信任,那么我感觉会冲击社群运行的根本。--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57 (UTC)
        • @AnYiLin:(1)因此我并不强求提议一。(2)现在社群确实有出现不信任行政员的情形,以及行政员之间内哄的情形。社群的运行现在确然已经出现问题。理论上,如果社群没有出现不信任行政员的情形,用户因行政员延长投票时限而投票反对的情况不可能出现。我知道我现在提议的只是小修小补,但这也是我的能力范围所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4:22 (UTC)
  • (!)意见:现在是有反对者认为临界通过,就不用延长,临界不通过就延长,这是双重标准;而且何谓临界也很主观,差十票算临界吗?而且也有反对者认为既然不通过,就不通过,为甚么一定要给予优惠?由于标准模糊,争议也就很大。--虫虫飞♡♡→♡℃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3:56 (UTC)
  • 豺狼当道安问狐狸。建议你们先在客栈把共识搞好。并不是所有的意见都可以被纳入共识的考量。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1月4日 (一) 04:12 (UTC)
    • 然而RFA是投票,因此RFA或许未必属于共识的形成程序。如果RFA不属于共识的形成程序,那“共识的考量”就并不存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4:22 (UTC)
  • 提议一和提议二都没必要,反对票不应该限制理由,就像政治人物选举选民投票给候选人也不需要理由;另外RFA延长也不见得选的上。不过提出支持或反对延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提出者对候选人的态度。--Googol19980904留言
  • 倾向提议二。至于提议一,要考虑的是:除了“行政员延长投票时限”外,其他并非以候选人自身的因素为理由投下的反对票(如“国际形势”、“选区制”、“屁股不正”)是否也要宣告无效?--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4日 (一) 09:47 (UTC)
  • 幸好这两个提议只需要(也只可能)实行其中一个。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14:13 (UTC)
  • 提议1掩耳盗铃,没有用。提议2过于严格,难以应对必要情况。未关注最近的RFA和社群形态,如果延长决定过频、富有争议,限制使用就可以了。如要求行政员具理由提出,并在72小时内获3票行政员净支持(含提议人),如此延期x天(起算日及期间的投票待议)。--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14:42 (UTC)
  • 看完了只想问:那这样zh版维基百科还需要请行政员做出裁决的意义在哪?还有,又不是只有和奋球的人事投票会出现“在最后一天或几个小时出现大量支持/反对票”的问题。现在出现,未来还是会出现,这是无法解决的bug。他们只要在期限内投票,这个问题还是无法避免的。KirkLU的人事投票支持率也只有82%(68个(+)支持、15个(-)反对、4个(=)中立),支持+反对一共83张。您们没有人会认为说“假如多2张(-)反对票”,变成68支持、17反对,支持率刚好80%的时候(68÷85=0.8=80%),但行政员却在“只有少2张(+)支持票”的情况下,就准许延长了人事投票一个礼拜,怎么看都很奇怪啊。Beta Lohman在和奋球的反对票意见有提到:“如果行政员是说一票之差很可惜,多几张票给他当选。那么以后管理员选举就可以说,这位参选人只少了2张票,咱们就来重选好了,变相鼓励灌票。制度之弊端,由此可见。”,所以这样子的话,那干脆以后就让所有落选的候选人都可以重新投票投到通过并且当选管理员就好了,还要选什么?还需要用人事投票来决定谁可以当管理员之类的吗?如果重点不是那个支持率而延长了一个礼拜,那么为什么还要用以前问过类似的“Aotfs2013ArthurLau1997人事投票”相比这种的呢?不用延长的话,行政员这一职位也可以废了吧?这根本就还是在算旧帐嘛。--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02:32 (UTC)
  • 我觉得最好是取消了延期,或者索性把投票期定为三星期 ,用户应该有责任关注通告的消息,没理由说赶不及投票,更不应该说要看其他人的投票意向,然后由中立改支持。现实世界都不可能差一两票,或者差十票还要延期,直至投到上任为止。--虫虫飞♡♡→♡℃留言 2021年1月5日 (二) 05:28 (UTC)
  • 我还是维持我上方对提议二的建议,确保行政员团队成员广泛知悉后,最终决议从大多数行政员的观点中产生。如果连“大多数”都变得不受信任,那么就没有任何决议可以被认同,因为总会有少数人持不同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5日 (二) 05:33 (UTC)

