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布告

196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就广西武斗问题的一个布告

七·三布告》,是指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文化革命小組廣西柳州桂林南寧地區武鬥問題發布的布告。布告本身旨在制止當時廣西兩派文革組織的武鬥事件,但最終作為「聯指」攻擊「四·二二」等組織的依據。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七·三布告》被原則性否定。

文革期間支持布告的標語

背景

1967年1月24日,廣西軍區遵照《關於人民解放軍堅決支持革命左派群眾的決定》,介入地方三支兩軍工作。3月6日,廣西「造反大軍臨時服務委員會」、解放軍駐桂幹部、「革命幹部」三方共同成立「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主任委員為廣西軍區司令員歐致富,副主任委員為賀希明等8人。3月18日,廣州軍區副政委陳發洪率工作組到廣西軍區為韋國清做工作。一部分幹部群眾表示支持韋國清,一部分幹部群眾表示反對,從而區黨委領導內部出現分歧,並逐步形成對立的兩大派群眾組織[1]

4月22日,支持「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的群眾集會,成立「廣西『四·二二』行動指揮部」,支持原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伍晉南安平生。5月25日,支持原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韋國清的群眾形成「五·二五革命行動指揮部」,之後改名為「廣西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指揮部」,簡稱「聯指」。兩派鬥爭日趨激烈,並不斷發生武鬥。中共中央居中調停,要求雙方檢討。並於1967年11月18日,發表《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關於廣西問題的決定》,同意廣西地區兩派派代表赴北京簽訂《廣西兩派促進革命大聯合的十條協議》、《關於立即停止武鬥的協議》和《關於全面上繳槍支彈藥的七點協議》(但協議均未能實現)。並決定建立由韋國清歐致富魏佑鑄孫鳳章焦洪光郝忠雲、王斌、伍晉南安平生以及其他代表參加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2]

1968年4月,桂林市革命委員會成立,由於職能權力分配不均衡,兩派力量鬥爭再次加劇,並發生大規模武鬥[3]。1968年五六月期間,武鬥地區在廣西柳州、桂林、南寧地區開始不斷擴大,兩派組織製造了一系列鐵路交通破壞事端。5月3日,廣西「四·二二」所屬團體組織搶奪了駐地6936部隊二營的武器。6936部隊一營奉命前去制止這一行動,廣西「聯指」總指揮部得知「四·二二」組織搶槍的事件後,立即沿途設伏,襲擊解放軍奪取槍支彈藥[4]。5月5日晚12時至次日凌晨4時,廣西聯指總指揮部組織了3800多人,出動45輛汽車、一列火車客車,搶奪位於南寧市長崗嶺的武器裝備,共搶走各種槍支7044支,其中輕機槍479挺、高射機槍48挺、炮彈60發、子彈120萬發、望遠鏡50個。自治區革委會籌備小組、廣西軍區向中央匯報此事。5月6日,周恩來以中央軍委名義命令,搶走武器彈藥限24小時內交回。7日、8日,周恩來再次發電要限期搶回[5]

然而,5月10日,柳州聯指又搶走駐軍部隊各種槍支316支,子彈1萬多發,六零式迫擊炮2門,四〇二火箭筒2具,並打傷幹部戰士47人[6]。21日,柳州市另一派組織「四二二」以對付柳州「聯指」武裝圍剿為名,組織幾千人到柳州火車站搶走援越彈藥11888箱[7],共計子彈1700萬發,以「李向陽」之名,給押車的解放軍留下了「收條」[8]。6月4日,廣西「聯指」所屬組織3500人第二次到廣西軍區軍械庫搶奪武器,共搶去各種槍支1859支,六零炮8門,子彈約100多萬發[9]

與此同時,1968年4月,廣州軍區司令員黃永勝根據廣西軍區、廣西革籌小組的報告,內定「4·22」是反動組織,將對立的兩派設立據點、武鬥、殺人、搶奪武器、阻斷鐵路交通等罪名,都加在「4·22」一派的頭上。恰逢當時3月16日,廣州軍區空軍在廣西打下一架美軍U-2偵察機林彪要接見有功人員,由廣西軍區副司令員焦紅光帶隊赴京,事先區革籌小組負責人韋國清親自授意整理了的「4·22」的材料,報給林彪[10]。之後經毛澤東批示同意,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文化革命小組聯名於7月3日發布布告[11]

