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宗弼(1090年代—1148年11月19日),女真名斡啜[1],一作ㄓㄨˊ[註 2],又名烏珠,漢姓,名宗弼(民間常稱為金兀ㄓㄨˊ)。金太祖完顏阿骨打第四子。

完顏宗弼
金朝軍事將領
兀朮
完顏
斡啜[註 1]
姓名完顏斡啜
族裔女真族
其他名號完顏兀朮、完顏烏珠、
王宗弼、完顏宗弼、金兀朮
出生
逝世皇統八年十月初七(1148年11月19日)
上京會寧府
諡號忠烈
墳墓燕京九龍峰下(今日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鎮龍門口村北的九龍山主峰下)
親屬
父親金太祖完顏阿骨打
母親烏古論元妃
兄弟完顏宗強、弟完顏宗敏

生平

早年

兀朮生年不詳。幼年時隨金太祖完顏阿骨打起兵反遼。在反遼作戰之中,完顏希尹獲知遼天祚帝正在鴛鴦濼一帶活動,於是宗望帶領兀朮分兵攻打,戰鬥中,兀朮弓箭用盡,於是搶過遼國士兵的武器,殺了八名士兵,又生擒五人,通過審問獲知天祚帝在鴛鴦濼打獵。兀朮經此一戰,聲名鵲起。

1125年宋金戰爭爆發,兀朮隨軍征伐,受完顏宗望節制,宗望派遣兀朮攻打湯陰縣,招降守軍三千餘人。在強攻黃河之時,面對宋軍已經焚毀浮橋,金軍無法渡河的情況之下,金軍將領合魯索率領七十騎涉淺水過河,殺宋焚橋軍隊五百人。宗望先派遣使者吳孝民進汴京城去質詢宋人背盟,然後兀朮率三千輕騎威逼開封,聽聞宋徽宗從開封出逃,兀朮率百騎去追趕,但是沒有追上,獲得三千良馬。金兵圍開封,宋以割讓太原、中山、河間三鎮與金等條件求和,金軍返回燕京。同年八月,宗弼再次隨右副元帥宗望南下。翌年四月,金軍攻下開封,徽宗、欽宗二帝降,靖康之變發生,北宋滅亡。

1127年六月,完顏宗望病卒,完顏宗輔繼任右副元帥。十二月,宗輔受命平定淄、青(山東境內)抗金武裝。兀朮先在青州大敗宋將鄭宗孟數萬宋軍,又在臨朐城大破宋將趙成率領的黃瓊軍,攻下臨朐。宗輔回軍之時,在青河遇到三萬宋軍襲擊,兀朮一馬當先,殺宋軍萬餘人。

1128年(天會六年)七月,金太宗下詔追擊逃在揚州的宋高宗趙構,完顏兀朮率本部隨宗輔軍南下。兀朮首攻歸德府,但因為後勤供應不足,轉攻濮州。金軍先鋒烏林答泰欲破除宋軍王善二十萬軍隊,濮州隨即被攻占,順便招降附近五個縣城。在攻打開德府時,兀朮親自領兵攻城,宋軍懼其勇猛,開德被金軍攻占。兀朮用同樣的方法攻下大名府,於是金軍平定河北。

搜山檢海,一戰成名

1129年,宋高宗從揚州渡長江逃到江南,兀朮分兵追擊,攻打歸德,金軍前鋒海多將從西門出來挑戰的宋軍擊敗。於是圍住歸德和外地的道路,將火砲架在城壕上,威脅攻城。歸德軍民大懼,開城投降。隨後兀朮派遣阿里、蒲盧渾兵至壽春,兀朮後軍繼之。兵至壽春之時,宋安撫使馬世元率官員出降。又逼降盧州和巢縣。兀朮率領的金軍一路南下,一直打到長江北岸,金兀朮軍先鋒當海在和州打敗酈瓊的一萬宋軍,進占和州,宗弼欲從采石磯渡江,在渡口遭到宋知太平州郭偉的阻擊,一連三日均不得渡。

