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 (1923年3月)
生平
1939年4月至1949年8月,歷任山西臨縣曹峪鄉黨支部書記、二區組織幹事,山西隰縣城關區民聯主任。194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9年9月,陸續擔任岳池縣城關區區長、羅渡區委書記、副縣長。1954年5月,任南充地委農工部副部長,廣安縣委書記。1961年9月至1965年12月,擔任政協廣安縣委員會主席[1]。1964年10月,中央政治局委員、四川省委書記李井泉派出以省公安廳廳長秦傳厚為團長的省委工作團,來廣安推行「桃園經驗」,全面開展奪權鬥爭。縣委書記李民被停職檢查,軟禁在農業局[2]。1964年11月至1977年6月,任間中縣農場副場長,閩中縣印劇廠廠長,南充地區農修廠黨委書記、廠長。1977年7月至1981年7月,任南充地區紀委副主任、農工部部長。1981年8月,任南充地區行署副專員。1983年6月,任南充地區行署顧問。1990年8月,離休[3]。
參考
- ^ 四川省廣安縣誌編纂委員會編纂. 广安县志.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4.10: 185. ISBN 7-220-02540-8.
- ^ 政協廣安市廣安區委員會學習文史委員會編;林能忠主編;於業大,周業薦副主編. 广安文史资料选辑 第14辑 见证风雨 谷台回忆录选编. 政協廣安市廣安區委員會學習文史委員會. : 31–32.
- ^ 劉茂才主編. 四川人才年鉴 1979-1994.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6.07: 2032. ISBN 7-220-03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