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佺臺
李佺臺(1580年—1645年),字仲方,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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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南安縣 |
出生 | 庚辰七月初五日 |
逝世 | 順治二年 |
配偶 | 娶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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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2],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3],獲授直隸鎮江教授,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外任廣東南韶參議,平定銅鼓嶂和九連山的流寇;再轉雲南按察使,平反普名聲羅織的冤獄[1]。後來,他調任荊西參政,制定長江賦稅,陞為湖廣右布政使,改官金衢參政,在當地修建江山橋,饑荒時賑災,人民存活;再陞任進浙江左布政使和南京光祿卿。
家族
曾祖李濬。祖父李楠,監生。父李應先,知州。母鄭氏,継母王氏。具慶下。弟佺堯。
參考文獻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李佺臺,字仲方,泉州南安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乞教職,授鎮江教授。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南韶參議,與平銅鼓嶂及九連山寇。遷雲南按察使。普名聲獄多羅織,平反之。
- ^ 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五·選舉三》: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解元郭應響……李佺臺 應先子,丁未進士第三名
-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李佺臺,〇〇,詩四房,庚辰七月初五日生,南安人,丙午鄉三名,會二百二十六名,三甲一百十九名,大理寺政,戊申授鎮江府教授,庚戌升國子監助教,壬子升戶部主事,癸丑管明智草廠,甲寅管滸墅鈔關,升員外,丙辰升郎中,庚申養病,己巳起戶部郎中。曾祖濬;祖楠,國子監學正;父應先。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調荊西參政,定江賦。陞湖廣右布政使,改金衢參政,修江山橋。歲饑,振多全活。進浙江左布政使,遷南京光祿卿。紹宗即位,仍故官,未幾乞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