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

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簡稱「雙高計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財政部審定並立項的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中的高等職業教育的一項政策,被稱為「高職雙一流」。此項政策自2019年開始實施,目標是到2035年建成一批高職學校和專業群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引領職業教育實現現代化。2019年12月公布了第一輪的計劃的名單,共計197所單位入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歷史

2019年1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自2019起的5~10年內,基本完成職業教育向政府統籌管理、社會多元辦學的格局轉變。同時,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職業教育也基本轉變為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1]

2019年3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站公布了《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的意見》,其中提出了總體要求、發展改革任務和組織實施的範圍。[2]

2019年4月16日,教育部和財政制定了遴選和淘汰準則[3]

2019年12月10日,教育部、財政部發布《關於公布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名單的通知》(教職成函〔2019〕14號),共197所學校入選,其中高水平學校56所,高水平專業群141個[4] 。

2020年12月21日,印發《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績效管理暫行辦法》[5]

2022年4月28日,教育部、財政部發布《關於開展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中期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對於社會貢獻度明顯較弱或建設任務不到預期目標的30%的學校,兩部將中止支持建設,使其退出「雙高計劃」,且不得再次申請。

內容

目標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的意見》設立了總提目標已經兩個時間節點上目標:

  1. 到2022年,列入計劃的高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水平、服務能力、國際影響有顯著提升
  2. 到2035年,一批高職學校和專業群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引領職業教育實現現代化,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提高國家競爭力提供優質人才資源支撐

特色

「雙高計劃」每五年一個支持周期,2019年啟動第一輪建設。重點支持建設50所左右的高水平高職學校和150個左右高水平專業群。「雙高計劃」的第一輪建設中,中央財政將每年投入約20億左右。[6]

分類

依據學校和2個專業群賦分綜合排序,確定高水平學校推薦單位,推薦結果分為三檔,A檔10所、B檔20所、C檔20所左右;依據學校和1個專業群賦分綜合排序,考慮產業布局和專業群布點,確定高水平專業群推薦單位,推薦結果分為三檔,A檔30所、B檔60所、C檔60所左右。[7]

建設單位名單[8]

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A檔)

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B檔)

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C檔)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A檔)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B檔)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C檔)

參考

  1. ^ 國務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1-24 [2019-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9) (中文(中國大陸)). 
  2. ^ 教育部、財政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 2019-03-29 [2019-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9) (中文(中國大陸)). 
  3. ^ 教育部、財政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04-16 [2019-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9) (中文(中國大陸)). 
  4.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www.moe.gov.cn. [2022-0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0). 
  5.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www.moe.gov.cn. [2022-0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2). 
  6. ^ 廣州日報. 广东十四高职院校入选“双高计划”. 鳳凰廣東網. 2019-12-19 [2019-1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9) (中文(中國大陸)). 
  7.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05). 
  8.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4-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30).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