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主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主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定的分離主義與民族自決運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建國之後,認定自身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擁有中國完整主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反分裂國家法》中,認定在中國境內地區與民族發起分離主義運動皆為非法。
在國共內戰中,中華民國撤退至台灣。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控制台灣,但根據其法律,台灣為中國合法擁有的領土,因此他們視中華民國為主要的分離主義勢力[1][2]。此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尚有西藏獨立運動、新疆獨立運動、蒙古獨立運動等不同的分離主義。
概論
中國共產黨在建黨初期認可民族自決和聯邦制[1],鼓勵中國各地區與中國少數民族進行獨立建國運動,曾經支持湖南獨立運動,內蒙古自治政府以及日治台灣下的台灣獨立運動。中國共產黨本身也在中國建立分離主義政權,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與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等多個蘇區,從中華民國中叛離。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開始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敗退至台灣,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共產黨放棄支持分離主義,只允許小幅度的民族自治。195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發起昌都戰役,攻下西藏。
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的統治轉趨嚴厲。內蒙古發生內人黨事件,批鬥烏蘭夫「搞獨立王國」,企圖讓內蒙古獨立[3][4],對內蒙古控制加強。
各分離主義
台獨
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進攻金門,發起古寧頭戰役,中華民國國軍防衛成功,中華民國鞏固了台澎金馬地區,重新站穩腳跟。1958年到1979年間發生八二三炮戰,中國人民解放軍再度被擊退。在韓戰後,中華民國獲得美國援助,經濟開始起飛,形成台灣經濟奇蹟,國家日漸富裕。在李登輝總統之後,台灣放棄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分離主義叛亂政權的想法,逐漸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獨立國家,與中國大陸統一的想法在台灣內部漸漸成為少數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秉持一個中國原則認定台灣為中國組成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全中國唯一合法代表。長期主張在不放棄使用武力的情況下,通過和平方式收復台灣,完成中國統一。
藏獨
疆獨
蒙獨
在蘇聯支持下,外蒙古自中華民國獨立,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在初期即表示支持。
粵獨
滿獨
香港獨立運動
1997年,英國政府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將香港主權移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因為不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未遵守一國兩制,不滿香港民主普選選舉程度低,在激進本土派興起香港獨立運動。
註釋
- ^ 1.0 1.1 周靖程.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联邦制主张和民族自决权思想》. 長江師範學院學報 (重慶市涪陵區: 長江師範學院). 2011, (2011年第5期). ISSN 1674-365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簡體中文).
- ^ 張春英. 《中国共产党与台湾分离主义斗争的历史特点》. 黨史研究與教學 (福建省福州市: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 2001, (2001年第5期). ISSN 1003-7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8) (簡體中文).
- ^ Ulanhu, 82, a Mongol Who Rose To High Posts in Beijing, Is Dead. The New York Times. 1988-12-09 [2015-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8) (英語).
- ^ 华北局批判乌兰夫. 星島環球網. 2005-10-06 [2014-01-27] (中文(繁體)).[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