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旺達國旗
盧旺達於2001年10月25日起改用現行的國旗,它的設計者名叫阿方索·基里莫貝內西奧(Alphonse Kirimobenecyo),是一位工程師兼藝術家。
用途 | 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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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2001年10月25日 |
形式 | 藍黃綠三色三條橫旗,右上角有太陽標誌。 |
旗幟上包含藍(代表人民必須為和平而戰方能使經濟持續成長並帶來快樂生活)、黃(代表人民必須安居樂業以促進永久的經濟發展)、綠(象徵藉由人民合理的開發達到繁榮的希望,也象徵國家的資源)三色,以及右上方有一太陽標誌,24道光芒指引著全國人民,也表示團結一致、純真透明,與對抗無知的奮鬥。
國旗格式
橫向為390個單位,縱向比為132:65:65。太陽的中心坐標為(320,68),內圓,外圓,光芒頂點的半徑分別為11,12,42個單位。
歷代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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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安達-蒲隆地
1916年-1959年 -
2001年更改國旗的官方理由是為了避免與1994年種族屠殺相關的負面含義,儘管有些人對此有爭議。
1961年-1962年
1962年版本國旗
用途 | 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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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962年7月1日 |
形式 | 紅黃綠三色三條縱旗,正中有字母R。 |
紅色象徵烈士的鮮血,黃色象徵革命的勝利,綠色象徵希望,R是國名的第一個字母。
由於該國旗上的紅色會讓盧旺達國民聯想到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時血流遍地的場景,故2001年盧旺達更換國旗,新國旗則沒有紅色部分,以藍色為主。
其它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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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旗
外部連結
- ^ Nyrop 1969,第23頁.
- ^ What Could Have Motivated The 1961 Gitarama Coup In Rwanda?. Taarifa. 6 November 2018 [22 September 2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7 October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