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鋪雙牌坊

新鋪雙牌坊位於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新鋪雙牌坊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
時代清代
編號163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新鋪雙牌坊位於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新皂鎮邱家廟村與磨家鎮接龍寺村交接處,現存石牌坊2座,相距約500公尺。靠北邊的唐陳氏節孝坊稱「一道坊」,建於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為四柱三門三層牌樓式石建築,高10公尺,寬約5公尺。靠南邊的唐曾氏節孝坊稱「二道坊」,建於清同治七年(1868),其主人是北坊唐陳氏的孫媳,同為四柱三門三層牌樓式石建築,高10公尺,寬約5公尺。新鋪雙牌坊做工精美、細膩,裝飾集深淺浮雕、線刻、圓雕和鏤空等工藝於一體,是當時石質建築的精品。遍刻於坊體的裝飾圖案,特別是眾多戲劇圖案,為研究川西北清代中晚期的雕刻裝飾藝術和戲劇史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1985年,綿陽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