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縣地方法院舊址

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縣地方法院舊址俗稱紅樓,位於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延安路與慶春路(原延齡路與法院路,法院路清舊名臬司前)交叉口處西北側,為杭州僅有的司法機構遺存,2006年5月修繕後改為杭州城市建設陳列館

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縣地方法院舊址
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杭州市拱墅區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09年
編號5-131
認定時間2005年3月

該建築建於清宣統元年(1909),最初為宣統二年(1910)成立的浙江高等審判廳及高等檢察廳、杭州地方審判廳及地方檢察廳合署辦公地點,二者分別在民國十九年(1930)改為浙江省高等法院和民國十六年以後(1927)改為杭縣地方法院(1946年又改稱為杭州地方法院),1949年改為杭州市人民法院,1951年法院遷至環城西路1號(今63號),原址劃歸浙江醫學院軍區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前身,一度作為浙江大學湖濱校區),現存原杭縣地方法院法庭部分,原建築的五分之二(東側部分)已於1951-1966年間因拓建延安路拆除[1][2],原頂部中央設有西式風格的鐘台,今亦不存。

西南側
東南側
中部
門廊
西側中部
西側端部
西側入口
柱頭細節

參考資料

  1. ^ 《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 浙江在線. [2012-07-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0). 
  2. ^ 《杭城红楼的司法故事》. 周儀笙. 浙江法制報. [2012-07-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