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鈞 (1919年)
生平
張鈞早年就讀於濟南齊光中學,此後輾轉太原,參加山西青年抗敵決死隊。抗日戰爭期間,擔任決死隊一旅第三十八團一營政治教導員、一旅教導大隊政治教導員[1]。十二月事變後,擔任太岳軍區第四軍分區政治部宣教科長,太岳豫北三支隊濟源獨立團政委。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晉冀魯豫軍區四縱13旅39團政委,後任第二野戰軍四兵團39師政治部主任等職,隨軍指揮參加南下戰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第二野戰軍隨營學校副政委。1950年,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3軍39師政委,負責雲南普洱等地的土改運動,代表共產黨與當地26個兄弟民族剽牛盟誓,刻立民族團結誓詞碑。[2]1955年,授大校軍銜,獲二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二級解放勳章。1956年,調任昆明軍區公安軍第二政委。次年,任雲南省軍區副政委。1958年,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一分院政委,後因第五研究所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張鈞隨後改為第七機械工業部副部長,參與戰略導彈研製,1961年晉升為少將軍銜。1982年,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航天工業部部長,完成固體潛地火箭和東方紅二號試驗通信衛星的研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