我是觉得如果用户但凡遇到行政员延长投票期限就仅仅为此而来投反对票,那RFA其实就不用举行了,索性大家都不要选管理员好了,反正大家自己选出来又不信,倒不如全部去职,责任全部抛给meta那边的人员算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9 (UTC)
如果真是这样最好,如此一来管理员真的就如所说的只会越来越少,逐渐于0而已,“zh版维基百科就是渐渐走向无人管理的制度而已”。行政员一职、巡查豁免权都说可以考虑废除了,看来管理员这一职位,在维基百科的世界以后也能考虑慢慢走向废除之路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6:48 (UTC)
更名为进阶确认用户、系统操作员、人民公仆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07:23 (UTC)
也不用把管理员这类的一职名称更名吧,直接考虑废除就好了。看看管理员他们为了一个20周年纪念标志和横幅,然后就可以自行以几个小时内无条件以忽略所有规则通过这种作法,也没有提供一个如果不想使用这种风格的选项。要不是首页的styles.css被连锁保护,请问真的没有人想回退吗?真心认为,就像一个政府带头教人做错的事情一样,那有什么可信度能说?--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33 (UTC)
麻烦解释废除的含义,现有管理员重选,现有管理员均解任、仅留行政员(显然不可能)或跨域管理员?(也基本不可能),还是其他什么古怪想法。--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54 (UTC)
行政员连要不要延长RFA投票期限一个礼拜都可以搞成这样了,难道还要留著这一职位吗?请问行政员除了搞RFA投票期限延长做个简单讨论以外,有谁看过其他实际功能的?管理员一职也被嫌说自己选出来的没有人相信、带头教导用户原来管理员自己可以不用公示可以无条件直接通过,这样的管理员职位真有人要信?这来维基百科久的人没有人看的出来吗?当然知道废除所有职位不大可能啊,但有没有去看过公告栏存档?早期选上的管理员现在也是会一一离开不是吗?离开的多,选上的少,然后以后哪个用户可以正当选上管理员后又说大家都不信,自然而然可以考虑废除了。另外,有巡查豁免权的用户难道就是免死金牌,不可能被封禁了吗?这三个权限(行政员、管理员、巡查豁免权)哪一个说错了?介面也是,搞一个管理员和介面管理员职位是否分开也不想想实际情况。1年可能才1、2个人要选而已,然后就被一个冷静期卡在那边,完全把重点离题了。介面管理员当然不等于一般管理员职位阿,从Wikipedia: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AnYiLin里面被问到的问题就看的出来了,还是要说AnYiLin其实就是个导火线,也顺便解决维基百科的bug也行阿。不是吗?这种东西居然还要一一解释也太可笑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5:09 (UTC)
这只是指出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巡查豁免(autoreviewer)与封禁毫无关联。您的意见似乎是废止本地行政员和管理员,但总是要有人做事的。互煮客栈传统没那么好解决。--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5:42 (UTC)
如果是因长篇讨论扰您清静了,我很抱歉 --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5:49 (UTC)

有关同时参选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等事宜

已通过: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1月#两位管理员候选人违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误的先前讨论,现拟修改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如下,以容许同时参选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者的管理员权限申请及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分开处理:

现行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提议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不受90天冷静期限制,唯须另开页面以作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并须在自荐或被提名为管理员后的一日内进行。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现行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如果为“一票两投”,则请于以下相应段落投票,相应段落包括“支持同时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管理员但反对授予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员但反对授予管理员权限”、“反对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及“中立”。

(略)

提议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

(略)

以上。@BookwithAnYiLinA256987530000lightyears@Ericliu1912Wong128hk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32 (UTC)

