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厭惡

模糊厭惡

模糊厭惡(Ambiguity aversion),意指在所有伴隨風險的不確定性中下注的話,人們傾向於下注已知的不確定類型,而不是未知類型。比如,盒子裡有100個球,你願意賭能夠隨機摸出的球為紅色——如果已知有50個在其中的話。如果盒子裡有什麼顏色的球全然未知,那麼你不會願意為之下注紅色的。一般的風險事情具有確定的概率計算,而曖昧事件則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因為概率分布本身可能就是未知的。 此現象最早見於1920年代的M.Keynes以及F.Knight各自的論述,隨後逐漸被學界淡忘。1961年丹尼爾·艾爾斯伯格提出的艾爾斯伯格悖論,再次展示了人們的這一選擇偏好。同時,這一悖論對於Savage的主觀期待效用理論(SEU),提供了直觀的反例,形成了此後對於主觀效用理論的改進契機。 另一方面,人們也具有模糊偏好的特性(ambiguity seeking),也正是因為在下注情形下賞罰提示形式的不同,從而調動了人們的模糊偏好或者模糊厭惡情緒,從而形成了在效用判斷上的自相矛盾從而形成艾爾斯伯格悖論。

在決策理論和經濟學中,模糊性厭惡(又稱不確定性厭惡)是指對已知風險的偏好,而不是對未知風險的偏好。厭惡模糊性的人寧願選擇結果的概率分布是已知的,也不願意選擇結果的概率分布是未知的。這種行為最早是通過埃爾斯堡悖論(人們寧願賭一個有50個紅球和50個藍球的骨灰盒,也不願意賭一個有100個球的骨灰盒,但藍球或紅球的數量是未知的)。 有兩類不完全可預測的事件,必須在它們之間做出選擇:風險事件模糊事件(又稱Knightian不確定性)。風險事件的結果有一個已知的概率分布,而模糊事件中的概率分布是不知道的。這種反應是行為性的,目前仍在形式化。模糊性厭惡可以用來解釋不完全合約、股票市場的波動性和選舉中的選擇性棄權(Ghirardato & Marinacci,2001)。

不同於風險厭惡

模糊性厭惡和風險厭惡之間的區別很重要,但也很微妙。風險厭惡來自於一種情境,即可以給一個情境的每一種可能的結果分配一個概率,它是通過風險選擇與預期效用之間的偏好來定義的。模糊性厭惡適用於結果概率未知的情況(Epstein 1999),它是在控制了風險偏好之後,通過風險替代方案和模糊替代方案之間的偏好來定義的。 使用傳統的兩輪Ellsberg選擇,A瓮包含50個紅球和50個藍球,而B瓮包含100個球(紅球或藍球),但每個球的數量是未知的。如果一個人選擇了一個嚴格意義上小於10美元的賠率,而不是一個如果從A瓮中抽出的球的顏色被猜對了,那麼他的賠率是20美元,否則就是0美元,這個人就是風險厭惡者,但是她的偏好是不明確的。另一方面,一個人如果嚴格來說,如果從A瓮中抽出的球比從B瓮中抽出的球嚴格來說更傾向於相同的賭注,那麼這個人就會被說成是厭惡模糊性的,但不一定是厭惡風險的。 厭惡模糊性增加的一個現實後果是增加了對保險的需求,因為公眾對未知事件的厭惡會影響到他們的生命和財產(Alary, Treich, and Gollier 2010)。

原因

與風險厭惡主要歸因於邊際效用遞減的風險厭惡不同,模糊性厭惡沒有被廣泛接受的主要原因。眾多可能的解釋包括不同的選擇機制、行為偏差和對複式彩票的區別對待;這反過來又解釋了缺乏對模糊性厭惡的廣泛測量。

性別差異

女性比男性更厭惡風險,性別差異的一個潛在解釋是,風險和模糊性與男女不同的認知和非認知特徵有關。女性最初對模糊性的反應要比男性更有利,但隨着模糊性的增加,男性和女性對模糊性的邊際評價也表現出類似的邊際評價。心理特徵與風險密切相關,但與模糊性無關。調整心理特徵可以解釋為什麼在風險厭惡中存在性別差異,為什麼這些差異不是模糊性厭惡的一部分。由於心理測量與風險相關,但與模糊性無關,風險厭惡和模糊性厭惡是不同的特質,因為它們取決於不同的變量(Borghans,Golsteyn,Heckman,Meijers,2009)。

參考資料

  • Daniel Ellsberg. Risk, ambiguity, and the Savage axioms.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monics, 75:643--669, 1961.
  • Billot, Gilboa, Samet and Schmeidler (2005). "Probabilities as similarity-weighted frequencies" Econometrica,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