1129年(天會七年)十一月,完顏兀朮軍改由建康(今江蘇南京)府西南的馬家渡過江。在距離建康西邊二十里的地方,宋將杜充率領步兵六萬來拒戰,金將鶻盧補當海迪虎大抃等人對其進行合擊破之。宋將陳邦光率江寧府投降。兀朮留長安奴斡里也守江寧。又派阿魯補斡里也別等攻占太平州、濠州及句容、溧陽等縣,溯江而西,屢敗張永等兵,逼降杜充。兀朮親自統率大軍追擊宋高宗,先後攻下湖州,逼近宋都臨安(今浙江杭州),宋高宗聞臨安不守,倉惶出逃跑向明州(今浙江寧波),兀朮進占臨安。派遣阿里蒲盧渾率精兵四千追擊。金將訛魯補術列速攻占越州,擊敗宋將周汪軍。金將阿里蒲魯渾連破宋兵三千,渡過曹娥江。在距離明州(今浙江寧波)二十五里的地方,大破宋兵,追到明州城下。城中守軍出兵,大敗,宋高宗從明州出海,不久金軍攻下明州。金將阿里蒲盧渾渡海至舟山群島的昌國縣,活捉宋明州守將趙伯諤,審問趙伯諤得知宋高宗已經跑到溫州附近的海域,還要從溫州跑福州去。金軍於是入海追擊,但是金軍長途奔襲,後勤供應不上,再加上不習水戰,在連續遭到宋水師的進攻之後,金軍放棄追擊,返回北方。

激戰黃天蕩

金軍回到臨安,決定班師回朝,臨走之時一把火燒了臨安城。金軍決定從鎮江渡江北還,此時韓世忠率宋朝水師截與焦山金山之間,兀朮趁夜到鎮江金山龍王廟偵察,險被韓世忠的伏兵俘虜。此後雙方在長江上展開大戰,金軍因為船小,敵不過宋軍的艨艟巨艦,宋金雙方沿着長江且戰且行,宋軍將金軍逼入黃天蕩,金軍進退無路。於是新開老鶴河故道30里,逃出黃天蕩。韓世忠追至建康,以戰船封鎖江面。兀朮張榜立賞,招人獻破海船渡江策,一王姓福建人貪賞獻策:海船無風不動,以火箭射其篷帆,不攻自破。兀朮連夜趕製火箭。二十五日,麗日無風,韓世忠的船隊停在江上不能動,兀朮令將士駕小船射火箭中其篷帆,宋水師被燒死、淹死的將士不可勝數,韓世忠和少數將士在瓜步棄舟,從陸路逃回鎮江。[2]。 同年五月,金軍自靜安鎮(今南京西北)渡江北歸,北返時放火焚燒了建康城。同時在回去路上岳飛在牛首山設伏,就地取石,壘築工事,伏擊金兵。大敗金兵,岳飛乘勝追擊,將金兵驅逐過江,趁勢收復建康 。[3]

川陝大戰

兀朮從江南回軍之後,金國朝廷決定改變直接南下攻宋的路線,首攻川陝西,迂迴包抄。1130年,金太宗調右副元帥宗輔統帥陝西諸軍攻打川陝,兀朮率本部奉調前往。9月,宗輔進兵洛水,以婁室、宗弼為左、右翼督統,並進合擊,富平之戰拉開帷幕。而當時的宋朝川陝宣撫處置使張浚也以劉錫為帥,集結了劉錡趙哲吳玠等將領統率的數倍於金兵的大軍,以層層包圍之勢,與金軍在富平(今陝西富平縣北)展開決戰。戰鬥中,兀朮身陷重圍,部將韓常眼睛被宋軍弓箭射中,韓常大怒,拔下箭矢,一時間鮮血淋漓,韓常用泥土覆蓋創口,然後躍馬繼續作戰,金將完顏婁室找到了宋軍的薄弱處——趙哲統率的宋軍,於是以其所率的所有精銳騎兵衝擊趙哲軍,趙哲軍一觸即潰,婁室與宗弼合兵掩殺,金軍士氣大振,致使南宋十八萬大軍頃刻間土崩瓦解。金軍乘勝追擊,以少勝多,取得了富平之戰的勝利。 富平之戰之後,金軍繼續進攻川陝,1131年冬,兀朮領兵攻打吳玠駐守的和尚原吳玠憑險據守,金軍久攻不下,於是退軍,這時候宋軍伏兵四起,金軍且戰且退。退了三十里,即將離開和尚原谷口的時候,宋軍在谷口列陣,金軍迎面撞上,大敗。兀朮「剃其須髯而去」,麾下將士死傷大半。1134年,兀朮領軍偷襲和尚原,擊敗吳璘,占領和尚原。兀朮繼續進軍進攻仙人關,半路又被吳氏兄弟殺得大敗,只好退回秦中。