就改动部分无异见。--安忆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6:36 (UTC)
@SanmosaRfA模板中显示出来的文字“被提名人意见:(接受或谢绝,且一并说明是否同时参选介面管理员,并签名)。”这里显然也要改掉,这样一来才不用再问所有想参选管理员的候选人是否一并参与介面管理员,虽然想参与介面管理员的候选人真的不多。--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7:15 (UTC)
@Z7504:感谢提醒,如果我的提议获通过的话,会一并移除模板内的该句。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7:17 (UTC)
(!)意见:“自荐或被提名为管理员后的一日内进行”→“自荐或接受提名后的一日内进行”。--ca-s 留言 2021年1月6日 (三) 07:45 (UTC)
@AndyAndyAndyAlbert:虽然我清楚管理员候选人获悉提名和接受提名的时间比获提名的时间较后,但我认为管理员候选人在获提名的一整日后才获悉提名并不可能(否则我会认为他的活跃度不足,那样我直接投反对票好了),而接受提名也应该是获悉提名后顶多一两个小时内能决定的事,否则我担忧会产生无限拖延并制造社群混乱的问题,因此我以获提名的时间(而非获悉提名或接受提名的时间)为计算基础。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
了解一般候选人均会在一天内接受提名的情况,但在现有指引容许三天内表态下,没有理由(及必要)为此而设限。--ca-s 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16:05 (UTC)
不太懂限制申请时间的作用,既然不受冷静期限制,三天后、七天后或更久时申请,有什么弊端吗。我的意见是单独申请页面,申请条件是正在参选或已经获选管理员。--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8:11 (UTC)
可能是考虑到投票和计算的方便性,集中一些。--安忆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8:23 (UTC)
@YFdyh000:AnYiLin的推测没错,不然社群会很混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
既然分成两页就是两个独立的申请,与两个人同时申请的情况无异,我不理解有何“投票和计算的方便性”以及为何“社群会很混乱”。另外这意味著管理员申请结束后的一两个月也无法申请介面管理员吗?时隔一两个月哪里混乱?--Xiplus#Talk 2021年1月7日 (四) 15:57 (UTC)
@Xiplus:我对现时实际执行情况的理解是即使一个申请通过了以后,也不能立即进行另一个申请。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
@Sanmosa:您说的“不能立即进行另一个申请”是方针指引或是非成文(成方针指引)的共识吗?还是就观察的结果来说从未发生过,如果是后者,几乎不会发生的事情不意味著必须立规则禁止它。--Xiplu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13 (UTC)
是“就观察的结果来说从未发生过”的情形。(提议)条文本身并无禁止如此(立即进行另一个申请)的效力,但大家一般都会尊重,另一方面如此为之的话很容易产生争议。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17 (UTC)
“须在...三日内进行”在我的理解就是“三日以后才申请”是违反规则的,如果您说并无禁止立即进行另一个申请,那么我会认为候选人只要声明不是同时申请,无论是在什么时候申请都可以。--Xiplu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24 (UTC)
没有意见。--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11:32 (UTC)
  • 说实在的,下面的调适内容有差别吗?也不想想现在选介面管理员的用户一年可能也就1、2个而已(会用维基百科专属类似CSS这种语法的有多少?),而且多数选管理员的根本也不想选这个职位阿。你们的重点其实只是要将这两项职位分开页面填而已,根本没有问题啊。那为什么会被一个“90天冷静期”卡这么久呢?难道说以前参选管理员而且同时说参选介面并且通过的用户就都可以不用移除介面一职了吗?那就是代表以前都选错了,未来还是有可能会选错人,从RFA期限是否延长这种讨论就都没有什么共识来看,真的不意外。--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1年1月15日 (五) 14:40 (UTC)

调适

现调整提案如下:

现行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提议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被提名为管理员后的三日内再另开页面进行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在此期间内进行的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不受90天冷静期限制。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现行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如果为“一票两投”,则请于以下相应段落投票,相应段落包括“支持同时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管理员但反对授予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员但反对授予管理员权限”、“反对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及“中立”。

(略)

提议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

(略)

以上。改动的地方在于将提名介面管理员的考虑期改成与接受管理员提名的考虑期看齐。@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

