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是根據1954年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二條的規定,於1954年9月設置的一個部門,前身為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提議,決定撤銷燃料工業部,並以原燃料工業部所屬的煤炭管理總局、電業管理總局和石油管理總局為基礎,分別設立煤炭工業部、電力工業部和石油工業部。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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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國務院第二辦公室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組成部門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54年 |
撤銷時間 | 1955年 |
接替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工業部 |
職權
按照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由國務院第二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負責統一領導全國範圍內的燃料工業相關工作。
組織結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內設機構如下:
- 辦公廳
- 行政司
- 研究室
- 人事司
- 教育司
- 勞動工資司
- 經理司
- 財務司
- 生產技術司
- 對外聯絡司
- 計劃司
- 基本建設司
- 設計司
- 技術監察局
- 監察室
- 煤炭工業管理總局
- 電業管理總局
- 石油管理總局
- 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局長李銳。
- 地質局
歷任部長
- 陳 郁 (1954年9月 - 1955年7月)
參見
參考文獻
- 蘇尚堯 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機構(1949-1990年)》,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年。ISBN 7505805045/D•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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