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潮 (弘治進士)
江潮(1466年—1531年),字天信,號鍾石,江西貴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丙午科江西解元,弘治己未進士。嘉靖初官至山西巡撫,因捲入李福達案,革職回籍。
江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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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提督雁門等關兼巡撫山西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江西承宣佈政使司廣信府貴溪縣 |
字號 | 字天信,號鍾石 |
出生 | 成化二年(1466年) |
逝世 | 嘉靖十年(153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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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進士。任直隸壽州知州,嘉靖元年(1522年)由山東按察司副使陞廣東布政使司左布政[1]。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提督三關軍務[2]。嘉靖六年(1527年),因李福達案下獄,後釋歸[3]。
家族
紀念
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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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畢昭 |
山西巡撫 嘉靖四年-嘉靖六年 (1525年-1527年) |
繼任: 常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