什么?难道当初设计那些模板不是为了确保投票的顺畅吗?现在居然要修改投票页的格式来让模板能顺利运作,不就是本末倒置吗?--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03:45 (UTC)
@Bookwith:现在提议的不是修改投票页的格式,是将管理员和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完全分开。而且,原指引其实损害了用户仅对候选人申请的其中一个权限表态而不对另一个权限表态的权利。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4 (UTC)
会不会出现界管过了但管理没过的情况?或者如果@AnYiLin之后要进行rfa,就不需进行这种操作?(这两个问题似乎是废话,我大略同意这种修改方式。)--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2 (UTC)
本人现在倾向认同上方X+的看法,这是两个互不干扰的位置,本就不应该出现这种谁附加谁的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7 (UTC)
确实,界管更倾向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私以为能不能要求界管有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模板编辑员工作经验?--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4:40 (UTC)
个人认为这两个位置没什么关联。从活动内容来看,一个是在前端(HTML、JS、CSS),一个是需要会wikitext(主要)及lua;从实际情况来看,模板编辑员不会对站点安全性造成影响(甚至管理员也不会);就我自己来说,我连模板编辑员的硬性资格都没有达到。这两个位置不应看成谁是谁的“进阶”,也不应要求谁有谁的经验。但为什么界管要进行RfIA而模板编辑员可以被管理员直接授权,我想就是考虑到了前文提到的安全性才这样做的。很多人都和您有一样的看法,认为界管是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究其原因,我想一是界管是个“新兴”位置,大家其实还没有真正明确地了解;二是中维的界管真的就很像模板编辑员的升级版,在其他维基上(以日维举例),界管拥有除封禁与解封、恢复被删除的内容及设置/取消保护外的绝大多数的管理员才有的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5:07 (UTC)
搞不太清楚这些的区别……是我孤陋寡闻了 --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8:53 (UTC)
界面管理员得负责前端代码的安全和稳定性,所以才要求有管理员级别的信任度、社群认可吧。以前的管理员是可以改界面的,现在拆出来,降低了代码的安全风险。--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9日 (六) 05:14 (UTC)
(&)建议更名“界面管理员”为“界面编辑员”,连同投票流程从RFA中拆分出来放进RFR。--
 
2021年1月10日 (日) 01:53 (UTC)
恐怕不行,这是一个极高风险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10日 (日) 02:24 (UTC)
应该不会获得权限设立相关方面的批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4 (UTC)
界面管理员的设计初衷即是因为c站common.js被盗号管理员账号插入恶意挖矿代码,造成恶劣影响,不宜进一步放宽申请门槛。--Antigng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0:24 (UTC)

调适2

现再调整提案如下:

现行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提议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唯须自行另开页面进行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反之亦然;管理员权限申请与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之间不受90天冷静期限制。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现行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如果为“一票两投”,则请于以下相应段落投票,相应段落包括“支持同时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管理员但反对授予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员但反对授予管理员权限”、“反对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及“中立”。

(略)

提议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

(略)

以上。改动的地方在于不再绑定管理员与介面管理员之间的主从关系,只设置条文容许管理员权限申请与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之间不受90天冷静期限制。多次调整提案,劳烦到大家,不好意思。@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1日 (一) 10:08 (UTC)

