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 (新竹縣)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石門地區為一街庄,稱為「石門莊」,隸屬於竹北二堡。該莊西北與老社藔莊為鄰,東北與十六張莊、湳湖莊為鄰,東南邊為蕃地,西南邊新城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新竹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莊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石門」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關西莊[2]。1941年,關西莊升格為關西街。
交通
鄉道竹30線是十六張至沙坑的道路,大致以縱向轉西北—東南走向再轉西南—東北走向蜿蜒經過石門地區,向西轉北可老社寮、十六張並止於東光國小前省道台3線路口,向東轉南再轉西可前往八十分、沙坑並止於省道台3線另一路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