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是根據1954年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二條的規定,於1954年9月設置的一個部門,前身為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提議,決定撤銷燃料工業部,並以原燃料工業部所屬的煤炭管理總局、電業管理總局和石油管理總局為基礎,分別設立煤炭工業部電力工業部石油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國務院第二辦公室
機構類型國務院組成部門部門
行政級別正部級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54年
撤銷時間1955年
接替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工業部

職權

按照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由國務院第二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負責統一領導全國範圍內的燃料工業相關工作。

組織結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內設機構如下:

  • 辦公廳
  • 行政司
  • 研究室
  • 人事司
  • 教育司
  • 勞動工資司
  • 經理司
  • 財務司
  • 生產技術司
  • 對外聯絡司
  • 計劃司
  • 基本建設司
  • 設計司
  • 技術監察局
  • 監察室
  • 煤炭工業管理總局
  • 電業管理總局
  • 石油管理總局
  • 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局長李銳
  • 地質局

歷任部長

  1. 陳 郁 (1954年9月 - 1955年7月)

參見

參考文獻

  • 蘇尚堯 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機構(1949-1990年)》,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年。ISBN 7505805045/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