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槃 (萬曆進士)
李槃(1549年—?年),字用甫,號大蘭,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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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鎮原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
字號 | 字用甫 |
出生 | 嘉靖二十八年十月初八日(1549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董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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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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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舉庚午科浙江鄉試第二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九名進士[1]。都察院觀政,本年授官承天府推官,萬曆十三年,充本省鄉試同考官,因用朱筆批改諸生文字,十月被湖廣巡按御史任養心參劾,降雜職[2]。十六年降為盂縣典史,十九年升陝西鎮原知縣[3]。
家族
六世祖 李貴昌,曾祖李克文,縣主簿;祖李公明;父李洙;母谷氏。具慶下,妻董氏,兄乾養(貢士),弟李棨;李槩;李棠。
子李安世。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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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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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代 |
明朝承天府推官 1580年-1585年 |
繼任: 鄧美政 |
前任: 任萬化 |
明朝鎮原縣知縣 1591年 |
繼任: 馮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