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選擇在所在學區上學,出擇校費(也稱讚助費)而選擇其他更加優質示範性的學校上學。主要包括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大學。

原因

一般是指因為某些中考高考或小升初後。學生分數未達到、學區所在的學校不滿意、無法在滿意的學校學習情況下,校方推出計劃外方案,對申請學生進行單獨的選拔的現象。造成的原因是由於上學的壓力和就業水平的降低。 擇校出現的根本原因是教育不公平,少數名校集中了大量的優質教學資源。

特徵

  • 通常是收取高額的擇校費為基礎[1],擇校學生的家庭有一定經濟能力;
  • 絕大多數計劃外錄取的擇校學生由於選拔門檻低而素質參差不齊;
  • 擇校一般集中在教育發達地區,如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和縣中。

正面評價

  • 推動學校辦學實力,不光依靠政府經濟支出,有利於改善辦學條件。
  • 有利於建設良好的教師資源,水平高的教師得到學校的尊重形成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優化教師隊伍,有利於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負面評價

  • 造成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違反義務教育的公平性
  • 學校為了收取擇校費而不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更多偏向應試教育

參考文獻

  1. ^ 揭密江西临川一中高考神话:38人考上清华北大-一中,学生,临川. 北方網. 2007-09-10 [202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1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