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九國恥
五九國恥指1915年5月9日,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袁世凱經過與日本長達105天艱困的談判和周旋之後,被迫接受日本《二十一條》中的十二條內容之部分條約。[1]條約簽訂後,袁世凱親書兩道密諭,要各省文武長官勿忘簽約的5月9日為國恥日,密諭號召「凡百職司,日以『亡國滅種』四字懸諸心目」,「申儆人民,忍辱負重」[可疑][2][3]。全國教育聯合會決定,各學校每年以5月9日為「國恥紀念日」舉行紀念,藉此警勵國人毋忘此日,誓雪國恥,這一天被民眾稱為「國恥日」。[4]
概述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派兵佔領德國在中國山東的殖民地和鐵路。1915年,日本欲乘歐美各國無暇東顧,秘密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條款,要求中國承認日本取代德國的特權,進一步擴大日本在滿蒙的權益,並聘用日本人為行政顧問等職位。日本的要求接近於將中國淪為其保護國。[1]
1915年1至4月,袁世凱一面派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與日本談判,一方面暗中泄露二十一條內容,希望獲得英美等國的支持以抵制日本。中國的談判代表多次拒絕條約中的部份內容,迫使日本做出讓步。在談判期間,日本以「換防」為名,增兵大連、青島、塘沽等地,進行武力威脅。至5月7日,日本政府向袁世凱政府發出最後通牒,限令於5月9日前答覆,其中僅把原來的第五號內容改為日後另行協商。[1]在日本的最後通牒之下,袁世凱被迫派外交總長陸徵祥及次長曹汝霖簽署接受二十一條部分條款,史上稱為「五九國恥」,雖然如此,但正是袁世凱本人在簽訂後,為告誡國民,親自將這一天定為「國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