同前面所述,我仍然认为“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不受90天冷静期限制”一句是当初新增介面管理员时设立的不合适规则,“A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B”一句可套用的其他权限组合,因此特别指明管理员与介面管理员申请间的关系不合理,整句应直接移除。--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16 (UTC)
@Sanmosa:有语病,“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提到界面管理员,但又要求管理员候选人“唯须自行另开页面进行界面管理员权限申请”(或许意味着提名管理员/界面管理员时注明,并由当事人自行建立另一页面,但这非常别扭),“反之亦然”难理解。建议停用提名为界面管理员(增加主动性和授权的必要性),要求管理员候选人或现有管理员、行政员建立单独页面自荐为界面管理员,且不受管理员权限申请的90天冷静期限制。及最好明确,行政员是否能在非紧急情况下授权自己为界面管理员做相关操作。--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0:22 (UTC)
行政员应该是需要的时候就可以自我授权,不用非得紧急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30 (UTC)
Wikipedia:介面管理员已述行政员自我授权介面管理员的规则,其并不属于RFA范畴。--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2:32 (UTC)
因为现在有将界面管理员与管理员分开看倾向,且权限严格化,所以行政员是否也肩负或默认含界面管理员权责,想明确一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3:34 (UTC)
行政员可以自我授权,只要他们愿意或需要就可以,所以也可以理解成含有吧…--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3:50 (UTC)
是的,但如果社群想提高稳定性,可以禁止不擅长代码的行政员自我授权去改代码,从而申请条文得加上“行政员”。甚至如果软件支持了禁止自我授权……--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4:37 (UTC)
好像限制不了,因为技术上行政员权限就是可以这么做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5:48 (UTC)
只是条文上未雨绸缪,指如果MediaWiki未来开发了功能…即便技术上还不行,方针也可以(虽然对盗号没用)。--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15:56 (UTC)
就技术上及介面管理员方针两方面同时考虑,应认定行政员有此权责。--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03:03 (UTC)
考虑了一下,二者粘连的确是历史遗留问题,莫不如此次干脆一些,改掉算了。故(▲▲)同上上--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27 (UTC)
@XiplusAnYiLin:我是认为管理员权限申请与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之间不太适宜受90天冷静期限制,原因是介面管理员的人数较少,我担忧以后会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形;管理员权限申请与介面管理员权限申请之间受90天冷静期限制的措施应该在有足够的介面管理员人手的情况下才实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5 (UTC)
我认为人手其实是够用的,英维的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的比例大致是100:1,换算过来的话,我们其实已经非常多了。既然这个规则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是为了应对当时突然的变化而制定的,那么两年过去了,也是时候进行修订了。IA是一个极高风险的权限,本就不该轻易地赋予给管理员。--安忆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4:50 (UTC)
@Sanmosa:同最前面所述,不同权限间的申请本来就不受90天冷静期限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27 (UTC)
@Xiplusde jure确是,然而de facto并非。当然这也是方针所述有模糊地带的衍生影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3日 (三) 05:51 (UTC)
所以才要进行明确地修订,当时临时性的举措应该在现在被更新,不能因为它都“如此”做了就不去改回它本该的样子。--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5:59 (UTC)
WP:NBC:“90天冷静期内作出重复申请”,相同权限的申请才是重复申请,不同权限的申请不算重复,故认为90天冷静期应各权限分别计算。--Xiplus#Talk 2021年1月14日 (四) 01:53 (UTC)
似乎需要厘清一下是否受限制,方针所述有模糊地带。--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32 (UTC)
如果界面管理员在积极做事,哪怕只有1人,人手也是充足的,只需及时受理无异议或有共识的编辑请求。当前17人我认为偏多了。与此同时,我不认为界面管理员的申请需要冷静期,除非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另外,界面管理员的不活跃标准是“超过半年无活动”,这值得商榷,虽能保证其人未淡出wiki,但对于全站代码的更迭是否仍有足够的熟悉,“超过半年未动用此权限”值得考虑。--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6:36 (UTC)
这么多人貌似是因为在当时只要是编辑过js的人就可以被赋权了…也是临时性举措和历史遗留问题。不过我不明白您说的“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是何意,管理员现在无权改动界面,肯定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的。并且我认为申请长期管理权限还是应该有冷静期,我记得有临时界面管理员,那个不知是否有冷静期(应该是没有),实在急用的话申请那个也是可以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7:26 (UTC)
