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諮議局
福建諮議局是1909年10月至1912年5月間中國福建省成立的諮議局,是福建省的最高議事機構,它於1909年10月13日在福州開幕,主要負責福建省的政策審議、諮詢、選舉、批准預算等,共有75名議員。辛亥革命後,於1912年5月31日被福建省臨時省議會正式取代。
籌備和選舉
福建省諮議局是清朝立憲運動的一部分。1907年(光緒三十一年),清政府在中央籌設資政院,預備立憲,並籌備在各省開辦諮議局,1908年7月又頒布了《各省諮議局章程及議員選舉章程》,命令中國各省在一年之內成立諮議局。1908年9月16日(光緒三十四年農曆八月廿一日),福建省在福州東街文昌宮簪堂成立諮議局籌辦處,議定每月集議兩次,並於8天後上奏中央政府諮議局籌備的工作。農曆九月開始編寫選舉人名冊,按《各省諮議局章程及議員選舉章程》中的標準確定初選選舉人並開始進行議員選舉,選舉時間截至到1908年農曆六月十六日。議員選舉採取複選制,先由選舉人選出選舉議員人,再由後者投票選出省諮議局議員,初選在縣廳州一級,複選在省府一級。[1]
按照章程標準,當時福建省符合選舉資格的選舉人一共有50034人,僅占全省總人口的0.39%。議員人數按11個選區來分配,共選舉72名議員。此外還有固定分配給滿族人的3個旗籍傳額議員名額。福建各地對選舉的反應不一,但投票率普遍很低,福州城區的投票率在40%左右,下屬地區投票率僅有10%-20%,很多地方的選舉狀況不盡人意。一些選舉人對投票抱着懷疑乃至猜忌的態度。[1][2]為了鼓勵投票,一些地方官員和士紳甚至編寫了在福州話中很押韻的順口溜來宣傳投票:
皇上旨意,諮議局設省城。
選人為人所選,年歲資格分清。
先設一籌辦處,一年以內辦成。
目下先要調查,挨家逐戶查明。
議員取之各縣,責任關係非輕。
不派差役地保,免得攪擾吾民。
地方利害損益,均可一一詳陳。
並非按戶加稅,亦非當兵抽丁。
初選複選兩次,選舉格外認真。
成立與發展
福建省諮議局第一次常年會於1909年10月14日在福州召開,地址在東街文昌宮,議案涉及教育、農業、商務、地方自治、僑務等問題,會議還選舉出4位代表福建省出席的資政院議員。諮議局常駐機構和人員為議長1名,副議長2名,常駐議員15名,並設有諮議局辦事處,下分總務科、議事科、會計科、文牘科、庶務科,並有一定數量的雇員。非常駐機構包括審議會(設會長1名),審查會(下分法律科、庶務興革科、懲罰科、預算科、決算科和其他財政科),臨時審查員會、協議審查會、諮詢事件審查會、建議審查員、資格審查員。開會時所有議員分為5部。議長為高登鯉,副議長為劉崇佑、陳之鱗,書記長林長民。1909年,福建省諮議局開會45天,開議21次,開審議會1次。一共表決議案49件,另外申複議案5件、質問案6件、陳請建議書6件,共66件議案。[1][4]
1910年10月3日,福建省諮議局召開第二次常年會,預算權的爭取成了本次常年會的核心議題。[1]
雖然作為福建省的議會機構,諮議局的權力卻比較有限,它對福建省總督有一定的監督作用,二者相互牽制,有時會產生一定的矛盾。立憲派在諮議局中占有很大比重,1910年,福建省諮議局3次發動立憲情願。1911年,諮議局還駁回了福建省總督要求解散有革命黨人參加的社團的政令。[1][4]
解散
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福建省諮議局開始商議獨立事宜,並調節革命黨人與清政府委派的官吏之間的矛盾。1911年11月9日,革命黨人占領福州後,一些諮議局議員還同革命黨人共同推舉新軍的孫道仁為福建軍政府都督,軍政府將省諮議局保留為其諮詢機關。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與5月31日召開福建省臨時省議會,取代了福建省諮議局,諮議局正式解散。[1][4]
議員
福建諮議局議員共計79人,其中定額72人,內駐防3人,候補3人,秘書長1人:[5]
- 議長:高登鯉
- 副議長:劉崇佑、陳之麟
- 秘書長:林長民
- 議員:黃乃裳、黃鐘澧、楊廷綸、游肇源、吳廷棖、趙錫榮、鄭錫光、林石蘅、董藻翔、余鍾英、施景琛、李駒、李仲鄴、陳位沖、林中翥、椿安、錫楨、楊長余、王邦懷、吳鴻樞、孔昭淦、黃謀烈、葉福鈞、黃必成、林逢喜、洪國器、洪鴻儒、許贊虞、施菼、林落存、林邦楨、李慕韓、陳士霖、周文麟、黃羲、范宗福、楊豫、謝滋春、潘紀雲、高士龍、王子懿、李迪瑚、孟思培、黃金鸞、藍德光、張道南、李泰交、熊秉廉、康詠、張選青、伍春蓉、鄒含英、盧初璜、黃紀星、陳義、鄭田龍、張步青、上官華蓋、陳梅勛、鄧畿、楊慕震、林天驥、鄭藻山、陳錫鵬、李鐘聲、張國寶、周壽恩、蘇春元、賴其俊、劉志和、謝受殷、連賢基、俞光華、蘇壽喬、洪湛恩