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嵩(16世紀—17世紀),號太室,湖廣黃州府蘄州廣濟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張嵩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舉人,授國子監學錄,和黃洪憲、郭子章友好,四十一年(1613年)外任南雄推官,在當地有善政,人民為他建立遺愛祠;之後他陞任南京大理寺寺正,天啟年間改官潯州知府,用計謀誘散官兵無法對付的異教徒數萬人,本獲推薦任職按察司副使,但因被小人中傷而致仕回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