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專區
惠民專區
1950年5月11日,渤海區黨委、渤海行署區撤銷,渤海下轄的墾利專區(四專區)改設為惠民專區,由山東省直轄,專員公署駐惠民縣城。轄原墾利專區所屬惠民、墾利、濱縣、無棣、蒲台、利津、霑化、陽信8縣;及原清河專區劃入的博興、廣饒、高青、齊東4縣。惠民專區轄12縣。
惠民歷史上就是府城,建成區也較大,黨政機關都能住下,但最大的問題就是位置偏西,往西過了石廟就是德州地界。當時交通不便,除了滄州至濰縣的滄濰公路(也是土路),其餘都是馬車道,再無正規路。從廣饒到惠民縣城120公里沒有公路客運車輛,騎自行車一天都到不了。因此,惠民地委醞釀選擇專區的中心位置作為地委、專署的駐地。選在了濱縣的北鎮。北鎮地處惠民專區的區域中心,到廣饒、無棣、惠民均為60公里左右;北鎮是經濟商貿中心,北鎮瀕臨黃河的道旭渡口,黃河水運可達濟南、出海。安排專區行署建設科長於廉東負責籌建搬遷北鎮的辦公、生活設施。1952年10月,地委大院、行署大院基本建成,遷駐濱縣北鎮(今濱州市市區)。1953年,原淄博專區所屬鄒平、長山、桓台3縣劃入。
1955年,原德州專區所屬樂陵、商河、臨邑、濟陽、德平5縣劃入;轄縣作以下調整:
- 撤銷德平縣,併入臨邑、商河、樂陵、德縣4縣;
- 撤銷墾利縣,併入利津、廣饒2縣;
- 撤銷蒲台縣,併入博興縣;
- 撤銷長山縣,併入鄒平縣;
- 撤銷高青縣,併入齊東縣。
調整後,惠民專區轄15縣。
1958年,轄縣撤併如下:
- 撤銷齊東縣,併入鄒平、博興2縣;
- 撤銷桓台縣,併入博興縣;
- 撤銷陽信縣,併入無棣縣;
- 撤銷利津縣,併入霑化縣;
- 撤銷濱縣,併入惠民縣;
- 撤銷濟陽縣,併入臨邑縣;
- 撤銷樂陵縣,併入商河縣;
1958年10月,惠民專區與淄博市合併為淄博專區,專區機關駐張店,原惠民專區機關併入淄博專區,人員遷入張店。將臨邑、商河2縣劃歸聊城專區。濱縣併入惠民縣,惠民縣委縣政府機關進駐北鎮的地委、專署兩大院。
1961年1月,撤銷淄博專區,同時恢復惠民專區與淄博市,同時批准恢復濱縣的建制。惠民縣機關撤出兩大院,回到惠民縣城;惠民專區遷回濱縣北鎮的兩大院。轄惠民、無棣、霑化、鄒平、博興、廣饒、墾利(1960年恢復)、樂陵、臨邑9縣。同年,將樂陵(1960年,商河縣改名樂陵縣)、臨邑2縣(兩縣於1960年由聊城專區劃回淄博專區)劃歸德州專區;恢復桓台、高青、利津、陽信、濱縣5縣。惠民專區轄12縣。
1967年,撤銷惠民專區,改置惠民地區。
惠民地區
惠民地區轄原惠民專區的惠民縣、濱縣、無棣縣、霑化縣、鄒平縣、博興縣、利津縣、陽信縣、廣饒縣、墾利縣、桓台縣、高青縣,共12縣。
1982年8月2日,設立濱州市(縣級),以濱縣的北鎮、博興縣的小營公社和蔡寨公社的朱全鎮管區為濱州市行政區域。
1982年11月10日,墾利縣、利津縣劃歸新設立的東營市管轄。
1983年8月30日,桓台縣劃歸淄博市管轄,廣饒縣劃歸東營市管轄。
1987年2月25日,撤銷濱縣,將其行政區域併入濱州市。
1989年12月2日,高青縣劃歸淄博市管轄。
1992年2月12日,惠民地區更名為濱州地區。
2000年6月10日,撤銷濱州地區,設立地級濱州市。
參考文獻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