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場
獵場、狩獵場[1]、遊獵場[2]:3、獵苑[3]指專門用於狩獵的場所。
古代王室(君主)、貴族通常擁有面積巨大、占用大量土地的獵場,用以狩獵。對社會生活產生深刻影響[3]。在現代,為休閒狩獵所設的獵場,其設置、運行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1]。
各地
中國
先秦時期,君主和諸侯的園林稱苑囿。西周時,苑囿基本為自然狀態。當代研究者指出,當時苑囿功能主要是以生產、田獵、祭祀為主[4]:6。
《宋史》最早出現「圍場」一詞,「太祖建隆二年,始校獵於近郊。先出禁軍為圍場,五方以鷙禽細犬從之」。此後,在漢語中,成為皇家獵場的名詞。清朝「圍場」一詞的滿文,寫作滿語:,穆麟德轉寫:hoiban,意譯為設圍狩獵之地。金朝、契丹(遼朝)、蒙古等民族君主有圍獵的習俗。此時的圍場指狩獵時,獵手為獲得獵物,圍成的場地。元朝定都大都後,元世祖忽必烈在南郊開闢固定的獵場,即南苑[2]:3。
1980年代,設立黑龍江桃山國際狩獵場,被認為是中國第一座真正意義的現代獵場[1]。
英國
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國既有專門的獵場。12世紀早期,獵場已大量存在。12至15世紀,貴族擁有的獵場成為其身份、地位的重要象徵。當代研究者指出,貴族通過對獵場的控制、管理,彰顯個人權威。同時,占用大片土地的獵場使鄉村道路、居民遷移受阻,阻礙鄉村發展,並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農民和貴族衝突[3]。
注釋
- ^ 1.0 1.1 1.2 宮婷. 《中小型狩猎场规划、管理研究——以宁波森林博览城狩猎场为例》 (碩士論文).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2011 [2024-01-24]. doi:10.7666/d.D60324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4) (簡體中文).
- ^ 2.0 2.1 閻崇年. 《康熙皇帝与木兰围场》. 故宮博物院院刊 (北京市: 故宮博物館). 1994, (1994年2期): 3—13 [2024-01-24]. ISSN 0452-7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簡體中文).
- ^ 3.0 3.1 3.2 段琪. 《12-15世纪英国猎苑研究》 (碩士論文). 東北師範大學. 2015 [2024-01-24] (簡體中文).
- ^ 莫波功. 《周秦苑囿试探》 (碩士論文). 上海師範大學. 2006 [2023-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5)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