出將入相

公元1135年(天會十三年)正月,金太宗完顏吳乞買駕崩,金太祖完顏阿骨打的孫子完顏亶繼位,他就是金熙宗,兀朮開始入主中樞。而此時,完顏昌和宗磐執掌大權,兩人力主議和,以陝西河南之地歸還宋朝為條件逼宋議和,遣使張通古出使南宋。第二年(1136年),宋高宗派遣端明殿學士韓肖胄奉上表稱謝,並遣使王倫等出使金國要求歸還宋徽宗的梓宮以及母親韋氏和兄弟。

紹興九年(1139年),宋高宗與金議和,南宋向金稱臣納貢。完顏昌和宗磐的行為遭到很多人的反對,兀朮察覺完顏昌接受南宋的賄賂,才決定將河南陝西歸還南宋為條件,奏請誅殺完顏昌,恢復之前的疆域。於是金熙宗以謀反罪,誅宗磐、宗雋,解除完顏昌兵權。拜兀朮為都元帥,封越國王。完顏昌想從燕京跑到南宋去,兀朮派追兵追殺,在半路上殺死完顏昌。完顏昌被誅殺之後,兀朮進封太子太保,領行台尚書省,兼都元帥。

兀朮掌握大權之後,向金熙宗要求討伐南宋,於是金熙宗再一次發動對宋的戰爭,出兵奪回原交還宋朝的河南、陝西之地。[4]。1140年,宋金大戰又起,開戰一個月之後,金軍重新占領河南陝西等地。兀朮進入汴京,企圖渡淮南下繼續攻宋。結果先在順昌被劉錡擊敗,又在郾城和潁昌被岳家軍擊敗,岳飛揮師北伐,一直打到開封附近的朱仙鎮。此時,兀朮已經逃出開封,眼看故都開封收復在即,但是宋高宗命令岳飛立刻撤軍,並連發十二道金牌,岳飛收到命令,憤惋泣下,朝東往「行在」臨安府的方向一再行拜禮:「十年之力,廢於一旦。」不得不下令班師。

河南暫平之後,兀朮入朝,金熙宗南巡燕京(今北京),兀朮回軍時候,金熙宗賜予兀朮御酒甲冑弓矢良馬,在餞行宴會上,左丞相完顏希尹與兀朮言語相忤,兀朮大怒。次日向皇后裴滿氏辭行時,詳述其事,言希尹有不軌言行。兀朮走後,皇后向熙宗奏明,熙宗派人追回宗弼,許兀朮誅殺希尹。遂殺希尹及其二子,又殺了希尹的心腹右丞蕭慶及子。

翌年,兀朮升為左丞相兼侍中,仍任都元帥,領行台尚書省事。完顏兀朮乘各路宋軍奉詔南撤之機,率騎兵號稱10餘萬,再次進攻南宋,結果在柘皋被宋軍擊敗。宋將張俊乘勝追擊,部下王德和楊沂中在濠州遭金軍伏擊,張俊部出兵救援。楊沂中、王德隻身逃回,部眾大部被殲。韓世忠奉命從楚州率部趕到濠州時,敗局已無可挽回。金軍還企圖阻斷其歸路,韓軍且戰且退,又回師楚州。待命舒州的岳飛得知戰局變化即揮師北上。十二日,岳家軍抵達濠州以南的定遠縣,金軍聞風渡淮而去。楊沂中部敗於金軍後,也於十二日從宣化渡江返回杭州。張俊於十四日渡江返回建康。劉錡部在和州稍作停留,於十八日從採石返回太平州。

