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產品
剩餘產品(德語:Mehrprodukt)是卡爾·馬克思提出的一個經濟概念。1844年,馬克思在對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經濟學要素》進行註解時首次提及剩餘產品這一概念[1]。
馬克思認為,剩餘產品在不同場合有不同定義。第一,在一般情況下,剩餘產品是指代表全部剩餘價值的產品。第二,在探討有關地租方面時,剩餘產品是指代表超額利潤的產品部分。第三,在某些場合下,剩餘產品是指代表平均利潤的產品部分[2]。
參考文獻
- ^ Karl Marx, Early writings.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75, p. 274f. or: Marx Engels Collected Works, Vol. 3 (Moscow: Progress Publishers, 1975), p. 225f.
- ^ 洪遠朋著 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2018 第349頁. 《《资本论》难题探索》.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