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弘宣(?—?),字子章唐朝官員。

唐憲宗元和年間中進士鄭權襄陽擔任山南東道節度使,徵辟他署幕府。李愬取代鄭權,二人互相憎恨。盧弘宣去見李愬,李愬讓左右衛兵威嚴排列,和他說話,見其高昂豪邁,不覺心中起敬。裴度留守東都,上表任用他為判官,官至給事中駙馬都尉韋處仁拜為虢州刺史,盧弘宣任用任用不妥當,封還詔書不下。唐文宗開成年間,山南、江西發大水,唐文宗下詔讓盧弘宣與吏部郎中崔瑨分道救濟,回朝,擔任京兆尹刑部侍郎。拜劍南東川節度使。當年有饑荒,酋長豪強自稱為王,開糧倉招亡命,聯合蓬州瀘州嘉州榮州諸州蠻人變亂。盧弘宣下檄文恩威並施,變亂之黨投降,強硬的在軍中任職,孱弱無能的還家為農。酋長逃入峽谷中,被吏員捕殺。改任義武節度使。盧弘宣性情寬厚,政令簡省,百姓便利安穩,對犯法者不寬容。河北故法,在軍中互相私語而處死,盧弘宣開始廢除。皇帝下詔賜其軍粟三十萬斛,貯存在飛狐,盧弘宣認為運輸費超過糧食的價值,命令官吏只守不運。次年春,大旱,教百姓盡力去取這些粟米,當時幽州魏州饑荒嚴重,只有易州定州自如。至秋天,收回借貸的糧食,軍糧充足。歷任工部尚書秘書監,以太子少傅致仕。七十七歲去世,贈尚書右僕射。盧弘宣擔心士庶人家祭祀沒有定儀,於是綜合古代十二位禮學家的禮法,損益其當,編寫成書。

其子盧告,字子有,及進士第,官至給事中。

參考文獻

  • 新唐書》卷197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