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鼐(?—?)名字不詳,藏族西藏拉薩人,西藏貴族,噶廈官員。[1][2]

生平

帕拉家族帕拉·扎西達吉的兄弟帕拉鼐1879年以代理糧官身份出現,1880年到1881年駐日喀則,後來大約成為代本。他和扎西達吉組成兄弟共妻家庭,其妻約在1884年因幫助薩拉特·錢德拉·達斯的旅行,允其搭車赴拉薩而獲罪。在十三世達賴的父親工噶仁青的幫助,才沒有把帕拉家族地產全部沒收,而只將最大莊園充公,再以高額租金租給帕拉家族,代本和夫人也被流放7年。[1][2]

參考文獻

  1. ^ 1.0 1.1 畢達克. 1728-1959 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中國藏學出版社. : 69. 
  2. ^ 2.0 2.1 徐平、鄭堆. 西藏农民的生活——帕拉村半个世纪的变迁. 中國藏學出版社. 200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