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漸(1029年—?),字之進。荊州潛江(今湖北潛江)人。

天聖七年(1029年)出生,[1]紹聖元年(1094年)甲戌科狀元,授左宣義郎簽書山南東道節度判官,歷任太常寺鴻臚寺少卿,紹聖二年(1095年)出任襄陽幕僚。[2]元符二年(1099年)通判潭州,[3]徙知兗州,入京任膳部員外郎,出知荊南府兼提點刑獄。[4]晚年在荊州任上去世,卒年不詳。[5]宋史》無傳。

注釋

  1. ^ 萬明英《三命通會》提到:「如戊己土克水為財,水墓辰是也。古歌云:年干克下是天財,克墓之鄉正庫開,財入庫時多谷帛,家豪金物積成堆。如畢狀元己巳、癸酉、庚辰、甲申是也。」
  2. ^ 甘鵬云:《潛江舊聞》
  3.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一五
  4. ^ 永樂大典》二〇二〇五《元一統志》:「畢漸,潛江人,宋紹聖元年進士第一。累官知兗州,入為膳部員外郎。出知荊南軍府事兼提點刑獄。」
  5. ^ 《潛江縣誌·人物誌》記載:「漸守荊州,卒於官,墓亦在江陵界。」康熙《潛江縣誌》記載:「狀元畢漸墓,在縣西南八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