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基茨和尼維斯LGBT權益
聖基茨和尼維斯的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LGBT)面臨着非LGBT居民未曾經歷過的法律挑戰。 該國刑法將同性性行為定為合法[1],卻未解決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或騷擾,也未承認任何形式的同性婚姻,無論是否是婚姻或伴侶關係。以同性伴侶為戶主的家庭也沒有資格獲得異性已婚夫婦的任何相同權利。
同性性行為的合法性
在聖基茨和尼維斯尚未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之前,男男性行為是非法的。《侵害人身罪法》第56和57條將男性同性性行為定為非法。[2]《侵害人身罪法》第56條:「The abominable crime of buggery」,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
《侵害人身罪法》第57條:「任何企圖犯下上述可惡罪行,或犯有意圖犯下這種罪行的罪行,或對任何男性犯下猥褻罪行,均屬輕罪,且不論有無拘役,一經定罪,可處以不超過四年的徒刑。
2011年,聖基茨和尼維斯政府表示,人民沒有下令廢除成年人中將同性戀定為犯罪的法律條文需求。但是,儘管有關法律已有規定,但據政府稱,尚無起訴同性性行為的起訴。[3]
2022年,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
社會狀況
2005年3月23日,加勒比海的尼維斯島(Sanit Kitts and Nevis的一部分)禁止一艘載有110名美國同性戀者的遊輪對接。 一艘警船停下了Source Events / Windjammer Barefoot Cruises船,並帶船長上岸與港口,警察,海關和移民官員會晤,然後命令該船航行。 港口管理局代理總經理奧拉爾·白蘭地告訴記者,尼維斯不希望同性戀「成為我們文化的一部分」。 [4]
匯總表
同性性行為合法 | |
同意年齡相等 | 對於男性/ 對於女性 |
僅在就業方面的反歧視法律 | |
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反歧視法 | |
所有其他領域的反歧視法律(包括間接歧視,仇恨言論) | |
同性婚姻 | |
承認同性伴侶 | |
同性伴侶的繼子收養 | |
同性伴侶共同收養 | |
男女同性戀者可以在軍隊中公開服役 | |
改變性別的權利 | |
女同志可以使用試管嬰兒 | |
男同性戀者的商業代孕 | |
男男性行為者允許獻血 |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 ^ St Kitts and Nevis becomes the latest country to declare that laws that have criminalized LGBT people are unconstitutional. UNAIDS. 2022-08-30 [2022-1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3) (英語).
- ^ Saint Kitts and Nevis: The situation of homosexuals; state protection and availability of support groups. [2020-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7).
- ^ St. Kitts and Nevis has no mandate to repeal homosexuality laws. [2020-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16).
- ^ Nevis Rejects Gay Cruise Ship. [2020-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