戰後,宋金開始商談和議,完顏兀朮要求「必殺岳飛,方可議和」。但有關史實存有爭議[5]。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高宗奪韓世忠岳飛的兵權,掌握軍隊。秦檜乃誣岳飛謀反,將其下獄,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岳飛被宋高宗以「莫須有」的罪名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以鴆賜死。岳雲及張憲則在紹興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遭到斬首。紹興十一年十一月,金朝派使者到臨安,談判議和條件,宋高宗派遣端明殿學士何鑄等進誓表,其表曰:「臣構言,今來畫疆,合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自鄧州西四十里並南四十里為界,屬鄧州。其四十里外並西南盡屬光化軍,為弊邑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籓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生辰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季差人般送至泗州交納。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臣今既進誓表,伏望上國蚤降誓詔,庶使弊邑永有憑焉。」於是金國接受合議。

金熙宗皇統二年(1142年)完顏兀朮還朝,官拜太傅,獨掌軍政大權。兀朮派遣左宣徽使劉筈初時南宋,以袞冕圭寶佩璲玉冊冊封趙構為南宋皇帝。其冊文曰:

「皇帝若曰:咨爾宋康王趙構。不弔,天降喪於爾邦,亟瀆齊盟,自貽顛覆,俾爾越在江表。用勤我師旅,蓋十有八年於茲。朕用震悼,斯民其何罪。今天其悔禍,誘爾衷,封奏狎至,願身列於籓輔。今遣光祿大夫、左宣徽使劉筈等持節冊命爾為帝,國號宋,世服臣職,永為屏翰。嗚呼欽哉,其恭聽朕命。」此通告昭告天下。這一次和議因為在宋高宗紹興年間簽訂,故稱「紹興和議」。

紹興和議」之後,金熙宗賜予完顏宗弼人口牛馬各千、駱駝百頭、羊萬隻,將每年南宋進貢歲幣中銀絹各分出兩千兩賜予兀朮。

1146年8月,因為蒙古諸部侵略金國北部邊疆,完顏宗弼率領金軍並帶上神臂弓弩手八萬人討蒙古,但是無法攻克,這一月,令汴京行台尚書省事蕭保壽努與蒙古議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團寨與之,歲遺牛羊米豆,且冊其長為蒙古國,蒙古不受。1147年3月,金人與蒙古始和,金國賜予蒙古豐盛的物資,有牛、羊、米、豆、綿、絹等。於是蒙古長鄂羅貝勒自稱祖元皇帝,改元天興。金人用兵連年,卒不能討,但遣精兵分據要害而還。

後來完顏宗弼上表乞求致仕,金熙宗不許,厚賞之。皇統七年(1147年),封兀朮為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領行台尚書省事。皇統八年十月初七(1148年11月19日),完顏兀朮在上京會寧府病亡,諡忠烈。葬於燕京九龍峰下(今日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鎮龍門口村北的九龍山主峰下)。子完顏亨

評價

宗弼蹙宋主於海島,卒定畫淮之約。熙宗舉河南、陝西以與宋人,矯而正之者,宗弼也。宗翰死,宗磐、宗雋、撻懶湛溺富貴,人人有自為之心,宗干獨立,不能如之何,時無宗弼,金之國勢亦曰殆哉。世宗嘗有言曰:「宗翰之後,惟宗弼一人。」非虛言也。

