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參議院舊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参议院旧址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5年4月15日) |
臨時政府參議院舊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原國民政府舊址中的一項,位於湖南路10號。該樓先後為江蘇省諮議局、南京臨時參議院、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等機構的所在地,現為江蘇省軍區司令部所在地。
原國民政府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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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政府參議院舊址 |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 |
地址 | 中國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湖南路10號(原丁家橋16號) |
座標 | 32°04′19″N 118°46′33″E / 32.07181°N 118.77588°E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12年至1949年 |
編號 | 5-485 |
認定時間 | 2001年 |
歷史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在實行「預備立憲」中頒布了《各省諮議局章程》。清宣統元年(1909年),端方奏請建江蘇省諮議局大樓。該大樓由孫支廈設計,仿法國文藝復興式建築。1909年9月1日,江蘇省諮議局成立,張謇任議長。
1911年,辛亥革命宣布獨立的17個省的代表45人於12月10日在該樓召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會議,商討組建臨時中央政府事宜。12月29日,聯合會推選孫文為臨時大總統,並宣布改國號為中華民國,1912年為中華民國元年。孫文就任臨時大總統後,該樓成為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院址。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後來,該樓又曾改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辦公樓。1937年至1945年,一度由汪精衛政權使用。1949年後,江蘇省軍區司令部接管該樓。
建築現狀
現該建築大院占地面積約6,300平方米,主要建築為江蘇省諮議局時期的遺存,為前後兩進及東西廂房組成的四合院,占地面積約4,600平方米。四合院中間原有一個大廳,1929年奉安大典時,孫中山遺體自北京遷到南京後曾停柩於該廳內公祭。該大廳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拆毀。1991年,該建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評為近代優秀建築;1982年,該建築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該建築和其他原國民政府舊址一起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