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翁歸(?—前62年),字子兄,是西漢時期官員,其出身河東郡平陽縣(今屬山西省臨汾市),後遷居杜陵縣[1]

生平

嶄露頭角

尹翁歸年少時便失去了父親,與叔父住在一起。他早年在牢獄裡擔任小吏,通曉法律,又喜愛擊劍,沒有誰能抵擋得住他。當時大將軍霍光主持朝政,許多霍氏家族成員居住在平陽當地,霍家的奴僕門客橫行霸道,時常手持刀具兵器在街市上打鬥,吏卒們皆無法制止,等到尹翁歸擔任市吏後,沒人敢再違法作亂。尹翁歸公正廉潔不接受餽贈,商賈們對其敬畏有加[1]

尹翁歸後來離職賦閒在家。正巧田延年擔任河東郡太守,巡視各到了平陽,召集過去擔任吏卒者共五六十人,田延年親自會見他們,命令有文才者站在東邊,有武才的則站在西邊。就這樣察看了數十人,輪到尹翁歸時,唯獨他伏地不肯起身,尹翁歸向田延年說道:「翁歸文武兼備,願聽您驅使。」功曹認為這名小吏過於傲慢,田延年說:「這又有什麼關係?」於是召其上前詢問,田延年對尹翁歸的對答感到很驚奇,便任命他擔任卒吏,讓其跟隨自己回到郡府。尹翁歸在徹查事件和揭發姦情上,能夠窮盡事情的原委,田延年相當看重他,認為自己的能力遠遠不及尹翁歸,此後田延年提拔尹翁歸擔任督郵一職。當時河東二十八個縣,分為兩部分,其中閎孺統管汾水之北,尹翁歸管領汾水以南。尹翁歸督察各縣揪出違法情事,縣中一些犯法的官吏雖被嚴加懲處,但他們也自知是罪有應得而沒有怨言。後來尹翁歸經察舉孝廉後,被任命為緱氏縣縣尉,他歷任各,所到之處皆治理有方,其後再度升遷都內令弘農都尉等職[1]

治理東海

當尹翁歸被任命為東海郡太守準備上任時,事先前去與廷尉于定國辭別。于定國的老家在東海,他原本想把兩個同鄉的兒子託給尹翁歸照顧,讓他們先坐在後堂等待接見。然而于定國與尹翁歸交談了一整日,始終不敢讓同鄉的兒子出來見尹翁歸。直到尹翁歸告辭離去後,于定國才對那兩位同鄉的兒子們說:「他是個賢明的官員,你們兩人也沒有能力任事,我就更不好拿私事對他啟齒相求了」[1]

尹翁歸治理東海時觀察仔細,明察秋毫,郡中的官吏、平民是否賢達或者品性不良,以及他們的各種奸詐邪惡罪名都清楚知悉。各縣皆有記載違法犯罪情況的薄冊,尹翁歸親自處理各縣的政事不假他人之手,遇到法令嚴急的縣,就稍微寬緩處理,官吏和百姓法紀稍有懈怠時,他就翻閱紀錄違法犯罪的薄冊。各縣都拘捕狡猾的官吏與不守法度的百姓,審查後分別裁定罪名,情節嚴重者判處死刑,尹翁歸逮捕人一定選在兩季的考核官吏大會裡,或於他外出巡行各縣的途中,不在平白無事時拘捕人,其作法是為了殺一儆百,如此一來,吏民們對他心服口服,因恐懼被懲罰而改過自新[2]。東海郯縣有一位名叫許仲孫豪紳,其為人奸猾,又擾亂吏治,郡中百姓對他感到相當苦惱。即使有二千的官員想要逮捕他,許仲孫仍可憑藉勢力狡詐脫逃,始終無人能制服他。尹翁歸來到東海後,判處許仲孫棄市,東海郡郡民對尹翁歸的舉動震慄不已,此後沒有人敢在觸犯法令,東海從此太平[1]

嚴刑治盜

尹翁歸因政績優異而於元康元年升遷右扶風[2],一年後實授職位。任上他選用廉明公正憎惡奸邪的官吏做為輔官,並對他們以禮相待,官吏中若有辜負尹翁歸者,尹翁歸必定對其施加刑罰[2]。尹翁歸用他治理東海郡的老方法來管理右扶風,各縣對作奸犯科者一樣有薄冊紀錄。比伍中發生盜案,尹翁歸就召來該縣的長吏,清楚告訴他奸猾主犯的名字,教他按此類推盜賊的蹤跡,絕大多數的案子都像尹翁歸所說,沒有盜賊能遺漏脫逃的。尹翁歸對弱勢者就放寬政策,對豪強就加緊追查。豪強被有判罪者,便送交掌畜官管理,命令其割草抵罪,且訂定一定的時間和數量,不準別人替代。若達不到定額就施加笞刑責罰,有些豪強吃不了苦頭因而自殺。京師百姓敬畏尹翁歸的威嚴,右扶風地區因此安定,尹翁歸在偵破盜案、捕獲盜賊的考績上,時常名列三輔地區最佳[1]

尹翁歸施政雖然嚴刑峻法,卻以清廉出名,言談之中絕不涉及個人私事,個性溫良謙讓,不以自己的才能傲視他人,因此在尹翁歸朝廷中名譽頗佳[2]。他任職數年,在元康四年時因病逝世。死時家中沒有多餘的財物,漢宣帝認為他賢德,下詔給御史說:「朕終日勤勞,以為求賢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不區分親疏遠近,務必尋求能夠安撫百姓。右扶風尹翁歸廉明公允正直,治理百姓政績卓越,卻不幸早逝,無法完成其功業,朕對此感到相當惋惜。賜給尹翁歸之子黃金百斤,作為供給其家祭祀的費用」[1][2]

日後尹翁歸的三個兒子都當上太守,其中小兒子尹岑更是歷任九卿,官至後將軍。而另一位同樣由田延年提拔的閎孺亦成為廣陵國國相,有善於治政的名聲。世人故此稱頌田延年知人善任[1]

評價

  • 黃震:守東海東海大治,守扶風扶風大治,溫良謙退家無餘財,翁歸其能吏之賢者乎[3]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2. ^ 2.0 2.1 2.2 2.3 2.4 資治通鑒》·漢紀
  3. ^ 黃氏日抄》·卷四十七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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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書·卷076》,出自班固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