文學作品中的形象

完顏宗弼,民間常稱為金兀朮、四太子,是民間通俗文藝作品《岳飛傳》中的岳飛的主要對手,大反派之一。

魯迅在雜文《補白》中寫到:「記得宋人的一部雜記里記有市井間的諧謔,將金人和宋人的事物來比較。譬如問金人有箭,宋有什麼?則答道,「有鎖子甲」。又問金有四太子,宋有何人?則答道,「有岳少保。」臨末問,金人有狼牙棒(打人腦袋的武器),宋有什麼?卻答道,「有天靈蓋」!自宋以來,我們終於只有天靈蓋而已,現在又發現了一種「民氣」,更加玄虛飄渺了。」

家族

妻妾

子女

注釋

  1. ^ 女真語uju音譯,意為「頭」「首」
  2. ^ 「术」(zhú)原寫作「朮」,如中藥白朮,與「術」(shù)字不同,《簡化字總表》將「朮、術」二字合併簡化為「术」

參見

參考文獻

  1. ^ 《金史·卷七十七·宗弼列傳》:宗弼,本名斡啜,又作兀朮,亦作斡出,或作晃斡出,太祖第四子也。
  2. ^ 據《宋史》本紀第二十六:「夏四月癸酉……韓世忠]]駐軍揚子江,要金人歸路,屢敗之,兀朮引軍走建康。乙酉,以御史中丞趙鼎為翰林學士,鼎固辭不拜。戚方圍宣州。劉光世遣統制王德誘劉文舜於饒州。丙申,用趙鼎劾奏,呂頤浩罷為鎮南軍節度使、醴泉觀使。命三省、樞密院同班奏事。韓世忠及兀朮再戰江中,金人乘風縱火,世忠敗績。」《金史》本紀第三:「(天會)八年正月甲辰朔...宗弼及宋韓世忠戰於鎮江,不利。四月丙申,復戰於江寧,敗之。諸軍渡江。」《金史》列傳第十五:「宗弼發江寧,將渡江而北。宗弼軍渡自東,移剌古渡自西,與世忠戰於江渡。世忠分舟師絕江流上下,將左右掩擊之。世忠舟皆張五糸兩,宗弼選善射者,乘輕舟,以火箭射世忠舟上五糸兩,五糸兩著火箭,皆自焚,煙焰滿江,世忠不能軍,追北七十里,舟軍殲焉,世忠僅能自免。」上述三段記載來看,應該是韓世忠為宗弻所敗。
  3. ^ 據《宋史》本紀第二十六:「(建炎四年)五月甲辰,以范宗尹尚書右僕射禦營使。辛亥,統領赤心隊軍馬劉晏戚方戰於宣州,敗死。壬子,金人焚建康府,執李梲、陳邦光而去。淮南宣撫司統制岳飛邀擊於靜安鎮,敗之。」《宋史》列傳第一百二十四:「四年,兀朮攻常州,宜興令迎飛移屯焉。盜郭吉聞飛來,遁入湖,飛遣王貴、傅慶追破之,又遣辯士馬皋、林聚盡降其眾。有張威武者不從,飛單騎入其營,斬之。避地者賴以免,圖飛像祠之。金人再攻常州,飛四戰皆捷;尾襲於鎮江東,又捷;戰於清水亭,又大捷,橫屍十五里。兀朮趨建康,飛設伏牛頭山待之。夜,令百人黑衣混金營中擾之,金兵驚,自相攻擊。兀朮次龍灣,飛以騎三百、步兵二千馳至新城,大破之。兀朮奔淮西,遂復建康。飛奏:「建康為要害之地,宜選兵固守,仍益兵守淮,拱護腹心。」帝嘉納。兀朮歸,飛邀擊於靜安,敗之。」皆是建炎四年,而非次年。
  4. ^ 詳見宋史本紀第二十九及金史本紀第四,雙方說法有所不同,宋方稱金叛盟;金方稱宋渡河來攻。
  5. ^ 這段記載在宋史中只見於岳飛列傳,其餘高宗本紀、秦檜列傳,金史熙宗本紀、宗弻列傳皆無此記載。
  6. ^ 《御訂全金詩》卷首上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