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五一勞動獎狀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由中華全國總工會頒發,是一個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香港、澳門、台灣)依法註冊或登記的非跨地區的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以及駐外機構的榮譽稱號。
該獎項是中國工人階級最高獎項之一[1]。
獲獎資格
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布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授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香港、澳門、台灣)依法註冊或登記的非跨地區的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以及駐外機構。原則上,候選單位應從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獲得者中產生[2]。此外,對獲得省級革命烈士稱號的個人所在集體,或省(部)級黨委作出學習、表彰決定的集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申報,也可授予或追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或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3]
不得授予該獎項的情形
該獎項不授予涉及下列情形的集體[3]:
- 有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未組建工會,未建立職代會和集體合同制度,勞動關係不和諧,能源消耗超標,環境污染嚴重等情形之一的企業,當年不得申報推薦該獎項候選人;
-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嚴重職業危害或群體性事件的企業,自事發起三年內不得申報。
需要撤銷該獎項的情形
在下列情形中,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審核批准,可以收回獎狀[3]:
- 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
-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
- 發生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 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等,拒不改正的;
- 其他不宜保留榮譽稱號的。
評選流程
候選對象須經上級工會審核同意,中華全國總工會評審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總工會書記處審批等程序,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方能得到該榮譽稱號。此外,對部分候選人或推薦對象,有其它的前置審查程序[3]:
- 申報該獎項的企業,須經當地縣(市)級以上工商、稅務、勞動保障、安全監察、環境保護、人口計生等部門審查同意;
- 此外,若為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企業及其負責人不僅需要上述部門審查同意,還要經過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
- 申報該獎項的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領導幹部,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頒發時間
通常,除召開全國勞模表彰大會的年份之外,該獎項在每年國際勞動節前後頒發。但是,對在國際國內有重大影響的事件中,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中,搶險救災等危急情況下以及在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批准的全國示範性勞動競賽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也有零星頒發,這一情況被稱為「即時授予」[4][5]。
與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的區別
與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不同,本獎狀僅可以頒發給非跨地區的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以及駐外機構本身。通常而言,一個機構或其下屬班組獲得全國「工人先鋒號」是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必要條件,因原則上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候選單位應從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獲得者中選取[2]。
參見
參考來源
- ^ 北京大学医学部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news.sina.com.cn. [2018-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6).
- ^ 2.0 2.1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全总关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國工會新聞. 2007-08-31 [2018-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6).
- ^ 3.0 3.1 3.2 3.3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湛江市總工會. 2011-11-25 [2018-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12).
- ^ 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人选(集体)公示名单_网易新闻. 網易新聞. [2018-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6).
- ^ 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人选(集体)名单. 工人日報. 2014-04-15: 07版 [2018-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