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俊,字用章,號含初,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世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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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常寺卿 |
籍貫 | 直隸歙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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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用章,號含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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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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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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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福建同安縣知縣,擢禮部主事[1],力請福王之國。歷任福建參政、陝西參政、福建按察使[2]、陝西右布政使[3],紅夷入寇,力保圭嶼,儲火藥御之,寇不為患。轉山東左布政[4],平白蓮教有功,升太常寺卿[5],卒贈兵部右侍郎[6]。
參考文獻
- ^ 萬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選,外分部司者翟師雍、游漢龍、秦道顯、饒景暉、黃汝亨、馬性敦、汪元功、魏成忠、冀述、夏禹英、洪世俊、徐如翰等十二人。
- ^ 萬曆四十六年十二月,升福建參政洪世俊為按察使。
- ^ 泰昌元年七月,升陝西按察使董光宏為江西右布政,四川按察使周著為本省右布政,福建按察使洪世俊為陝西右布政。
- ^ 天啟二年四月,升陝西右布政洪世俊為山東布政使司左布政,山東按察司副使潘文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福建按察司按察使費兆元為廣東布政使司右布政。
- ^ 天啟三年三月,升山東左布政使洪世俊為太常寺卿管少卿事。
- ^ 《江南通志》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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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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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同安縣知縣 1595年-16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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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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