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仁 (195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56-)
生平
李成仁長期在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公安局工作,2001年12月至2005年3月擔任局長。2005年3月至2010年9月,擔任興安盟公安局局長。2010年9月至2013年1月,擔任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3年1月開始擔任包頭市人民政府巡視員。2016年12月退休。2021年3月,李成仁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同年10月,遭到開除黨籍[2]。
李成仁在包頭市公安局局長任期內,包頭市發生了金利斌自焚案,進而牽扯出惠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十多億元。李成仁當時擔任該案件偵破工作組組長,市委副書記蘇譽為案件維穩工作組組長[3]。蘇譽在2019年被查[4]。同年被查的還有包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黃強,此案牽連出李成仁等人。2011年4月,黃強指使警務保障室主任,從其保管的賬外資金中挪用126.56萬元,借給李成仁,用於購房。此後李成仁未主動歸還這筆錢[5]。
參考資料
- ^ 包头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成仁接受审查调查. 中國新聞網. 2021-03-19 [2021-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8).
- ^ 包头市人民政府原巡视员李成仁被开除党籍. 中國經濟網. 2021-10-16 [2021-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6).
- ^ 警方认定:惠龙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单位犯罪. 搜狐. 2011-05-13 [2021-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8).
- ^ 退休1年多,内蒙古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被查. 澎湃新聞. 2019-05-27 [2021-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8).
- ^ 包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受审 包头市原副市长李成仁、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等涉案. 搜狐. 2020-04-16 [2021-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8).
-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一审被判刑16年. 新華社. 2020-06-25 [2021-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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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孟建偉 |
包頭市公安局局長 2010年9月-2013年1月 |
繼任: 郝光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