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障,佛教術語,指的是煩惱障及所知障[1][2]。
- 煩惱障:字面意思是因為煩惱而造成的障礙,指對自我身心現象無法如實了知其為無常、苦、空、無我的無明,引發對於三界種種法的執著貪愛,故而生生世世在三界六道之中不斷的生死流轉輪迴,無法解脫,不能證阿羅漢果,不能入無餘涅槃。
- 所知障:字面意思是所知不足、智解被遮蔽造成的障礙,也是無法成就佛陀一切知的障礙。這個障礙可理解為二乘覺者的業之習氣,說一切有部又稱為「不染污無知」。
劉宇光批評把讀書人研究學問拿來解釋所知障,這種「所知即障」的解釋理路,是一種跳脫傳統佛教教義的自由發揮[3]。
參考條目
參考文獻
- ^ 《優婆塞戒經》卷1;「善男子,如來世尊能於一念破壞二障,一者智障,二者解脫障,是故名佛。」
- ^ 《佛祖綱目》卷35:「故世尊曰。理障礙正知見。事障能續生死。」 (CBETA, X85, no. 1594, p. 699, b3-4 // Z 2B:19, p. 326, a6-7 // R146, p. 651, a6-7)
- ^ 劉宇光. 唯識學「所知障」概念:譯詞評議、 研究檢討、部派溯源及東亞展望. 臺大佛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