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英語:Commune)一詞有許多含義,最早是指中古歐洲自治城鎮的組織,其特色是市民擁有一定的權力,包括財產權、行政權等。彼此之間之間互相協助幫忙。各地區的公社情形不同,有些地區如意大利北部,其自治的力量甚強。中古時代的公社並未形成民主政治,一般是形成有錢公民主導的寡頭政治。後來至近代,此一名詞也用於各種其他由人民集合而成的組織,如巴黎公社人民公社等。

年輕的音樂家居住在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共享社區

此外,在韓國日本這兩個漢字文化圈國家,一些公營企業、或具有官方背景的機構,也會使用「公社」一詞作名稱,例如韓國道路公社韓國觀光公社日本郵政公社地方道路公社日語地方道路公社等。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