这要谈“90天冷静期”的由来,现有条文的“不受”应该是厘清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均可能被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的问题,避免无法及时申请界面管理员。而您说的冷静期,似乎更接近避免心血来潮的申请,而这种情况可由拆分申请页面并展现维护成就(如对代码的编辑请求)解决。--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7:55 (UTC)
这正是要修订的地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如行政员与监督员一样)。有人会误将它们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可能是受固有印象、不清晰的方针及统称“管理人员”的影响。我维持申请长期界面管理员权限应和其他高级权限一样受冷静期限制的观点(同权限之间,而不是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之间),因为冷静期可以减少头脑发热的情况(比如防止因某种原因申请失败而仓促改正后又申请)。至于以不活跃除权还是以不用权除权,我更倾向于前者,一是因为问题的发生概率不可知,可能六个月中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二是哪怕六个月中没做任何与此权限有关的操作,也不会影响到其自身的水平(我想到了本人RfIA的时候被说“因其说不熟悉Wikiplus,故怕其乱改”,我回复的是“不熟悉≠看不懂”,用到这里也一样,我想如果水平足够的话,即使六个月没关注相关更新,也不会影响什么,大不了花一段时间去看过一遍)。不活跃除权是为了安全考虑,但不用权便除权是为了什么呢,只是维持位置上的活跃度数据吗…--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8:22 (UTC)
那么将界面管理员单独计算一组冷静期就好了,我没说要撤除冷静期。权限使用问题,建议将界面管理员的动权参考模板编辑员制定规范,功能改动或有风险的修订走复验(第二人认可或完成编辑请求)或公示流程较好,比如今天就坏了一次。如果复验流程顺畅,很多技术修改也不需要亲自编辑,相当于同行评审、pull request。目前的赋权仍接近可信则可,但投票的80%好像不能代表什么,很多人不了解别人的技术水平和行事风格,只能根据其他意见看风向。--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09:12 (UTC)
今天那个不是界面管理员的问题,是由WMF下属职员的直接改动造成的,那位想改的话谁也拦不住。我的意思也是单独计算。权限使用方面,因为大都是修正错误(需要即时性,比如今天那个),故走公示流程不合适;Code review或许可行(现在虽没明确成方针,但某位界面管理员在改动之后也肯定会有其他的界面管理员去看的),但也只能是事后的,不应该在预先作出审核行为(例如向另一位界面管理员提出编辑请求);也不应对比模板编辑员,因为界面管理员本身就是一个极高风险、高信任的位置,一般情况下应认为其改动是可信且没问题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9:26 (UTC)
我认为没有绝对把握(例如需要测试、讨论或多次编辑或可能被回退)时走代码审核和公示(不一定在客栈和公告栏,可以是编辑请求模式)是个美德。有时会过于自信,以及功能的添加和移除很容易有反对意见,讨论可能带来更好方案。有权限不一定要亲自动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0:31 (UTC)
是的,我也认同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请他人协助,进行有明显的视觉、功能或其他方面改变的修改之前应先讨论,更高一级的应加以公示。不过,这种有关程度的内容可能难以落实到明确的文字上(和前段时间的有关限制投票理由的讨论一样,有些东西根本写不清),个人认为这比较靠自觉。
说到这里结论已经有两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单独计算申请界面管理员的冷静期。除权方面我还是倾向于各个权限都在用的“超过六个月无活动”。--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1:25 (UTC)
感觉能落实,参考模板编辑员的规范,在违规导致问题后可议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最近就有一例成功)。不活跃权限解除我是抛砖引玉,没有提案推进的打算,但如果前述规范普及,可能不需要太多的界面管理员,且此权的动用频次很容易统计。--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1:46 (UTC)
唔…界面管理员应该是不能走申请解除权限的,要走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蕴含之意是它并非“界面编辑员”(可见调适章节我对30000lightyears的回复),而是另一种管理员——经信任投票、具有极高风险权限(所以它才从管理员的权限中分离且不能被管理员授权或撤权)。关于除权的话,其他权限可能很容易就会有一笔操作(即使这样它们也是看的最后活动时间),但界面六个月遇不到问题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为了续命而用权感觉不太合理。综上,我还是维持原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01 (UTC)
这样啊,那么我很希望将界面管理员变成“界面编辑员”。6个月没编辑界面的界面管理员,我不太期待他在界面“出问题”时及时、妥善的紧急修复,此时编辑请求和联系活跃的界面编辑员或行政员,可靠性也许更高。没感觉有那么多紧急修复场景。--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2:22 (UTC)
这个可能做不到,当时元维基那边也讨论了很久,那边把安全性看得很重,本地应该是不能自作主张降低标准的。其实这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中维在收到消息之后就以“编辑过js”及其他的一些简单的附加条件任命了一堆IA,又弄了个“管理员候选人表达了意愿”就可以赋权的方针…到现在也该改了。至于超时除权,个人认为要先有问题才会主动修改MediaWiki空间,但有可能这空间在六个月内也没什么问题,故维持在六个月内有任意活动即可(以证此人账号还正常)的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44 (UTC)
我的观点本质是降低“修改提议”难度、增加比率,同时降低“直接修改”权限的动用。如果有编辑复核(PR)机制就好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03 (UTC)
或许可以考虑建立个页面以供IA们记录较大的更改及其理由,也供后人查验。--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3:10 (UTC)
编辑摘要够用。如果指一次完成多个修改,可以在沙盒子页+编辑摘要,或者站外建版本控制库。中央式的记录页面,可能格式凌乱和不方便。--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3日 (三) 13:42 (UTC)