內容

布告要求[12][13][14][15]

一,立即停止武鬥,拆除工事,撤離據點。首先撤離鐵路交通線上的各據點。

二,無條件地迅速恢復柳州鐵路局全線的鐵路交通運輸,停止一切干擾和串聯,保證運輸暢通。

三,無條件地交回搶去的援越物資。

四,無條件地交回搶去的人民解放軍武器裝備。

五,一切外地人員和倒流城市的下鄉上山青年,應立即返回本地區,本單位。

六,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破壞交通運輸,衝擊監獄,盜竊國家機密,私設電台等反革命分子,必須依法懲辦。

結果

《七·三布告》,對於緩解混亂局勢有所好轉[16]。但貫徹過程中,受到了派性的嚴重擾亂,中共中央在7月24日又發布《七·二四布告》。7月30日,廣州地區30萬人舉行貫徹中央《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的誓師大會[17]。7月28日至8月14日,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精神,深入開展對敵鬥爭的決議》[18]

在廣西當地,《七·三布告》頒布後,由「廣西無產階級革命派聯合指揮部」主導勢力的自治區革籌小組、廣西軍區、南寧市革委會,在7月8日在南寧市舉行上千人大會,強調《七·三布告》是解決廣西問題的一個重大戰略決策,並呼籲群眾「向階級敵人發動猛烈進攻」[19]。7月9日,廣西軍區、自治區革籌小組又召開10萬人參加的「堅決擁護貫徹捍衛《七·三布告》大會」,號召廣大群眾立即行動起來,嚴懲一小撮「現行反革命分子」,「為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掃清道路」[20]。《廣西日報》連續發表9篇社論,宣傳貫徹《七·三布告》[20]。7月31日,自治區革籌小組、廣西軍區出動部隊和「聯指」武裝及一些縣的民兵,攻打「四·二二」組織設在廣西自治區展覽館的據點。8月2目,包圍和進攻「四·二二」組織在南寧市解放路、新華街等據點,至8月8日戰鬥結束,造成嚴重傷亡,期間全市被打死群眾827人[21][22]。解放路及其附近街巷有33條被燒;11744戶職工和居民共40113人無家可歸;5家國有工廠、45家手工業社、165間商店門市部、134間中小學教室、166艘船被燒毀[23]。8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在南寧成立,大規模武鬥得以制止,但有的基層地方仍存在並爆發濫殺無辜的事件[22]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大量廣西幹部由於文革期間起家、上台,對處理文革遺留問題有很強牴觸,有些人以《七·三布告》作為廣西文革錯誤的擋箭牌[24]。1983年1月,中共中央批覆自治區黨委《關於進一步處理好廣西「文化大革命」遺留問題的請示報告》,要求廣西以《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統一思想。1983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對自治區黨委的領導班子作了重大調整,並要求廣西把「處遺」工作放在首位,限期完成任務。4月11日,中共中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派出由周一峰任組長,毛鐸、王浩任副組長的工作組40人到廣西指導處理遺留問題和調整各級領導班子[25]。1983年5月13日,自治區黨委向中共中央書記處作了《關於對「七三」布告重新認識及對外表態口徑的請示》,包括「當時中央發布布告是為了防止大規模武鬥,但布告本身確實存在錯誤,主要是把當時群眾組織的一些嚴重錯誤行動,定為反革命事件,……調動了軍隊和武裝民兵,鎮壓一部分群眾,並導致大量亂殺人的後果[26]。」同年5月20日,中共中央批覆,原則上同意自治區黨委的意見,從而使廣西處理「文化大革命」遺留問題得以順利進行[27]

相關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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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張晉藩,海戚,初尊賢. 国史大辞典. 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92.11: 635. 
  3. ^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局編.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史资料 1925-1987. 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 1995.03: 570–571. ISBN 7-219-02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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