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定 (唐朝)

馮定(?—846年),字介夫唐朝婺州東陽縣(今浙江省東陽市)人,馮宿弟,儀貌壯偉,與馮宿齊名,馮定與馮宿都有文才,馮定才華更高一些。

馮定寄居蘇州于頔擔任蘇州刺史,與他關係很好。于頔在襄州擔任山南東道節度使,馮定乘驢至軍門;軍吏來不及通報,馮定沒有停留而離去。于頔慚愧,鞭笞軍吏,派人騎快馬帶着錢五十萬,追到邊境道歉。馮定在旅店吃飯,寫信責備于頔貴傲不能禮賢下士,退回他送來的錢,于頔深為遺憾。

貞元年間,權德輿掌貢士,舉進士異等,至浙西潤州薛苹幕府,擔任校書郎,以鄠縣縣尉充集賢校理。馮定之前居父喪,因號哭得肺病,至府衙有時不及時,大學士懷疑他恃才怠慢,於是奪其職,讓他為大理評事。登朝為太常博士,改任祠部員外郎

寶曆二年(826年),出為郢州刺史。長壽縣尉馬洪沼告發馮定強奪人妻,將空缺官員的職田祿粟挪為自己費用,唐敬宗下詔監察御史李顧行審理。雖然沒有被控告的行為,但他游宴不節,免官。起為國子司業、河南少尹。

太和九年(835年)八月,擔任太常少卿。唐文宗聽音樂,鄙鄭、衛之聲,下詔奉常習開元年間《霓裳羽衣舞》,以《雲韶樂》配樂。舞曲成,馮定指揮樂工在朝廷演奏,馮定站在中間。唐文宗以他昂首挺胸、目不斜視,好似大樹,問他姓氏。翰林學士李珏說是馮定。唐文宗高興的問道:"豈不是能作古章句的人?"於是召他升階。唐文宗自吟定《送客西江詩》,吟罷更高興,召他升殿,賜給他禁中瑞錦,令他把自己的古體詩進獻。轉任諫議大夫、知匭事。

當年,李訓事敗被殺,士大夫罹禍。文宗改元御前殿,中尉仇士良請用神策仗衛在殿門;馮定抗疏力爭論罷。又請允許左右史隨宰臣入延英殿記事,宰臣不高興。開成二年(837年),改太子詹事。開成三年(838年),宰臣鄭覃太子太師,想要在尚書省處理事務。馮定上奏:「據《六典》,太師應居詹事府,不應該在都省。」於是下詔在本司上事,人們稱讚他。開成四年(839年),轉任衛尉卿。當年,上章請告老,文宗下詔讓他以左散騎常侍致仕。會昌六年(846年),去世,贈工部尚書,諡節。

其文章有名於時,多流傳國外。長慶年間,源寂出使新羅,見新羅國人傳寫諷念馮定所作《黑水碑》、《畫鶴記》。韋休符出使吐蕃,見吐蕃國人在屏風寫有馮定的《商山記》。其文名播於戎夷。

其子馮袞、馮顓、馮軒、馮岩四人,全都進士登第。咸通年間,歷任台省。

參考文獻

  •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八 列傳第一百十八
  •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