调适3

现再调整提案如下:

现行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介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提议条文
  1.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介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为管理员、介面管理员或行政员。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资讯保密协定的情况不在此限。
现行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如果为“一票两投”,则请于以下相应段落投票,相应段落包括“支持同时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管理员但反对授予介面管理员权限”、“支持授予介面管理员但反对授予管理员权限”、“反对授予管理员及介面管理员权限”及“中立”。

(略)

提议条文
参与方式

(略)

  • 加入你的投票:点选相关使用者的“在此投票”,并在相应的标题下签上你的名字,以表明你是支持、反对还是中立。与相应的标题相互矛盾的投票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票。

(略)

在调适2后,共新增两点建议: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单独计算申请界面管理员的冷静期。但对于现行方针而言,想要达到“明确…”及“单独计算…”,只需要删除表达了二者之间或存在某种联系的句子即可,故将“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直接删除。同时也无需特意强调二者的冷静期,因为现行方针已经写明申请“管理人员”均受冷静期限制。至于其他的方面(如除权标准、如何用权)可考虑另开讨论。--安忆Talk 2021年1月15日 (五) 15:19 (UTC)

大致同意此提案的内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07 (UTC)
(+)支持此提案。——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20日 (三) 09:25 (UTC)
支持这个剥离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选举的提案内容。--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1:18 (UTC)

就调适3进行公示,2021年1月30日 (六) 02:27 (UTC)结束。--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2: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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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指引第2(流程)章节投票冷静期条款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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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流程之2. 检验冷静期
提案:
现行条文

2. 检验冷静期:当管理人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之人事任免投票未通过或中途退选时,90天内不应再次提出申请。在表态时谢绝提名者不受此限制。

提议条文

2. 检验冷静期:当管理人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之人事任免投票未通过或中途退选时,自投票终止或退选之时起,90天内不应再次提出申请。在表态时谢绝提名者不受此限制。

理由:
  • 现行计算方式存在歧义,即可以解读为以下两种含义:
    1. 未通过的投票结束后,或中途退选的决定作出后,“冷静期”即开始计算。
    2. 投票未通过的结果或中途退选的决定,经行政员确认之后,“冷静期”方才开始计算。
  • 行政员确认结果的时间间隔长短是参差的,该种差异不应不均等地影响各被提名者或自荐者的冷静期的计算。
  • 第2.4(非行政员终止投票)章节指明了冷静期90天为“紧接的90天”。
另由AnYiLin删除一处赘字——“并”。(补充于2021年3月8日 (一) 11:30 (UTC))
故提请修订。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6:58 (UTC)
是的,这样才是正确的计算方法。赞同修改--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48 (UTC)
同上。顺便把“并”删了。--安忆Talk 2021年3月8日 (一) 08:40 (UTC)
啊,谢谢安忆!(方针日常,积压语病  囧rz……)。--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11:30 (UTC)
逾7日无留言,可付诸公示。--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02 (UTC)
先前未于bulletin公告,现重行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2日 (一) 00:18 (UTC)
@Sanmosa:完。--SW❀Dalniy coming soon 2021年3月29日 (一) 08: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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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员选举的建议

