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設置的一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部門。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主要領導
部長周恩來(兼)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機構類型政務院部門
行政級別正部級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49年
撤銷時間1954年
接替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歷史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設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周恩來在當天親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份外交文書:「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1949年11月8日,正式舉行成立大會。外交部下設辦公廳、蘇聯東歐司、亞洲司、西歐非洲司、美洲澳洲司、國際司、情報司、條約委員會、外交政策委員會9個司級單位。1951年9月,辦公廳人事處升格為外交部人事司,辦公廳另增設簽證處和編譯委員會。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撤銷中央人民政府情報總署,其工作併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情報司;撤銷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其負責的外國記者管理工作交由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情報司負責。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組織結構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機關設置9個廳、司、委員會:

歷任部長

  1. 周恩來(1949年10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任)

參考文獻

  • 蘇尚堯 主編 (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D•54.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