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改建興府置建平府。治所在懿安縣(今越南北部南定省懿安縣)。宣德二年(1427)以後地入安南。
領一州;直轄懿安縣、安本縣、平立縣、大灣縣、望瀛縣,長安州下轄威遠縣、安謨縣、安寧縣、黎平縣四縣。
沿革
- 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建平府,領州一縣九。
- 永樂六年(1408年)十月,廢除威遠縣,領州一縣八。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廢除平立縣、安謨縣,領州一縣六。
- 永樂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廢除大灣縣、望瀛縣、黎平縣,領州一縣三。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軍撤退,廢除建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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