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
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簡稱國務院工交辦公室、國務院工交辦)是1959年至197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立的辦事機構。
歷史
1959年6月,國務院第九十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國務院第三(重工)、第四(輕工)、第六(交通)辦公室。成立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與國家經委合署辦公。負責冶金工業部、化學工業部、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地質部、建築工程部、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水利電力部、勞動部的工作,國家測繪總局委託地質部代管。1962年,紡織工業部、輕工業部由國務院財貿辦公室劃歸。[1]
1970年6月,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與國家經濟委員會等八個部門合併成立國家計劃革命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