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
中央造幣廠是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的直屬機構之一,主要負責法定硬幣、紀念幣等鎔鑄、整理工作,同時也承辦各項各類勳章、獎章、機關印信的製造。此外,也對外兼營許多紀念章、紀念牌、紀念碑等金屬製品業務[1]。原位於上海市光復西路17號,該址現為上海造幣廠使用;1949年5月遷臺,設於臺北市酒泉街,1977年5月再遷往桃園縣龜山鄉(今 桃園市龜山區)現址[1]。
中央造幣廠 Central mint(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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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礎資訊 | |
所屬部門 | 中央銀行 |
授權法源 |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
主要官員 | |
廠長 | 葉牧青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0年 |
聯絡資訊 | |
位於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上的中央造幣廠 | |
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
電話 | 03-3295174 |
網站 | www |
沿革
中央造幣廠創設於1920年[1]。1928年北伐軍控制上海後,將原上海造幣廠改爲中央造幣廠,直屬國民政府財政部。國民政府任命國父孫中山的朋友、從澳大利亞歸國的海外國民黨元老暨永安公司董事長郭標出任廠長。在郭標領導下中央造幣廠增建了廠房和設備。
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中央造幣廠內遷數地。中華民國在1948年8月開始發行金圓券,中央造幣廠依〈金圓券發行辦法〉鑄造金圓輔幣五種,分別是一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1]。中央造幣廠在1949年5月遷到臺灣臺北市酒泉街,並在該年8月到12月期間鑄造了104萬8,000枚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版的一元銀本位幣,並為臺灣銀行鑄造168萬枚新臺幣五角銀輔幣、1,419萬枚新臺幣一角銅輔幣;而在1950年8月完成臺灣銀行輔幣的鑄造後,中央造幣廠業務陷入停頓,僅負責燒鎔一些金條;停辦黃金儲蓄後,該業務亦停頓[1]。留在上海的原中央造幣廠設備和人員1949年5月28日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收,改組為「人民造幣廠」;現為上海造幣有限公司。
為了解決業務停頓問題,中央造幣廠除整頓內部組織外,亦積極爭取業務,主動研究鋁鎂、銅鋁、鎳銅鋅等合金幣材,1958年更引進西德雕刻機取代手工鋼模[1]。在此時期,由於第一期四年經濟建設計畫,臺灣經濟稍微復甦,中央造幣廠於1953年奉准鑄造五角銅鋁合金輔幣,隔年又鑄造一角鋁鎂合金輔幣[1]。而後由於進口管制放寬、鼓勵私人儲蓄與投資等政策改善經濟,1950年增鑄民國四十九年(1950年)版的一元鎳銅鋅合金幣;隔年再次開鑄,數量達到1,708萬4,000枚,業務開始好轉[1]。
1967年,行政院認為酒泉街廠房狹小、機器陳舊,開始規劃中央造幣廠遷廠。經過規劃考量後,1974年中央造幣廠開始設計規劃新廠,並將員工與設備陸續遷到桃園縣龜山鄉新廠;最後於1977年5月正式結束酒泉街舊廠業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