中文维基百科一直摆脱不了这样一个魔咒,如果是台湾管理员遇到台湾编辑者和大陆编辑者的编辑争议时,总是偏向台湾编辑者,反之亦然。所以我想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地区的华人管理员。

1.见很多人说要把选择管理员和撤除管理员的门槛提高,我觉得很有必要,我认为只有加入中文维基百科两年,编辑次数在2000次以上,过去一个月编辑次数在100次以上的编辑者才能进行投票,防止大陆或台湾的一些编辑者临时开通账户进行拉票。 2.当台湾管理员或大陆管理员偏袒台湾或大陆时,这个时候我觉得台湾或大陆管理员应该退避三舍,让新加坡或马来西亚等当地当选的管理员来解决争端。严防中文维基百科成为台湾维基百科或者中国维基百科。

3.如何撤销管理员?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大陆管理员做了坏事,要被撤销,那么现在不应该用绝对漂来表达观点,而应该用比例票。绝对票会导致很多问题,因为我和他的价值观不同,所以他必须得下台。支持撤销大陆管理员权限的人里面,大陆与台湾应该维持4:6的比例,如果大陆编辑者没有超过四成的话,那么就不应该撤除其权限,反之亦然。这也可以用于如果台湾管理员做了坏事的情况,支持撤销台湾管理员权限的人里面,台湾与大陆也可以维持4:6的比例,如果台湾编辑者没有超过四成的话,就不应该撤销台湾管理员的权限 --Assifbus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01:18 (UTC)

以前应该是有不少新马管理员的?不过近年来似乎再没有新人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1月21日 (日) 14:32 (UTC)
我有一个问题就是来自新马的活跃使用者有谁呢?--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11月21日 (日) 17:32 (UTC)
有个LTA也算活跃吗?--Milky·Defer 2021年11月22日 (一) 10:06 (UTC)

难以认定真实的管理员身份,你无法知道管理员是哪里人,所以按地区进行的任何区分都难以处理。而且外国管理员怎么办?入了外国籍的管理员是按照原国籍还是现国籍算?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01:52 (UTC)

门槛提高我同意,我还认为应设立有任期的“准管理员”(是为了处理站务,而非解决魔咒),门槛比现在稍微低一点,但是使用的权限较少,比如只能删除页面、保护页面、封禁24小时、对编辑特定条目封禁7天等,其他管理员有理由的情况下可以改变准管理员的决定。如有不当行为解任条件比照一般除权流程+简单投票,准管理员有三年任期,任期到了进行留任投票,当社群认为有足够信任时,提出管理员RFA。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02:06 (UTC)

所谓的魔咒真的存在么?会不会只是个稻草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1月22日 (一) 06:17 (UTC)
同上观点,所谓的魔咒真的存在么。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07:36 (UTC)
正是这个魔咒导致了编辑战的产生Assifbus留言2021年11月22日 (一) 08:27 (UTC)
还有一个问题,不止是管理员,如何区分投票者所属地区?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09:16 (UTC)
这个我认为就需要监管员进行协助Assifbus留言2021年11月23日 (二) 12:19 (UTC)
就我的感觉。港台管理员对大陆编辑的确存在或多或少的偏见。最简单的就是,大陆编辑不懂民主,需要“特别指引”什么的。最后,以上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与其他大陆或非大陆编辑立场无关。--冰心2021年11月24日 (三) 04:16 (UTC)
我在维基百科这么长时间,还真没见过哪个管理员抱有这种偏见(甚至连那些被解除权限以及被永封的管理员都没有过这种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1月25日 (四) 02:40 (UTC)
同样没感觉到港台管理员对于中国大陆编辑有什么偏见,如果有欢迎具体举例,反倒是见过部分中国大陆管理员在某些问题上偏袒WMC成员,雾岛圣就是个典型的例子,W某先前做的各种错事,有时就是雾岛圣背后帮他解围。总之怪罪别人之前,先至少确认下自己哪些地方有不足吧。--🔨留言2021年11月28日 (日) 10: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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